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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22 01:20:21瀏覽448|回應0|推薦4 | |
主辦單位:中華家國雜誌社、中華家國黨、中國社會黨、台灣小農黨、中華新民黨、中華民國(PRC)統一中國聯盟
協辦單位:中華四海同心會、中華安清會 舉辦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八月廿二號星期日 座談地點:台北市文山區辛亥路四段二一七號 參與對象:各界來賓均誠摯歡迎,名額約卅位,不必報名 座談總管:梅峰(中華家國黨總管家) 工作人員:王美敦蔡江裕卓桂湘蕭奕鎮陳偉勁梅峰 活動流程 三點 報到開始:奉茶水零嘴及發放資料 三點半專題演講 演講主持:鄒湘生(國防軍事研究學會理事) 專題演講:談股票反敗為勝 主講來賓:蔡明發(理財顧問) 專題演講:懶人哲學 主講來賓:計京生(中國大同統一黨) 綜合討論:鄒湘生(國防軍事研究學會理事) 五點半休息冷飲與點心 五點三刻專題演講 演講主持:孫約翰(中華民國納稅義務人協會理事長) 專題演講:談談廉政公署 主講來賓:尹盛先(海軍退役少將) 專題演講:太子毛岸英之死 主講來賓:蕭尉左(中國人壽公司風險管理師、中華家國黨政策部管家) 綜合討論:孫約翰(中華民國納稅義務人協會理事長) 七點半簡餐 九點半至十二點來賓互動 演講預告 時間未定 專題演講:解開周恩來密碼──孫中山國號統一兩岸 主講來賓:余致力(六習學生:習中山習慶齡習渭水習澤東習恩來習小平習渭水;鍾邰子孫:鍾邰中山鍾邰慶齡鍾邰渭水鍾邰澤東鍾邰恩來鍾邰小平。周恩來鄧穎超函授學校在台第一期畢業生) 座談會注意事項 ○一、原則上主講人半小時,與談人與主持人各十分鐘。 ○二、來賓請演講結束後提問,原則上每位五分鐘,但亦可隨時插話提可簡答問題。 ○三、三聲鈴響時間到,二聲鈴響尚有一分鐘,一聲鈴響尚有三分鐘。 ○四、圓桌論壇發言請盡量針對主題! ○五、請避免在座談會中互動交談,以免干擾會場秩序! ○六、手機請調至靜音或關機,謝謝! 連絡方式 總部:中國台北市辛亥路四段二一七號(萊爾富對面) 電話:二九三○三三○○ 手機:○九三三八五三六八四 傳真:八六六三一三一○ 電郵:MEI.FENG@ME.COM 即通:SKYPE,YAHOO&MSN:MeiFengNorway 城市:家國主義家主政治中華家國 https://city.udn.com/688 網誌:中國家國雜誌社 HTTP://BLOG.UDN.COM/MeiFeng 臉書:HTTP://WWW.FACEBOOK.COM/MEIFENGNORWAY 下載:HTTP://HOMEPAGE.MAC.COM/MEI.FENG 馬總統戯弄人民的功力大增 2010/07/22 馬總統為君天下戯弄天下百姓的功力真是越來越高了,大可比美烽火戯諸侯的君王了,當年烽火戯諸侯的君王所欺弄的人不過數十人而已,而今被馬總統所欺弄的人數可是高達二千三百萬多人。 自從台中發生黑道角頭遭槍殺的案子,引出了警察風紀的問題,再加上高等法院法官貪瀆的案子,引起了全國人民對馬政府將如何處理的關望與期待,也迫使馬政府不得不出面表態。整飭公務員(自地方警察至高等法院的法官)的風紀,立即成了馬總統治國的焦點,全國人民都對馬總統引頸期待。 當然馬總統也不負眾望,在十七日透過了行政院發佈了消息..「政府肅貪最快下周宣佈設置廉政署」(聯合報七月十七日頭版大標題),「廉政署」這個洋貨台灣人民大多是從電影上去認識到它的威力的,一時之間台灣人民對馬總統更是充滿了期待,期待馬總統能展現一下他的治國能力了。 到了這個期一更是全國的各種媒體都一致而且大力的廣告,馬總統將在明天發佈重大的政府改造工程,決心改革我國的司法體系,一定會強力的肅貪使貪官污吏無所遁形,繩之以法的。 馬總統終於在萬方期待之下出場了,七月二十日各大日報都登出了醒目的消息..「馬總統今宣示成立廉政署」,將宣示馬總統強烈的肅貪的決心。馬總統終於在下午五點十分透過了電視向全國同胞宣佈了他的決心,馬總統表現了他對官員貪汚的深痛惡絕,說得更是慷慨激昂,可是在唱作俱佳的表演下所宣示出來的東西却是讓全國人民大失所望了。 馬總統算是順從民意輿論設立了「廉政署」,可是這個廉政署和人民所期待的廉政署有極大的落差,自然也不可能發揮人民所期待的功能,它只不過是將原來法務部的幕僚單佔政風司,改為法務部的部屬單位廉政署。原班人馬換個名字而已,對事事在在講究改革的馬總統而言,形成了一項維持現況的証明。 馬總統在極短的時間內,引領全國人民進入了一個期望的頂點,却又很快的使人民的期望跌到谷底。馬總統戯弄人民的功力真是大大的增加了。 看看馬總統是如何策劃成立廉政署的 2010/07/27 馬總統於七月二十日下午五時十分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並且透過電視向全國同胞廣播,宣佈我國將成立全國性的、專業的肅貪機關---廉政署。讓我們先看看馬總統自已的說法.. 總統致詞內容為: 今年6月初,多位警察出入黑道經營的場所,引起全民關注;上週高院幾位法官涉嫌集體收賄,更令舉國譁然。法官、檢察官與警察都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我們當然不能夠容許這一道最後防線被不肖警察、法官與檢察官輕易摧毀,因此,政府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貪、肅貪行動,才能夠向人民交待。 我在今年一月提名當時的法務部次長黃世銘先生擔任檢察總長,也就是希望他能在澄清吏治、檢肅貪瀆上有所貢獻,他也不負眾望、全力以赴,就任三個月後提出一張成績單,讓全國人民感到肯定。 剛才我和吳院長聽取法務部提出設立法務部「廉政署」可行性評估報告,我和院長都認為,成立法務部「廉政署」的評估是務實可行的作法,因此,我要向國人宣示,我已經要求行政院和法務部儘快修法,向立法院提出在法務部之下設立「廉政署」,推動肅貪與防貪的重要工作。 我有決心,我有非常大的決心要建立乾淨的政府,不是只有首長本身清廉,要讓清廉成為每一個公務員心中的理念,讓每個公務員都知道清廉是不能夠違反、不能夠踐踏的原則,而且絕不容許少許貪瀆的官員讓所有公務員蒙羞、讓政府形象被破壞、讓公權力被腐蝕。 我們在法務部下設「廉政署」,並沒有仿造香港或新加坡的方式,讓「廉政署」直屬最高行政首長,甚至於國家元首。 我們的作法是將「廉政署」設於法務部之下,因為我們國家採取的是大陸法系,大陸法系檢察官是偵查的主體,與香港、新加坡源出於英美法系本來就不一樣,如果我們將「廉政署」直屬行政院長或總統,反而會把以檢察官為偵查犯罪主體的制度打亂,將來會產生許多無法收拾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法務部的時候,就覺得肅貪、防貪應該加強,但是要做改革卻不是在制度上去抄襲新加坡或香港,而是應該有我們自己的作法。 因此,我在競選總統時就曾經表示,上任兩年後再評估要不要設「廉政署」,現在決定要在法務部之下設立「廉政署」,雖然與香港、新加坡的形式不一樣,但是任務特色都是肅貪、防貪的專責機關,換言之,它與其他犯罪調查機關不同之處,在於它不調查其它案件,只調查貪瀆,最多加上賄選。 各位都知道,國內包括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憲兵調查組,都有司法警察的身分,海巡署就走私案件也有司法警察的身分,他們都可以進行司法調查。在這種情況下會不會造成疊床架屋,甚至於爭功諉過的情形?這是可以避免的,因為他們都是在檢察官的指揮之下辦案,如果遇到案件有重疊,指揮辦案的檢察官就必須妥善做好分工合作,誠如吳院長所說的「交叉火網」,不能有任何死角出現,這樣才能發揮整體戰力。 目前國內不只一個犯罪調查機構,但是要找一個權責、專責、專職的機構卻還沒有。調查局組織法第二條,職掌有20個事項,其中有包括廉政,但也包括組織犯罪、洗錢、經濟犯罪、賄選在內,一共有十幾種,因此我們設立「廉政署」是讓肅貪的力量更為強大、更為周延。在這裡我特別要強調,有三個最主要的原因,第一個就是要加大、增強我們肅貪與防貪的能量,讓肅貪防貪的工作更能夠有效地發揮。將來「廉政署」成立之後,這些成員具有司法警察的身分,具有調查權,可以向法院申請搜索、扣押,乃至於羈押,扮演與警察相同的角色。現在「廉政署」有相當人數具有調查權,就會提升它的能量,同時也一定能夠提升它的效率與成果。所以我們設立「廉政署」最重要的理由就是要增強我們肅貪跟防貪的功效,尤其在防貪方面,將來政風機構遍佈在1,900多個機關裡面,我們要透過「廉政署」,把防貪的工作,尤其是我們希望能夠貫徹在2年前8月1日公布實施的「廉政倫理規範」,對公務員的社交應酬有所規範。 其次,設立「廉政署」第二個原因就是要符合民眾的期待。最近兩年,我們看到民調顯示有七成以上的民眾希望政府設立專責的肅貪機關。顯然民眾對於政府目前的肅貪機構不盡滿意。 第三,就是要符合國際潮流。聯合國在2003年通過「反腐敗公約」,其中第6條與36條特別要求締約國能夠成立一個或數個肅貪與防貪的機構,顯然它知道目前世界上每個國家在這方面的制度都不盡相同,因此可能不只一個,這也是我們覺得在這個時候設立,可以向國際間展現我們肅貪與防貪的決心。 過去一般政風人員給予外界有「無牙老虎」的印象,沒有調查權,而「廉政署」成立之後,足以深入瞭解機關內部可能發生的貪瀆事項。「廉政署」初期只有兩百左右的人員,將從政風機構抽調菁英擔任這個角色。 也許有人會問:成立一個「廉政署」就能解決政府裡面貪瀆的風氣嗎?當然不可能。我一向認為貪污的問題要能夠解決,與首長的決心有絕大的關係,首長自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2,500年前孔老夫子就講得很清楚,2,500年後,情況還是如此。所以,每一個首長不但自己要能夠清廉,做到防貪的「四不」:就是「不願貪」,因為自持清廉;「不必貪」,因為俸足以養廉;「不能貪」,因為法規完備、無隙可鑽;最後是「不敢貪」,嚴刑峻法、不敢輕蹈法網;「四不」,就是不願、不必、不能、不敢。此外,首長還必須要有一種決心,要讓他的部屬都能夠齊一步伐,尤其不能有怕家醜外揚的心態;機關內部發生問題,應該用16個字處理:「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此乃一個公務機關首長應該有的風骨。 所以我們希望將來各機關能夠貫徹行政院通過實施的「廉政倫理規範」,各機關包括中央與地方,都應該定期透過廉政會報來檢討機關內部的風紀。今天設立「廉政署」最主要的目標:第一、要降低犯罪率,透過防貪,使得貪污變少;第二、要提高定罪率,真的有人貪污,就一定要能夠真正的定罪。同時,勿枉勿縱保障人權,也是我們肅貪工作不能夠忽略的基本原則。 馬總統對成立廉政署的緣起說得很明白,「今年6月初,多位警察出入黑道經營的場所,引起全民關注;上週高院幾位法官涉嫌集體收賄,更令舉國譁然。法官、檢察官與警察都是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我們當然不能夠容許這一道最後防線被不肖警察、法官與檢察官輕易摧毀,因此,政府一定要提出更有效的防貪、肅貪行動,才能夠向人民交待。」但是其又說道..「因此,我在競選總統時就曾經表示,上任兩年後再評估要不要設『廉政署』」前後說法不同,令人不解設立廉政署到底是馬總統在競選時就有的構想,或是在六月份看到法官、檢察官、警察、這社會正義的最防線被輕易摧毀後,為了不容許被摧毀,所以要設立廉政署來護社會正義的最後防線,好像馬總統是在今年六月後才動意的,所謂就在競選時的「曾經表示」不過是當時的選舉語言罷了,事實上在上任後也沒有作要不要設立廉政署的評估。而是在最近才才指示吳院長研究的,所以是..「剛才我和吳院長聽取法務部提出設立法務部「廉政署」可行性評估報告,我和院長都認為,成立法務部「廉政署」的評估是務實可行的作法,因此,我要向國人宣示,我已經要求行政院和法務部儘快修法,向立法院提出在法務部之下設立「廉政署」,推動肅貪與防貪的重要工作。」 因此顯而易見的事實是,馬總統上任後忘了選前所說的要評估要不要設廉政署的事,否則先別說是成立一個超部會的「研究評估小組」來研究要不要設置國家級的廉政署的問題,也得交給行政院的研考研一下吧,完全看不到馬總統有這些行動,足以証明馬總統在上任後忘了競選時的「承諾」。而是在六月發覺社會正義的最防線己被摧毀的情況下,才交代行政院吳院研究一下「馬總統的腹案」---「由法務部設立廉政署」。所以是馬總統和吳院長在聽取法務部提出設立法務部廉政署的評估報告後,馬總統和吳院長認為是「務實可行的作法」,因此馬總統就就向國人宣示..「我己經要求行政院和法務部儘快修法,向立法院提出在法務部下設立『廉政署』,推動肅貪與防貪的重要工作」,馬總統和吳院長的工作效率真是真是太高太快了。不過令人不解的是中華民國的政府組織,能由總統和行政院長二人在幾天之內,憑著總統的個人意見,經由行政院長的附合,就可以改變的嗎?甚至連行政院的研考會都可以略過,未加以研考就定案的嗎? 馬總統接著說..「我有決心,我有非常大的決心要建立乾淨的政府,不是只有首長本身清廉,要讓清廉成為每一個公務員心中的理念,讓每個公務員都知道清廉是不能夠違反、不能夠踐踏的原則,而且絕不容許少許貪瀆的官員讓所有公務員蒙羞、讓政府形象被破壞、讓公權力被腐蝕。」馬總統宣示自己的決心,堅決的說明自己是清廉的,言下之意也要每一個公務員要向自己學習,要讓清廉成為每一個公務員心中的理念,讓每公務員都知道清廉是不能够違反、不能够踐踏的原則…,馬總統像是說教快是在賦與未來的廉政署除了肅貪之外還得教育公務員清廉的責任,讓人不瞭解馬總這段話的意義與目的。 接下來馬總統以法學專家的立場與姿態說道..「.我們在法務部下設「廉政署」,並沒有仿造香港或新加坡的方式,讓「廉政署」直屬最高行政首長,甚至於國家元首。 我們的作法是將「廉政署」設於法務部之下,因為我們國家採取的是大陸法系,大陸法系檢察官是偵查的主體,與香港、新加坡源出於英美法系本來就不一樣,如果我們將「廉政署」直屬行政院長或總統,反而會把以檢察官為偵查犯罪主體的制度打亂,將來會產生許多無法收拾的問題。這也是為什麼我在法務部的時候,就覺得肅貪、防貪應該加強,但是要做改革卻不是在制度上去抄襲新加坡或香港,而是應該有我們自己的作法。 因此,我在競選總統時就曾經表示,上任兩年後再評估要不要設「廉政署」,現在決定要在法務部之下設立「廉政署」,雖然與香港、新加坡的形式不一樣,但是任務特色都是肅貪、防貪的專責機關,換言之,它與其他犯罪調查機關不同之處,在於它不調查其它案件,只調查貪瀆,最多加上賄選。 各位都知道,國內包括內政部警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及國防部憲兵調查組,都有司法警察的身分,海巡署就走私案件也有司法警察的身分,他們都可以進行司法調查。在這種情況下會不會造成疊床架屋,甚至於爭功諉過的情形?這是可以避免的,因為他們都是在檢察官的指揮之下辦案,如果遇到案件有重疊,指揮辦案的檢察官就必須妥善做好分工合作,誠如吳院長所說的「交叉火網」,不能有任何死角出現,這樣才能發揮整體戰力。 馬總統這一段話說得很好,為廉政署的位階作了說明,真不愧是法學專家,不過馬總統強調廉政署的「幹員」將來辦案一定都得在檢察官的指揮之下辦案,可能會使廉政署的幹員受到若干的「限制」。馬總統把法務部的政風司擴充、加強成為廉政署,可是未說明行政院其他部會的政風單位要不要繼續存在,就連法務部內部的政風單位與人員要如何安置的問題也未能說明。不過倒是說明了在法務部之下同時有廉政署與調查局兩個性質相同單位的問題作了說明,並不是自調查的職掌中的偵辦「貪污、瀆職、賄選」等重大犯罪,將「貪污」移交經廉政署偵辦。而是廉政署負責偵辦「貪污」案件,而調查局仍保持偵辦「貪污」案件,換言在法務部屬下的廉政署、調查局兩個單位都可以偵辦「貪污」案件的。至於是是有疊床架屋的情況,馬總統是認為不必擔心,因為廉政署只貪污案件,不辦其他案,所以廉政署仍專責單位,反而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單位(馬總統國防部有憲調組)都可以辦,,就會構成「交叉火網」才不會有任何死角出現,才能發揮整體戰力,問題馬總統忘了「設立專責」單位這回事了。。 接下來馬總統更進一步的宣示了設立廉政署的三個原因..第一是..第一個就是要加大、增強我們肅貪與防貪的能量,讓肅貪防貪的工作更能夠有效地發揮。第二個原因就是要符合民眾的期待。第三,就是要符合國際潮流。說了三個原因却沒有說出真正的原因是在因應整整飭當前吏治的實際須要,是為了肅清當前政府中的貪官污吏的必要作為。 馬總統接著說..也許有人會問:成立一個「廉政署」就能解決政府裡面貪瀆的風氣嗎?當然不可能。我一向認為貪污的問題要能夠解決,與首長的決心有絕大的關係,首長自己「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2,500年前孔老夫子就講得很清楚,2,500年後,情況還是如此。所以,每一個首長不但自己要能夠清廉,做到防貪的「四不」:就是「不願貪」,因為自持清廉;「不必貪」,因為俸足以養廉;「不能貪」,因為法規完備、無隙可鑽;最後是「不敢貪」,嚴刑峻法、不敢輕蹈法網;「四不」,就是不願、不必、不能、不敢。此外,首長還必須要有一種決心,要讓他的部屬都能夠齊一步伐,尤其不能有怕家醜外揚的心態;機關內部發生問題,應該用16個字處理:「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此乃一個公務機關首長應該有的風骨。在向全國人民宣示成立廉政署的時候突然說上這一段真是令人費解的,一方面好像是在說明之所有貪官污吏政府也該負一部份的原因,而「首長」更是該負責的人,要肅貪防貪還得有賴於「首長」的風骨,其實這段話和「宣示設置廉政署」是無關的是沒有必要在這個時候說的。 至於說..所以我們希望將來各機關能夠貫徹行政院通過實施的「廉政倫理規範」,各機關包括中央與地方,都應該定期透過廉政會報來檢討機關內部的風紀。今天設立「廉政署」最主要的目標:第一、要降低犯罪率,透過防貪,使得貪污變少;第二、要提高定罪率,真的有人貪污,就一定要能夠真正的定罪。同時,勿枉勿縱保障人權,也是我們肅貪工作不能夠忽略的基本原則。就令人莫名其妙了,宣示要成立專責的機關---來整治吏治的時候對各級機關提「希望」,希望各機關能够貫徹一個行政院所訂的「廉政倫理規範」,未免混淆了成立廉政署的意義。而將一個新成立的、專責肅貪防貪的偵辦單位的工作目標訂定為降低犯罪率與提高定罪率,則可能是馬總統基於當過法務部部長的獨特經驗,而產生的獨特的看法了。 綜而觀之總而言,馬總統在策劃成立廉政署這件事上,處理的時間失之倉促,作決策的範圍失之狹窄,一件應該是長久策計劃,仔細研討,博採眾議的事,變成了馬總統以個人意識為動意,經過法務部長的附合,再加上行政院長的意見,就作出了決議。馬總統的動議是基於過去曾經擔任法務部時的經驗,所以著眼點不够高,完全不符合總統的高度,在研處的過程中,馬總統只是與吳院進行磋商,並未召集行政院以外的其他四院的院長進行磋商,特別是監察院,在馬總統的心目中顯然缺乏五權憲法的槪念,忘了監察院的存在。當然馬總統也忘了總統在處理國家大政時,應該經常與五院院長磋商協調的。馬總統明白我國的法系與星加坡、香港有所不同,怎麼就沒想到我國獨特的五權憲法呢?更沒想到監察院的獨特功能?要整飭官箴不正是監察院的職權嗎?廉政署為何不設在監察院呢?馬總統何不多用些心思,多加思維一番呢? 肅貪能用「交叉火網」的戰術嗎? 2010/07/28 七月二十日在萬民期待下,馬總統終於下了大決心,要打造乾淨政府,宣佈要設立廉政署了,馬總統更作了一場慷慨激的演出,聲色俱厲的要向政府中的貪官污吏宣戰了。 不過令人遺憾的是馬總統對成立「廉政署」一事,顯然事前的規劃設計並周全,決策過程也過於草率,由總統、行政院長、法務部長三人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就作出了決定。所謂「廉政署」只不過是將「政風司」換個招牌而已。三個人都明確知道,在設置廉政署後,廉政署並不能成為肅貪的專責單位,因為在法務部還有一個現成的肅貪單位---調查局,在權責難以明確區分的情況下,彼此之間必然會有相互摯肘爭功諉過的情況,是不利於肅貪工作的。但是才思便捷巧言善辯的吳院長硬是給拗出來個「交叉火網」的理由。隨後馬總統對全國人民也來了個「交叉火網」,好像如此一來貪官污吏就難逃法網了。 看來馬總統和吳院長雖然也當過軍人,但是對所謂的「交叉火網」或「火網射擊」這個戰術用語,仍是一知半解的,而且是隨便的用來唬弄小老百姓,反正是有個「網」字,會使人想到法網乃至於天網,一網之下所有的貪官污吏就難以逃脫了。 老榮民年輕的時候在海軍服役,當過艦上的槍砲官,對「火網射擊」有比較深入的認識,知道它是用來對付敵機來襲時的防衛戰術,是發射大量的彈葯在艦船的週邊形成「彈網」,讓來襲的敵機來「碰」砲彈,而不是用砲彈去打敵機,這種戰術戰法不是什麼好的戰法,而是一種出於無奈的笨戰法。 基本上是完全不用於「肅貪」這回事的,因為「肅貪」並不是對外的防衛,而是對內的「肅清」,是對內賊而不是對外敵,必須是摘奸發伏的作為,是要從一片稻子中找出稗子,從一群馬中揪出害群之馬,如此一來豈是能用「火網射擊」乃至於「交叉火網」這種戰術戰法的。 馬總統、吳院長治國大事可是不能耍嘴皮子的,光是有決心、有很大的決心,如果沒有慎密的思考,是成不了事的。 馬總統、吳院長你們要策劃設置廉政署時,何不翻閲一下中華民國憲法呢?看一看憲法第九章不就一切都明白了嗎。 總算有人想到被馬總統遺忘了的監察院了 2010/08/13 請看下面這一則新聞.. 法官自律會激辯7小時高明哲、楊炳禎移送監院 2010-08-13中國時報【郭良傑、王己由/台北報導】 高院針對所屬法官涉及風紀、關說疑雲,十二日下午召開法官自律委員會,會中不斷出現法官激辯的場面,足足開了七個多小時才結束。自律會認定,審判長高明哲涉嫌接受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的關說;法官楊炳禎涉及品德不佳及行為不檢,決議將二人陳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 至於高、楊二人是否須停職?將由司法院決定。蕭仰歸是否有請託關說,最高法院在高院的調查結果出爐後,今天將做出處置。 高明哲昨天已向高院辭去審判長職務,獲高院代理院長張耀彩批准。 自律委員會先討論楊炳禎法官涉及高院法官集體收賄案及行為不檢部分,討論後決議:楊炳禎涉案的部分,因相關資料有限,將等檢方調查告一段落後,視偵查結果,再後續處理。 至於楊炳禎涉及品德不佳及行為不檢,楊向自律委員會坦承,對此表示道歉。 昨天的自律委員會共有六位委員出席,代理院長張耀彩只主持楊炳禎風紀案的討論,高明哲涉嫌關說部分,則交由負責這件關說案調查的行政庭長陳晴教主持,五位當事人均到場陳述,並接受自律委員的詢問及調查。 據了解,包括審判長高明哲、受命法官高玉舜及關鍵證人崔玲琦法官等人為了是否有關說一事,在自律委員會內出現激辯。 高玉舜在陳述中仍堅持肇逃案應判蕭賢綸有罪,強調在評議時高明哲說出「他是蕭仰歸的兒子耶」、「他以後還要考司法官、給他個機會」等語,她堅持有受到高明哲的關說壓力。 高明哲則強調,他只是「提醒」,絕對沒有對高玉舜及陪席法官林洲富關說,更沒有接受最高院法官蕭仰歸的關說。由於雙方各堅持己見,在說明及對質的過程中,針鋒相對,甚至大聲互指不是的場面。 張耀彩也針對前晚他與法官崔玲琦間的對話,被傳成他施壓一事做出澄清,他說,當時是向崔玲琦強調,如果本案真的有人關說,關說者可能被停職及移送監察院彈劾,他不是針對特定人,也沒有要求崔玲琦封口的意思。 總算高等法院的袞袞諸公對中華民國的憲政體制還是有些認知,沒忘了我們國家還有一個監察院的存在,比起馬總統要高明一些的。 馬總統七月二十日宣佈要成立廉政署時,刻意的遺忘了監察院,顯示馬總統也遺忘了中華民國的五權憲法。在宣佈成立廉政署之前只找了行政院長和法務部長進總統府研商,也忘了自己的總統身份,好像中華民國的總統只管一個行政院似的。而法務部之所以會進總統府向總統作簡報,當然不會是出自法務部曾部長之意的,雖然他的名字叫勇夫,諒他也不會勇敢的主動向馬總統提出在法務部之下設置廉政署的。這足以証明將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下是馬總統的意思。 馬總統對於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之下,也曾作過一番解釋,說是為了避免外界批評他設立「東廠」。一個現代的經過民選出來的總統竟然「憂讒畏譏」到如此地步,也真是讓把票投給他的人失望的了,馬總統可能也忘了成立「東廠」的明成祖,可是要比明崇禎要高明得多了,能從崇禎到成祖也算是非常大大的進步的了,馬總統又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談合法不合法的問題,馬總統也是有些過慮了,談改革要成立一個新的機關,那會有「依法」成立的事。難道將法務部的政風司改個名稱就是合法的事,合的又是什麼法呢?馬總統只想到合不合法的事。怎不想一想合不合憲的問題,馬總統應該明確知道我國五權憲法的國家體制,也應該明確知道監察院的職權,如果馬總統以為把廉政署設在行政院的法務部之下是合法的,殊不知却是違憲的,馬總統忘了監察院是小事,但是刻意的剥奪或不顧監察院的職權可就是大事了,是會導致憲政危機的大事,是值得全國人民注意的大事。 事實上馬總統將廉政署設在法務部下是有其盲點的,因為設在法務部之下對於其職權是會有所限制的,因為位階的關係對於其上級機關,或行政院以外的四院顯然會有力有不逮之處。例如最近所發生的法官受賄案,是由特偵組偵辦的,將來的廉政署能否偵辦呢,顯然將會是一個問題的,今後司法院的肅貪工作總不能依靠法官們的自律自覺的吧。 實迷途其未遠,馬總統還是把設置廉政署的事多加考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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