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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您為認知錯誤向他倆道歉!(修正)
2006/01/13 12:22:16瀏覽331|回應0|推薦1
麥兄!

就這點,小弟「建議」您應該向學長與靜宜道歉!

他們倆當然有很多近似之處,可小弟感覺得出他們年齡之差異與文章成熟風格之不同,就像小弟剛來聯網時,覺得天下與三波市長文風相近,但久了以後,還是可以大加分別。

抓等號是要有確實證據的,小弟以前在宋網將其最大之網特,現在某立委之四、五十個分身全質疑出來,幾乎沒人敢否定小弟的認定,但即使如此,還是有一兩個誤認,可小弟被網友告知錯誤後,即再次檢驗,如真有疏失,隨即認錯道歉,大家也就不會責怪,相對於小弟下的功夫,您的這點三腳貓「證據」,實在是太薄弱了!

小弟事忙,不多說了!

痞峰 謹敬

註:痞峰不敢當法官,「應當」與「認為」已經修正為「建議」,向麥兄致歉!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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