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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04 12:06:49瀏覽620|回應3|推薦19 | |
入籍已快要屆滿三年了, 在當時我有要求法院把我的名字正式 改成 英文名在前面 中文名英譯擺中間, 再來才是我的姓氏, 雖 然只是加一個英文名字而已, 但是在改證件方面可是一件麻煩事, , 而我當時改名字時又有點偷懶, 並沒有在每件證件上做更改, 除了學校資料等等, 其餘的我都沒有完全做更改. 結果去年這時候, 就因為要辦新的銀行戶頭, 而出了點小狀況, 拖了兩個多月才把銀行帳戶辦妥當. (因為原來的名字就是中文英 譯的名字, 新名只不過加個英文名就足以把他們搞混了) 這次我又要辦其他證件, 才發現我那個證件仍然是原來的那個名字, 我這次就聰明了, 寫了封信, 告知對方我的名字更改, 還附上法院更 名通知書. 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了. 不過這個證件應該是我最後一個需 更改的, 其餘的早在去年都更名了. 總而言之, 我覺得改個名字好麻煩, 不知道為什麼台灣的人有很多人改名 況且我又不是真的完全改, 只是前後順序的問題罷了, 但是避免又像上次辦戶頭的情況一樣, 我只好在事先都要把證件準備好, 免得又有問題. 希望不要再有要改證件的狀況, 要不然我一定要抓狂的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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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