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環球時報社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人就應治罪
2011/12/30 02:15:59瀏覽200|回應0|推薦1
環球時報社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人就應治罪
2011年12月29日 14:58:52
來源: 環球時報

  四川和貴州的地方法院近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一名涉案者有期徒刑,西方媒體再次將判決與人權掛鉤。我們認為,中國刑法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規定是清楚的,我們支援司法機構對通過煽動嚴重危害社會的人依法治罪。

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類似的罪名在很多現代國家都存在,它與保護言論自由不矛盾。比如《美國法典》第115章第2383條、2385條就有相關規定,美國上世紀先後審理了多起在徵兵、服役、美國出兵等問題上煽動與美國政府對抗的案件。

  中國處在社會轉型的特殊時期,言論的自由空間迅速拓寬。一些人宣揚言論自由的無邊界性,宣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合法化,這在表面看很唬人,其實它在惡意引導社會對言論自由的非理性認識,這樣做對中國尚在發展中、相對脆弱的輿論環境是極不負責任的,完全是破壞性的。

  中國的國家政治框架是憲法規定的,像中國這樣的大國,一部憲法的成型,一定是歷史巨手的塑造,它所容納的社會代價是決不可輕易重來的。顛覆國家政權就是推翻中國憲法,對此類行動和輿論煽動,中國的刑法都必須予以懲戒。由此帶來的震懾,是對中國人民享受和平發展的保障。

 
 當前中國社會的政治價值觀,很難在全球化條件下不受西方的任何影響。這種影響在刻意模糊一個現實:在中國和在西方,發生權力轉移的政治含義完全不同。西
方發生的是政黨執政輪替,而在中國,一些人鼓吹的是政權輪替。政黨輪替在西方已經制度化,而在中國一旦發生政權輪替,那就意味著一次政治上的推倒重來。

  儘管對言論自由的邊界,全世界都有爭論,但煽動顛覆政權,在任何國家都不會被鼓勵。一旦這樣的煽動給社會帶來實際危害,將它定為犯罪,懲處煽動者就是這個國家司法機關對人民應盡的義務。

  我們認為,中國輿論的多元化程度依然是不夠的,表達各種不同意見、包括政治上的不同意見應繼續受到鼓勵。與此同時,堅決給個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人治罪也是必須的,它是對國家安全的保衛,也是對正常輿論環境的保護。

  西方每到中國作出類似宣判時,都無一例外持反對態度。這種態度完全是政治性的,而非法律性的。

  什麼是合法的,什麼是非法的,什麼是犯罪的,這在中國民間是不難作出大致把握的。一些人製造“因言獲罪”的帽子,給中國維護國家安全的行動貼“侵犯人權”的標籤,但這樣的價值觀註定只能在一個小圈子裡流行,而無法成為大眾的。

  堅定是中國面對西方政治壓力時需要實際奉行和公開展示的態度,它也應是中國主流社會在重大政治是非面前的態度。我們鼓勵並推動國家正視問題,加快改革,但堅決反對那些以製造國家政治動盪為目標的力量,無論它們來自國內還是國外。

  這樣的中國只能由中國人民自己來塑造,也只有這樣的中國才是安全的,有希望的。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asonZhang&aid=59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