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4/28 07:29:12瀏覽415|回應0|推薦3 | |
加州房價低, 有讓我想再買一棟打算. 朋友們都勸我趕緊把現在手上的溺水屋給丟了. 每當我在和朋友討論我的condo時, 欠的比現今房價還多十萬, 大家一致的建議就是丟了它. 但怎麼丟呢? 而且我之前的payment不也都報銷了? 老公也都聽信大家的建議一直要我丟, 房子又不是我一個人的,為什麼想丟確要我想辦法, 自己都不去找方法呢? 貸款的人說,我們若我們的溺水屋不解決,我們是貸不到第二棟房子的. 爸爸是不讚成我丟, 他認為現在房價低不代表以後不會漲回來, 但老公認為等他漲回到我們的買價,那可能還要更10年20年吧..... 總而言之,我的想法是,當時我們買這棟房子時,不就已經決定每個月要花在這個方子上的金額. 這是當時做的決定, 若現在反悔了, 那當時為什麼要做這個決定呢? 而且,以我們現在雙薪的收入,怎麼丟? 要丟,也先得拿一比錢讓欠的=房價, 算一算, 要認賠也就是一共20萬美金. 值得花了二十萬,然後什麼都沒有嗎? 我不知道......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