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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v.s.執法人員的素質
2011/01/08 14:57:30瀏覽243|回應0|推薦1

當警察登門拜訪,說你車禍事故肇事逃逸,你該怎麼辦?!

某天有員警至朋友家查訪車禍肇事逃逸事件,因朋友為外籍人士,僅有基礎中文能力,所以靠鄰居等人幫忙翻譯,一時之間雞同鴨講,中間交談翻譯得零零落落。員警憑報案人的說詞,到朋友家應是調查,結果卻說出"我們有監視器錄影畫面,你要趕快從實招來"等語,這位朋友二丈金剛摸不著頭腦,因為員警所說事故發生時,他騎摩托車去學校接小孩放學,如果有事故怎麼他自己不知道?!所以他只能回答說實在沒有印象有發生事故(所謂事故發生在警察來訪前一天),既然員警有事故影片,請員警讓他看影片,員警就另約時間看影片。訪查當天下午,員警也電話聯絡這位朋友的台籍妻子,告知關於此事故,並約朋友夫妻倆"當晚"至警局"製作筆錄"。

當晚到了警局,所謂事故受害者也在現場。員警播放從監視器所截取、所謂事故發生那段時間的畫面,結果一看,朋友發現那根本是其他路口監視器的畫面,因為事故的路口並沒有監視器!影片中顯示的是朋友騎著摩托車載著孩子在回家的路上。看完影片後,員警板著臉接著告知朋友的妻子,說肇事逃逸為公訴罪,觸犯了刑法第185之4條,然後要朋友的妻子與所謂的受害者作善意的溝通。

這位"受害者"一開始就說他受傷去醫院急診並拿出一張醫療收據,並說他沒空上法院,就看朋友的誠意。朋友的妻子心想這人是來要錢,先問問看對方要多少錢,對方說醫生說要"復健三個月",所以需多少錢等語。一聽到對方要求的金額,朋友妻子已因為員警的態度火冒三丈但在個人修為下隱忍著,本想,對方宣稱受傷,雖然自己先生根本沒有與對方發生事故,但本著人性善良,想說幫忙付醫療費用當作壓驚也好,沒想到對方無恥要求相當高的數額。朋友妻子耐著性子解釋,願意付掉這張醫療費用,但不會簽和解書,因為簽了和解書不就證明先生真的肇事逃逸?對方堅持朋友妻子當場要付錢,金額可以再談,朋友妻子拒絕,對方就一直ㄌㄨ,朋友妻子不斷回絕支付和解金,並告訴對方希望上法院,這整個過程,就在全警局員警面前上演。後來警局分隊長出來,看過資料問了承辦員警幾個問題,朋友妻子告訴員警請他先送公訴罪肇事逃逸的部分,這時員警才約時間要"製作筆錄",還說下午五點之後算是夜間偵訊,需要當事者同意

朋友妻子一聽,簡直是氣炸了,因為浪費一個晚上的時間,原來不是來做筆錄?!

原來員警沒有告知朋友他的權利,外籍人士接受偵訊需要外事警察在場!

原來員警一開始就當朋友是犯罪者!

原來員警謊話連篇,因為預設立場而想以套話方式唬弄朋友,謊稱有事故畫面,謊稱受害者住院中(員警訪查時告知圍觀的鄰居)!員警甚至在所謂事故當天在路口的公司訪查時,這位事故受害人就"站在"這家公司外面!

為便宜行事,員警等著朋友一旦簽訂和解書,他就能直接結案,將案子轉到法院!

折騰一整晚,過了半夜才上床,想到員警的態度朋友妻子氣了一整晚!想到原來冤獄可能就這麼發生,肇因居然是本應以勿枉勿縱態度辦案的員警,傷透朋友妻子心目中警察公正不阿的形象。雖然案子應會以偵查終結不起訴結束,朋友妻子有機會就告訴周遭親友,往後碰到這種情形千萬小心,執法員警素質不夠的情形下,只能自求多福靠自己努力尋找證據證明清白。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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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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