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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與百姓需求
2010/02/12 11:29:07瀏覽425|回應0|推薦1

    權力定律:如果權力高於法律。人民就會向權力求助。運用“關係”解決;如果法律高於權力。人民就會向律師求助。通規則解決。

    這條簡單通俗的權利定律。卻是赤裸裸的揭露了官場的各種潛規則。更是隱約中向人們明瞭一點:不怕你犯的罪夠大就怕你的權力不夠大。當權力淩駕于法律之上時是非黑白已經失去了其最基本的道德界限。

    極少數豪門。這些人不僅掌握著巨大的財富,更可怕的是,淩駕於一切法律準則之上,可以為所欲為,不受任何的約束。這幾年來台灣的金控組合處處顯示出此種現象,如果再加上政府相關官員有心配合,即可想而知。

    權利可以作為一小撮居心不良的人掩蓋罪惡遮蔽醜陋的工具 但同樣可以作為那些有抱負 有理想的官員鏟除奸佞 除暴安良 造福百姓的利器 這把雙刃劍要怎麼用 如何用好  關鍵就在于掌握並使用權利的人

    西游記看似詼諧幽默感、滑稽可笑的一句話,卻是道盡了血淋淋的殘酷現實。古人早已將官場鬥爭藝術發展到登峰造極無處不在的地步,一本描繪神鬼怪娛樂大眾的經典名著,更是借神鬼之說直指皇權的霸道和不可一世,孫悟空縱有七十二般變化,有大鬧天宮的本事和膽量,終究是沒法成為皇權體制的破壞者,最終仍是被降服招安,成為當權者手上的一個工具。歸根究底、武力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能駕馭武力的權利,玉皇大帝看似手無縛雞之力,卻能號令眾仙,成為至高無上的統制者;權利的可怕之處,由此可想像。

    在巨大權利面前,又有多少人能夠始終保持並堅持著自己為官之初那一份報效國家,造福百姓的拳拳赤子之心? 權利用得好,可以造福人群;用得不好,則是禍國殃民。

    可是如今的台灣政壇上,自總統以下,卻盡乎尸位素餐;似乎都忘了,權利愈大、責任愈大。完全沒有一個認識到對權力保持住敬畏之心,時刻謹記手上的全力有多大,破壞力也就有多大;時刻提醒著自己用手上的權力去盡自己該盡的義務。

    權力不僅僅是用來勾心鬥角,打擊異己的,成為自己往上爬的工具。

    權力更應該是用來面對強權,為沒有反抗之力的普遍老百姓做主的。

    老百姓對政府,對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所謂父母官(嘴說的公僕),其實並沒有多高的要求;只求能安安穩穩的過日子,出了事情能獲得公公正正的對待。可是又有多少官員能問心無愧的做到者一點? 

    當官不為民做主,真是都該回老家賣番薯去。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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