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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22 15:15:12瀏覽811|回應2|推薦28 | |
引用文章00壽命是自己一點一滴努力來的 25血紅的婚紗(2) 一年後,第一個女兒降生了。依法要報出生,就得先報結婚戶口才行。他拿出自己的身分證,也叫我拿出我的身分證。我突然發覺不對,他的名字怎麼跟喜帖上斯印的完全不一樣呢 ? 當年我爸告訴我的,也不是這個名字呀 ! 他笑了。 他說:“ 媽媽,你真糊塗,你嫁給誰,竟然一點都不清楚 !” 我說:“ 爸爸,我哪有可能知道您叫什麼名字呢 ?” 我只知道三從四德,百依百順,全心全意守護著這個家,我一個小女子哪能想那麼多呢 ! 他說了:“ 結婚那天,娶你的是我堂哥。可是,你一身白色婚紗,染得紅紅地滿滿是血,可把我堂哥給嚇壞了,當然也把我伯父母嚇壞了,所以,當晚,大家商量好要立刻把你給退回去。 但媒婆說這樣你會上吊自殺,只有路一條,而我也堅決反對他們這般殘忍的做法。我一再強調新娘的心地又善良又漂亮,也反問他們: “ 難道救人有罪嗎 ? 豈奈,我費盡唇舌,仍然無法改變他們的鐵石心腸,只好在救人第一的大前提下,情急智生,自己勇敢地進了洞房,把這婚姻自己一肩挑了起來。反正,你也不認識新郎,嫁給誰不也都一樣嗎 ? 否則,像你救了別人的命,反倒自己活不了,因而丟了寶貴生命,這世間還有天理嗎 ?” 我聽了,真是又氣憤又感激,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 ? 我一連好幾天不跟他說半句話,而他也好緊張,一再賠不是,賠了又賠。 兩年後,他約我一齊去台大四字頭的癌症病房,探望一位長年臥病不起的病人,好像是同宗的親戚。我第一眼望去,似乎有點面熟。他介紹給我: “ 這是我堂哥,我伯父母的獨生子。 ” 回過身來,他又向著一對兩眼幾乎哭瞎了的老人家:“ 這是我伯父母。 ” 出了病房,我問:“ 我見過這個人嗎 ? 我見過這家人嗎 ?” 我說:“ 我能抽空幫忙這兩位老人家照顧這個病人嗎 ? 我能否給他們兩老當女兒,來奉養他們安度下半輩子 ?” 他點了點頭說: “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這夫妻緣雖然毀在血紅的婚紗裏,但總是一日珍貴的情。飲水思源,我支持你的善心與善念。 ” ★ 我想:這人會是血紅的婚紗所尅死的嗎 ? 我當日真的是一名會令人倒楣的新娘嗎 ? 古人不是說:姻緣天註定,半點不由人嗎 ? 為什麼既已娶了我,卻又不要我呢 ? 三十多年來,我們一家大小,和和樂樂地過得非常美滿幸福,豐衣足食,不愁穿,不愁吃,五名兒女,也個個孝順聽話,個個力爭上游,一一從國內外一流的研究所畢業。 像這樣的新娘,我真不知那裏不能娶,又為什麼男方當日要那般絕情地逼死我呢 ? 我們一家大小從未口角,或有任何爭吵。我們都很珍惜這份緣、這份福,都彼此以一生一世的努力,來維持家的和平,使我們的家成為人間的一塊淨土與樂園。 我們夫妻也從未分開過,永遠手牽著手,在喜悅中,在平凡、平實、平淡中,一天平安地度過一天。 我們兩人都有安定的工作,都有十分寬裕的收入,除了美中不足的地中海貧血症外,這一生應無任何缺憾。 可見血紅的婚紗,所庇蔭的應該是無窮無盡的福,怎麼會是禍呢 ? 當日幾乎所有的親友都不看好我這一身是血的新娘,大家都怕壞彩頭,會惹來大災或大禍,但事實證明,幾乎置我於死地的世俗迷信,完全錯誤。 當時我先生敢於冒殺身之血光劫來與我結為夫妻,也只不過是因為我一身是血是為了救人一命,像這樣慈悲的心,怎會沒有福報,反倒惹禍呢 ? 時間是最好的證明,我先生是對的。 現在,我的兒女都已長大成人了,也都可以談論婚嫁了。 兒女們說:“ 媽,像您這樣的女人,有誰能休得了您呢 ? 即使新郎是我們,而您當天一身血淋淋,婚紗又亂七八糟,在我們心目中,您依然是這世間最為漂亮的新娘,因為您有一顆漂亮的心 ! 而您救人所延誤的時間,也才是神所應許的真正吉日良辰 !” 兒女們的安慰,每每使我熱淚盈眶,滴滴答答,有如永遠下不完的苦雨 ! 問題是:實際迎娶的,沒進洞房,而進洞房的,卻不是真正迎娶的新郎,我真算嫁了嗎 ? 我嫁的是那一位 ? 附注一:有讀者問:“ 為什麼不能退婚回自己的家 ?” 依本省習俗,女兒出門,便是潑出去的水,再回頭會拖垮娘家一輩子倒楣透頂,使娘家兄弟姐妹,永遠無法抬頭出頭。至於我的處境,比這更慘,因為我是被父母賣出去的。 我父母與人合夥開了一家大型印刷工廠,專門承制月曆、報章、雜誌,可是時運不濟,客戶倒了,爸媽也支撐不下去,最後被法院查封拍賣了。爸媽為了救急,曾饑不擇食,向地下錢莊,周轉了高利貸的黑心錢。當爸媽一無所有時,便落入黑道手裏,而爸媽身邊除了我這女兒還值點錢可以賣外,可說早已一籌莫展了。 這件婚姻,爸媽總算賣到了一大筆錢,也紓解了爸媽一家大小的苦難,脫離黑道,脫離苦海。 我絕對不能被退婚。如果我被退婚,爸媽便要退錢,那爸媽不就又陷入一片愁雲慘霧了嗎 ? 當一個人死,一家大小就人人不用死,我這隨時會死的地中海絕症患者,為什麼不能自我一了百了呢 ? 只是我不懂事,一時衝動,救人染紅了一身婚紗,幾乎害死父母再度陷入黑道毒手。 唉,窮人家有窮人家的悲哀,這是局外人所無法體會的。 ( 這筆債,我婚後還了十年才還完,真沒想到血紅的婚紗,代價這般高。 ) 附注二:這件血跡斑斑的血紅婚紗,在我慶祝六十大壽之祭拜典禮中,在全體家人的祝福下,奉獻給天地,而當場把它給焚化了。 當年,出租的婚紗店堅持不要這件婚紗,而且開價要我賠償,前後交涉了二、三年,都不肯讓步,幾乎使我整個小家庭的生活費瀕臨崩潰。其實,當年我的生活已經很緊了,連我大女兒餵牛奶的錢都沒有著落,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當一個人可憐的時候,什麼事都會很可憐。 附注三:本文由於部份情節,涉及個人隱私,于校稿時,予以刪除,故上下文之連貫,或有不盡通順之處,或甚至因而與真正之事實,略有脫節,而無法完全吻合,凡此均情非得已,還請寬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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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