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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07 08:37:00瀏覽484|回應0|推薦8 | |
為了幫助兒子付債而搶銀行的76歲美國賓州婦女瑪瑞蓮戴文(Marilyn Devine),將在家服刑,而不在監獄坐牢。她5日被判在家軟禁23個月,然後監管行為20年。戴文2006年3月使用一把未上膛的手槍,在一家超市的銀行行搶。 戴文4月同意對搶劫、違反武器規定和逃避警方逮捕的指控認罪。交換的條件是,檢察官同意不對她處以強制的五到10年監禁,雖然她仍面臨坐牢的威脅。 戴文說,她搶銀行是為了幫她的兒子。她兒子曾打電話給她,就他的財務問題威脅自殺。(消息來自美聯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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