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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2 23:29:13瀏覽421|回應0|推薦0 | |
太公 鈞鑒!
有努力,低調做事,卻無能上媒體,不代表沒作為,痞瘋對「起」字的認定標準高,因為媒體何時提過罷盟,社會上沒幾個人知道罷盟是事實,所以當然仍未起,不像施與民盟,放屁都會成新聞,痞瘋有此實力,會搞了四個多月,才簽了八分之一的達成率嗎? 不過痞瘋不會眼紅,因為痞瘋是後起之士,應該要接受社會之嚴格撿驗,他們都已是臺面上人物,年齡、經驗、貢獻與成就,都非痞瘋所及,所以這是公平的,難道痞瘋想以絕食靜坐六天,甚或裸奔來換取一時之虛名嗎!痞瘋做事,永遠實實在在,從不會幻想,從不想不勞而獲,所以也從不花代價去抽獎、買彩券甚或股票也! 痞瘋更不會去考慮這賭約,至於手段,只要光明正大,只要能夠成事,則低聲下氣,亦毫無不可,即使『被收編』,也是應該,因為這是人家的場子,痞瘋不隨便佔人便宜,一般插花時都儘可能捐些錢,盡些義務,所以這次捧場助勢,當然應該,也捐了一百,且基本上,痞瘋樂觀施之成功,只要合法! 作弊上台的不義偽政權,絕對不容牠做滿任期,即使是差一天,都要讓牠下台,這才是公道!重選也不會大亂,讓連宋做一天正副總統都是天理,不讓可惡的馬白臉稱心如意,也才是上天有眼! 痞瘋管見,太公包涵! 痞瘋 謹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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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