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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制外的街頭革命當效法嗎?
2006/07/03 00:15:57瀏覽165|回應0|推薦2
近來的輿論常以烏克蘭、泰國與菲律賓等國的體制外街頭革命運動取笑我國的懦弱,痞瘋對此倒是有不同的看法!

首先,各位要了解,這些國家都是三或四流的不成熟民主國家,我們何時看到一流的歐美民主國家,以如此的體制外革命流血方式來更換政權呢?痞瘋從不跟二流學習,也實在搞不懂為何許多人老是「嘴巴」想革命,想流血,但卻總是要等別人領頭,而真要行動時,也還真不知道他是否會出頭,或腳底抹油,溜之大吉,所以可以這麼說,主張革命者,多數希望坐享其成,死別人家的子女,很少人會像金珠這樣的誠(或傻),犧牲掉自己的性命的,將心比心,今天二二八或六四死的人如果是您的家人,您會希望二二八或六四的發生嗎?您會不一輩子痛苦,甚或為此不平忿恨一世嗎?

耳東兇手的爛命,絕對沒有比我們任何一個人值錢,為牠流血,太不值得,金珠的死,痞瘋心酸,因她有何必要為這隻狗留一滴血呢?痞瘋實在為她的犧牲不值!所以說,如果連簽署或投票這麼簡單的事情,您都不願做,卻夸夸其言,欲刺殺兇手,痞瘋只能突呼或或(?),反之,如果只需這麼簡單的動作就可以倒扁,有何必要流血呢?

痞瘋對宋楚瑜的幾天靜坐與民盟現在每晚在中正紀念堂前搞的非法集會「民主夜市」也不以為然,自己不守法,有何權力批評耳東兇手的違法濫權,為何不好好的申請集會遊行,否則自己哪天執政了,又要如何立法執法要求百姓守法呢?如果認為集會遊行法太過嚴苛,以民盟與馬白臉的關係,為何不建議居國會多數席位的泛藍修法,痞瘋基本上絕對遵守法律,每次辦說明會都正當申請,所以對警察的違法濫權毫不客氣,因為自己站得住腳,如此而已!

總之,如果所有體制內的倒扁之道都不可行的話,當然我們應該革命,但目前耳東兇手政權尚未離譜到停辦選舉與罷免的民主基本程序,所以以暴易暴,以牙還牙,絕對不是正道,今天您以暗殺、革命結束敵對政權,明天就非常可能為對手所東施效顰,如此冤冤相報,何時能了,這亦是菲律賓街頭政治亂象永無了結之故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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