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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4 16:15:54瀏覽272|回應0|推薦6 | |
2007年10月20日 迷糊的小妹我,又做了件白吃的事。明明,跟人家約好要付約6點,居然忘了,要去。6點多,對方打來問我說,是失蹤了嗎?我還很沒事的說,我正在跟同學逛街購買物品。結果,到了晚上,11點多,我才想起來,今天有跟他約。我的天呀!>_<....真的是滿滿的歉意,我還是不是人呀!.... 2007年10月21日 經過這件白痴的行為後,小妹,昨晚,特別早睡,提前跟這個仁兄赴約。早點到,真的是提著熱呼呼的早點來陪罪。哈哈。咱們8點出發,原計畫是朝陽明山前進,爬山,虧我還穿了昨天買的一身運動服。結果男主角,結果給我搞迷路。 唉!~這時候呢?既然大家都迷路了,就別罵人,別指責人,也別做太多的建議與抱怨,就是靜靜的看著,看著這個男人怎麼處理危險。如果迷路算是一種危機的話。結果,如果說從桃園開過來台北陽明山,大約1個小時的話,那3個多小時的路程,算是一種奇蹟嗎?還好有加滿油。 同樣的路線,開了有3次以上吧!這次破天荒的小妹,沒生氣的我,居然還可以笑的出來說,「沒關係,迷路也算是我們的行程之一呀!」 他居然由苦笑,變成大笑! 嗯!果然,男人是需要被鼓勵與安慰的。 (註:如果是以前的我,早就大聲回應,罵他為何沒找好路線、叫他去問路人,他自尊別放的太重,詢問路人會丟臉嗎?等等的話題。) 雖然說,他沒有開口向路人求救,又想問我之前是否還記得上陽明山的路線,(但我每次都是被載的,實在也記不了多少!)但是我想,心裡很不是滋味的他,也不好受。 好不容易找到正確的仰德大道的路上,咱兩卻忘了會有入山管制,二人是不行上山的。唉!只好改變路線,前往漁人碼頭。 重點來了,又是一躺又開始了迷路大奇航。哈哈。到快12點才到。嗯!這次迷路迷的還不錯。1個小時。而以。有進步也。 整路是吃吃喝喝,還有捉娃娃、丟圈圈、投籃球機等等, 這兩個資深的男女,外表一付不認老,內心仍躲著小朋友的玩心,走在這個看似藍色公路的碼頭旁,好像也容入在這個白色跨橋的人群中.....宁立。...應該是迷路在車上,太累了。 此行程告訴我們,去那兒玩,應該不是重點,重點是,你是用什麼樣的心情與態度,是看待你身邊的人事物。心怎麼想,就會怎麼快樂。 完了,寫完這篇文章後,小妹我突然發覺,自已不會已經有著超愈30歲之後的心境,這樣...........會老很快也。 Irene 我發誓/不知原唱是誰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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