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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3 11:48:19瀏覽1831|回應4|推薦3 | |
【何哲欣、羅暐智╱台北報導】 成年人可自主選擇從父姓或從母姓嗎?一群由單親媽媽組成的監護權媽咪聯盟,昨在藍委蔣孝嚴陪同下舉行公聽會,泣訴自己獨力扶養小孩長大,卻因現行《民法》規定,成年子女改姓須父母書面同意,她們小孩成年後仍無法跟自己同姓。她們呼籲修《民法》,「還給我們姓氏自由權。」但與會官員態度保留,質疑改姓可能衝擊傳統繼承觀念。
現行《民法》規定,成年子女要改姓,要有父母書面同意;若父母離婚、死亡,並有事實認為子女姓氏會對他們有不利影響,父母另一方才可請求改姓。蔣孝嚴去年九月提案修法,取消書面同意限制,允許子女成年前後各改姓一次。 婦女新知理事長沈采穎昨在公聽會說,自己是獨力扶養三胞胎的單親媽媽,她丈夫只有過年打電話回來,小孩問她為何不能跟她姓,她哽咽落淚說:「我只能要他去問法務部長。」監護權媽咪聯盟副召集人張淑珍也說,她因丈夫家暴而離婚,兩人二十幾年沒聯絡,她為延續娘家香火,想幫小孩改母姓,但法院卻認為家暴非殺人販毒等重大案件,不認為是不利影響,裁定無法更改。張痛斥:「不過是改從母姓,還要這樣罪大惡極嗎?」
但法務部法律司長覃正祥認為,成年子女可自主改姓氏恐會對傳統繼承觀念產生衝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金圍也說,民間想法認為姓氏背負祭祀責任,「隨意改姓恐會讓祖先不得安寧。」立院司法委員會明將初審此案,擔任主席的藍委謝國樑昨說,若只是從父姓母姓擇一,改姓次數也有限制,他支持讓成年人自主改姓。 蘋果日報99/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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