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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 05:26:32瀏覽555|回應0|推薦0 | |
您在三月六日自由時報投書我們不是中國人。做為一個在大學教書的知識份子,要講邏輯守法律。您可以不願做中國人,而不可能合理合法的說我們(指台灣人民)不是中國人。
依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及於固有疆域,依辭源歷代疆土範圍稱中國,依現行民法廿二條稱中華民國為中國。不論您是否認同中華民國,你是拿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繳中華民國稅,就被強制認定是中華民國國民,而中華民國依理依法是中國,你當然就必須是中國人。其他與你相同的台灣人民也都是中國人。除非憲法民法改變,中國二字樣不再依辭源的定義,我們都是中國人。 相反的,中國人講籍貫(那裡人)是依祖籍而非出生地、現居地。在台灣除山地原住民外祖籍都是大陸,都是大陸某地人,沒有台灣人。山地原住民也是中華民國國民因此也是中國人。你自己不願做中國人?不恪守一個知識份子論邏輯、守法律的原則,在學校、在媒體寫出這樣不合學術起碼標準的文章,惡劣影響視聽。再加上已用言論煽動台獨,已犯了內亂罪。希望你好好自知醒悟,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王一山教授 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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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