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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06 01:07:28瀏覽332|回應0|推薦0 | |
敬致靜宜之朋友、麥芽糖先生與曾老 太公! 謝謝回應與解釋! 小弟以為這是您與家城及小弟間之問題,與麥芽糖先生在聯網他處之行為無關,因為小弟目前只負責這裡,並未接受聯合報之聘請,負責整個聯網的成敗。 當然,如果「麥豬」真是麥先生暱稱,而他亦不反對您這樣之稱呼,自然沒有問題,只是小弟以為可能性似乎不大!不過這點倒是可以請麥先生告知小弟。 所以如果麥先生無法接受這個稱呼,到時還是要拜託先生,給小弟一些面子,讓小弟好做人,小弟真的覺得網友間豬來狗去不妥,大家會傷了和氣,您不覺得嗎? 小弟亦想請問先生與幾位受牽連之其他網友是否願意接受「強盜」之暱稱,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小弟亦會拜託麥先生尊重您與大家的意願,好嗎? 並謝謝曾公幫忙做和事佬,感激不盡! 拜託!拜託! 弟 痞峰 敬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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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