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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選妃類似"選美大賽"後宮充斥"性虐待"
2009/05/21 08:25:40瀏覽14294|回應0|推薦9

文章來源: 綜合新聞

  在中國古代,皇帝為天下至尊,富有四海,為了把這江山傳給自己的子孫後代,所有皇帝都希望自己能子孫滿堂,人丁興旺。為了確保皇帝有子嗣,中國古代的皇帝都廣納嬪妃。周代的制度是:“天子後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女禦。”在明代,皇後以下則有皇貴妃、貴妃、九嬪、才人、婕妤、美人、昭容、選侍、淑女等。其中淑女為最末等,初選入宮即為淑女。俗話說:“後宮佳麗三千。” 

  如果僅僅計算皇帝的妻妾們,當然沒有這麽多,但如果加上可以隨時為皇帝所驅使的宮女們,這個數目就遠遠不止三千了。據記載,明朝末年,內廷宮女多達9000人。這些宮女大多數可能一輩子也沒見過和自己近在咫尺的皇帝,她們只是默默地做著自己的雜役,直至老死宮中。 

  明朝吸取了前朝外戚幹政的教訓,嚴格控制後族的勢力,因此明朝的皇後多為小家碧玉,來自民間。據《明史·後妃傳》記載,朱元璋於洪武元年修纂《女訓》,作為管理後妃的“家法”。在後妃的遴選上,為防範朝中權臣與後宮勾結,規定“凡天子、親王之後、妃、宮嬪,慎選良家女為之,進者弗受,故妃、後多采之民間 ”。而且偏重於選擇清貧之家的女子,試圖以此輔佐皇帝去節儉勤政。後族爵位雖高,卻基本沒有實權。朱元璋還在宮內掛了一塊紅牌,上面鐫刻著警戒妃嬪不能亂政的話。而明代歷代的皇帝也一向對此嚴加防範。 

  明朝選妃類似選美大賽 

  明代選後妃的制度十分規範,逐級加以篩選淘汰。第一步是“海選”。每當皇帝到了大婚年齡時,皇宮都會派遣宦官到全國各地挑選年齡在十三到十六歲之間的少女,從中選出5000名由皇家支付路費,由父母在規定的時間內送到京城進行第二輪選拔。 

  第二輪選拔時,宦官們選擇一個較大場地,把少女每百人排成一行,按年齡大小排序,一番察看後,把那些過於高矮胖瘦的少女淘汰。這一輪大概會淘汰五分之一。第二天將進行第三輪選拔,宦官們采用前一天的列隊方式,仔細察看每人的五官、頭發、皮膚以及音色、儀態,只要有一項不合規定,便被淘汰。這一輪又會淘汰剩余人數的一半。剩余的大約2000人會進行第四輪的精選。這一輪,太監們不僅會用尺子細量少女的手足,還會考察少女的步姿與風韻。這一步又會淘汰 1000名少女。最終留下的1000名美女召入宮中繼續參加選拔。而太監們的使命也至此畫上了句號。 

  過了這四關的女子大概只有 1000名,都成為了宮女,但是能否成為後妃,還要進一步的觀察。入宮後,宮中宮娥們將那些宮女分別引入密室“探其乳,嗅其腋,捫其肌理,察其貞潔”,身上不能有一絲疤痕,肌膚必須細膩光澤,這樣,從這1000人中再選出300人為宮女頭目。 

  第五關是由皇帝派遣的宦官詳細觀察這 300名留宮的美女一個月,依據她們的性情言語,判斷性格是否溫柔敦厚,是否具有智慧並且賢惠。據此,再篩掉250人,剩下的50人便自動晉級為嬪妃。倒數第二輪是“選三”,就是由皇太後或太妃從50人中選出三個供皇帝欽定。最後由皇帝欽定一名皇後。 

  一般“選三”後陪選的兩名美女,都會被封為貴妃,但也有被賜予金銀幣退回家的。如明光宗當太子時選太子妃,劉氏與郭氏姐妹進入最後一輪角逐,郭氏老大被選為太子妃,其妹與劉氏落選,賜給金幣後返回家中。據載,這位劉氏自感身價百倍,回故裏後不願再嫁凡夫俗子,做了一輩子老處女。

  明朝宮廷的大型選美,一般是在全國各地物色出13歲至16歲的淑女幾千人,通過層層選拔,最後選中的不超過一百人。這真是幾十萬裏挑一啊,宮女們肯定是人間絕頂美女。 

  悲慘人生 

  明朝宮女們一經選入宮內,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簡陋,終身苦役,不能與父母相見。繁瑣的禮節,森嚴的等級,不時的淩辱,幾乎無出頭之日。 

  1、“提鈴”和“板著”之罰。宮女們是被嚴格控制的。她們除了完成各種苦役之外,她們還要經常在知書女內官的教習下讀《女訓》、《女孝經》等書以扭曲她們的心靈。宮女稍有違規者,將被處以“墩鎖”“提鈴”和“板著”。 “提鈴”就是受罰宮女每夜自明宮德乾清宮門到日精門、月華門,然後回到乾清宮前。徐行正步,風雨不阻,高唱天下太平,聲援而長,與鈴聲相應,這是一般的。 “板著”就是受罰宮女面向北方立定,彎腰伸出雙臂來,用手扳住兩腳。不許身體彎曲,一直要持續一個時辰,即兩個小時左右,一般情況是受罰宮女必定頭暈目眩,僵仆臥地,甚有嘔吐成疾,至殞命的。 

  2、宮女生病無醫,自生自滅。明朝規定:“宮嬪以下有疾,醫者不得入,以證取藥。”宮嬪尚且如此,宮女自不待言。據《明宮史》載:在金鰲玉?X 橋西、欞星門迤北羊房夾道(今名養蜂夾道),有內安樂堂,“有掌司總其事者二三十人。凡宮人病老或有罪,先發此處,待年久方再發外之浣衣局也。”這就是說,宮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樣,發到這裏,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續時日,或者等死。如果少數人偶被皇帝看中,地位略有改變,生得子女者尚能晉封,否則也只能幽閉深宮,了此一生。 

  3、死無葬所,火燒後屍灰填入枯井。明朝宮女一生鎖閉深宮,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包括各種死亡)後,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會賜墓,而是火葬。火燒後將眾多屍灰一起填入枯井。到了嘉靖年間,有一個貴嬪捐錢買了幾畝民地,宮女不願其屍灰入井的,則埋此地中。據清人劉廷璣《在園雜誌》卷三說:“ 墻固壘壘,碑亦林立,……每於風雨之夜,或現形,或作聲,幽魂不散。”清初的沈椿《宛署雜記》中說,宮女臨死時,都遺言不要把棺材埋得太深,她們認為埋得越淺越可以早些轉世投胎,重新過個有生命、有意的人生…… 

  殘忍變態的“性虐待” 

  在中國歷史上,隋煬帝的荒淫無恥臭名昭著。然而明朝很多帝王更比隋煬帝厲害,他們的糜爛、淫亂更上一層樓。 

  據史記載,自憲宗至熹宗160多年間(1465~1627年),皇帝和大臣見面的次數約略可數。憲宗在位23年,僅召見大學士萬安等一次,只說了幾句話就在萬安高呼萬歲之聲中退朝了。武宗在位16年,一次也沒有召見大臣。世宗、神宗在位都達四五十年,都是20多年不視朝政,都忙於淫樂,其間不知道有多少宮女遭受過各種殘酷的“性虐待”。 

  明人筆記中記有神宗與宮女淫樂之事說:夏日,明月高懸之夜,與後宮嬉。令人自輕羅制成之囊中,放出流螢無數。再令宮女以輕羅團扇爭相撲捉,若流螢落於誰簪上,則是夜帝必幸之。故宮女爭以香水灑於簪上,以待流螢。秋日,帝題唐人王建宮詞前二句於紅葉上,令宮女題該詞後二句於另一紅葉,一起放入禦溝,若遇兩葉相疊,令人取觀,如成全首宮詞,則書後二句之宮女,是夜必獲帝幸。冬日,於洛陽殿大池,註滿香湯,挑選柔肌雪膚之宮女,同浴於池,效鴛鴦戲水之樂。浴罷,則坐於錦繡上擁美飲酒,謂之“鴛鴦之會”。 

  荒淫的明武宗讓當時的大太監劉瑾設置豹房。豹房就是修建的特定建築物,內設宮女和從外強來的民女等供帝王淫樂的場所。明武宗在內淫樂不夠癮,大肆對宮女“性虐待”,傳說,還有強迫宮女與獸類交媾的事等,其“性虐待”之變態和殘酷啊。 

  殘酷而悲愴的“殉葬” 

  明朝在中國歷史上把變態殘忍的殉葬之風推向又一個高潮,妃嬪殉葬成為明初封建統治的一種制度(到明英宗朱祁鎮時被廢止),而且民間也深受影響。明代皇帝死亡後,一些絕美的宮女,是被欽點“殉葬”的。據有關史料記載:朱元璋死以後有40個妃嬪殉葬,朱棣死時有30多妃嬪殉葬,明仁宗朱高熾(朱棣的兒子)執政不到一年,葬禮極為簡略,但是也有7個妃嬪殉葬,明宣宗朱瞻基有10個妃嬪殉葬等。 

  《明史·後妃傳》記載一個民間少女郭愛被選入宮中僅20天,朱瞻基死了,她得知自己被列入殉葬名單之後,含淚寫下一首絕命詞:“修短有數兮,不足較也;生而如夢兮,死則覺也;失吾親而歸兮,不足較也;慚余之不孝也,心淒淒而莫能已兮,則可悼也。”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中華書局出版)記載明成祖朱棣死後明朝宮廷內逼宮人殉葬的情形:等待殉葬的三十余名宮女吃完飯後,被引入一宮殿,淒慘的哭聲震動宮殿。宮女們依次被送上木床,太監們將宮女的頭頸按入絲帶的套圈內,然後抽去木床,宮女在慘烈的掙紮中停止了呼吸,一個個像伸著長長勃頸的雉雞一樣吊掛著。待宮女們死定後,仁宗(朱高熾)親入“辭決”,“辭決”多麽“謚美”的詞藻啊。然後封這些怨寂的死屍為什麽貞惠妃呀、貞麗妃呀、貞淑妃呀等等。這是多麽的殘忍和虛偽啊。 

  反抗與“淩遲”殺戮 

  幽閉深宮的宮女長期堪忍受著明朝皇帝們變態和殘忍的虐待(包括肌體、苦役、體罰、性虐待等)。據史書記載,僅嘉靖帝笞楚虐待致死的宮女多達200余人。 

  嘉靖二十一年,即公元1542年十月,飽受虐待,瀕於絕境的10幾名宮女以柔弱素手幹出了一件古今中外都不曾有過的大事——勒殺嘉靖帝,此大案歷史上稱作“壬寅宮變”。當時,由於宮女缺乏經驗,誤拴死結,沒有把嘉靖帝勒死。後來,這10幾名宮女都被淩遲處死。所謂“淩遲”,就是人們常說的“千刀萬剮”的酷刑。 

  宮女地位的低下,文獻上是從來不記載她們的名字的,惟獨此案有一個被剮宮女的詳細名單。根據《明實錄》記載:她們是楊金英、薊川藥、楊玉香、邢翠蓮、姚淑翠、楊翠英、關梅秀、劉妙蓮、陳菊花、王秀蘭、張金蓮、徐秋花、鄧金香、張春景、黃玉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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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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