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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30 17:20:41瀏覽250|回應0|推薦0 | |
章題:遵行耶和華的律例
大綱:一、立確實的約,簽名。(9:38-10:27) 二、謹守遵行律法。(10:28-31) 三、各人捐項。(10:32-34) 四、奉上初熟、頭胎。(10:35-36) 五、十分之一。(10:37-39) 心得:這裡再一次重申要遵行耶和華的律例。「都隨從他們貴冑的弟兄,發咒起誓,必遵行 神藉他僕人摩西所傳的律法,謹守遵行耶和華我們主的一切誡命、典 章、律例;」(10:29)用發咒起誓來表達他們的決心,實在令人感動。他們要實踐奉獻、嫁娶、守安息日、買賣、、這些律法實踐生活中,還好一些細節,上 帝都有很清楚的規範。 十分之一奉獻給利末人,「利未人取十分之一的時候,亞倫的子孫中,當有一個祭司與利未人同在。利未人也當從十分之一中,取十分之一,奉到我們 神殿的屋子裡,收在庫房中。 」(10:38)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我們相信這樣的奉獻是必需,也是蒙福的。 但金錢的奉獻也不可只落入律法主義,而失去了真正愛心。如耶穌所說的,「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 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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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