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小 中 大
玉米的多重宇宙(世界日報副刊)
2026/09/29 05:48:21瀏覽349|回應2|推薦27

    去年春天,我們到賓州旅行,住進一間三面被玉米田環抱的民宿兩個晚上。傍晚,微風吹過,整片玉米田如海浪般起伏;清晨,薄霧貼著青綠的葉尖緩緩升起,彷彿天地仍沉睡在夢裡。
    那景象,讓我想起三十七年前,離開蒙大研究所時,獨自開車五天橫越美國,前來馬里蘭工作。其中三天穿越中西部大平原,車窗外除了天空,就是一望無際的玉米田,讓我第一次感受到,美國真正遼闊的,不只是土地,更是玉米。
    多年後,一位來自愛荷華州的美國同事珍妮告訴我:「小時候,有一次因為貪玩,沒有搭上校車,於是穿越玉米田走路回家,到家後竟然七孔流血,她懷疑,那天正好有小飛機噴灑農藥。」想到這個故事,那兩晚我們把窗戶緊緊關上,整夜開著空調入睡。
    玉米的閩南語叫「番麥」,一個「番」字,就透露它並非台灣原生作物。它原產於中南美洲,又稱玉蜀黍、包穀,中國北方則叫棒子,十六世紀隨著海上與陸路貿易來到東亞,《台灣府志》曾寫道:「番麥狀如黍,實如石榴子,一葉一穗數百粒。」短短幾句,便把玉米的樣貌描繪得栩栩如生。
    如今,玉米早已融入台灣人的日常,火鍋少不了玉米,夜市裡焦香四溢的烤玉米,更是不少人的共同記憶。
    定居馬里蘭後,我們每逢夏天在後院辦烤肉聚會,也一定準備玉米。刷上一層以烤肉醬拌入沙茶醬調成的醬汁,慢慢烤到表面微焦,朋友咬下一口,總忍不住驚呼:「就是台灣夜市的味道!」
    然而,餐桌上的玉米,只是番麥龐大世界的一角,它被視為「萬能作物」,可以餵養雞、豬、牛,也間接餵養了我們,從爆米花、玉米濃湯、玉米油、烘焙用的玉米粉都來自它。許多手搖飲裡的果糖,玉米澱粉還能發酵成乳酸,再合成聚乳酸,用來製作冷飲杯、吸管和餐盒。它默默支撐著食品、農業、化工與環保產業,是我們每天都在使用、卻很少留意它的存在。
    今年的另一趟開車往南方的小旅行,目標是南卡的港口古城查爾斯頓(Charleston),早年幾乎所有的黑奴都是從這裏上岸,途中我們也順道拜訪了另外幾座老城。毎個城市中心都有座博物館,講訴殖民地時期到南北戰爭的故事,從棉花、菸草、奴隸血淚、到南北戰爭。走著走著我發現,真正串起南方與北方、白人與黑人、富裕與貧窮的對抗,不是棉花而是玉米。
    玉米原本是美洲原住民花了數千年馴化出的作物,他們不僅培育出高產量品種,更發現以石灰水鹼化處理玉米,可以釋放人體吸收不到的維生素B3,避免因長期食用玉米而導致癩皮病。
    一六○七年,英國殖民者踏上北美時,仍懷念著家鄉的小麥與黑麥。然而,新英格蘭寒冷的氣候,讓小麥連年歉收,真正救了殖民者的,不是感恩節故事中的火雞,而是原住民教會他們種植與料理難以下嚥的玉米。
    這又讓我不禁想起童年看過的電視劇《長白山上》,劇中的北方農民啃著乾硬的玉米窩窩頭,那是貧窮的象徵。多年後,我第一次到北京,特地跑去買窩窩頭品嘗,卻發現香甜柔軟,導遊老李笑著說:「現在的窩窩頭裏麵粉比玉米粉還多,又加了不少糖,當然好吃。」
    日後,美國北方逐漸形成以玉米、小麥和家庭農場為基礎的農業社會,並結合工業發展;南方則依靠奴隸種植棉花與菸草。到了南北戰爭前夕,「玉米才是王道」(Corn is King)甚至成為北方對抗南方「棉花是王道」(Cotton is King)的政治口號,玉米不只是糧食,更成了兩種文化對抗的象徵。
    同樣是玉米,不同年代、不同地方,竟也產生甜鹹兩種截然不同的滋味。
    由於北方冬天太長,小麥收成不夠,於是他們將玉米粉加水配牛奶和糖蜜,煮成甜的濃粥當早餐,或烤成玉米麵包,作成印地安布丁,能讓一家人捱過長冬。在南方,玉米文化則因非洲奴隸而更加豐富,他們把粗磨玉米慢火熬煮成玉米糊(Grits),加入鹽、奶油或起司,成為世代相傳的家常料理。
    在查爾斯頓,我終於吃到聞名已久的鮮蝦玉米糊(Shrimp and Grits),石磨玉米熬得綿密細滑,卻仍保留微微顆粒口感,以蝦殼和洋蔥慢慢熬出的濃郁香味,再加入培根、奶油、疏菜與起司以及剛捕撈的鮮蝦,這一口難以形容的美味,不只是南方名菜,更是一段文化融合原住民的玉米、非洲人的烹調方式,以及歐洲移民的奶油與乳製品的歷史,在一只盤子裡相遇。
    回想來美國以前,我一直以為,這個國家的味道是牛排、漢堡和薯條,住久了才發現,美國真正的味道其實是玉米。美國的玉米產量約佔全球三分之一,玉米像一條看不見的河流,流進美國人的日常生活,更多的早餐穀片、玉米熱狗、到生質酒精⋯⋯,也流進這個國家的庶民文化。
    玉米在美國人生活中的角色,遠比我們想像得深,他們連剩下的玉米芯都不浪費,早年農民把它當作替代衛生紙的生活用品,也製成著名的玉米芯煙斗。
    卡通《大力水手》裡卜派嘴上那支煙斗、《雪人 Frosty》口中的煙斗,甚至麥克阿瑟將軍的招牌形象,都少不了它,那小小一截玉米芯,象徵著一種樸實、節儉而帶著泥土氣息的美國精神。大文豪馬克·吐溫更是對玉米蕊煙斗也情有獨鍾,正是他汲取寫作靈感、解嘲人生不可或缺的靈魂伴侶。
    旅行結束,車子再次穿過一望無際的玉米田。
    夕陽把整片田野染成金黃,我覺得這個國家常被稱為民族大熔爐,更像一個在大鐵鍋裡慢慢熬煮、咕嘟作響的粗磨玉米粥。不同民族、不同文化,在漫長歲月裡,一層層沉澱、彼此滲透交融,最後成為新的滋味。
    番麥從中南美洲的原住民,到歐洲殖民者,到非洲奴隸,到今日無數的新移民;從台灣夜市的烤玉米,到查爾斯頓的一盤鮮蝦玉米糊,它早已跨越洲際,也跨越文明,滋養了家庭,承載著原住民的智慧,支撐過奴隸制度,也伴隨美國的強權擴張而走向世界。
    它既平凡又偉大,一粒小小的玉米,其實藏著一個比我們想像更遼闊的多重宇宙。(寄自馬里蘭州)
 
本文刊登在2026年9月18日世界日報副刊

三面被玉米田包圍的民宿

玉米才是王道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lianCWang&aid=192561209

 回應文章

安歐門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6/09/29 10:55

玉米、馬鈴薯、咖啡、、,原產地都是南美,

拯救歐洲(及美洲)貧窮和飢餓的竟然是南美產物,

最終消滅南美文明的卻都是歐洲人,

人類文明何其荒謬,潛藏著無數不堪與殘酷。


Den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26/09/29 07:05
2005年六月中旬從加拿大開車回家。

從只有到膝蓋的一英呎高度玉米田,三天的南下路途就看玉米一路長高,回到德州時已經是九英尺高的玉米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