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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光儀╱台北報導】婦女團體抗議子女改姓規定過嚴,有改姓經驗的立委蔣孝嚴已提案修法,讓子女成年後可憑自己意願決定從父姓或母姓;至於未成年子女,改姓理由從消極證明不利影響,改為證明是最佳利益。蔣孝嚴說,改姓非常麻煩,他當初跑了十幾個單位,從身分證、健保卡、護照、簽證、信用卡、提款卡等,「民眾若沒有必要,不會隨便亂改。」蔣孝嚴說,現行法律規定仍過於嚴苛;有改姓需求者,多半都是單親小孩,有的甚至跟另一方完全沒有感情,要改姓還得經「父母書面同意」,有時甚至變成「變相敲詐」;至於未成年子女改姓部分,要證明「不利的影響」也不容易。
聯合報 99/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