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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公道
2007/06/27 00:23:52瀏覽984|回應0|推薦16

給歷史中發生過的重大傷害事件平反﹐替受害者找回公道﹐當然要的不是「公道自在人心」一句話﹐說說而已。 


找回公道之實踐﹐有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補償受害者﹔第二個層面﹐懲罰為害者。兩個層面愈能做到充分救濟﹐討回的公道就愈能撫平人心。 


但是﹐歷史無情﹐時間絕不倒流﹐傷害一旦造成﹐無法還原﹔而現實更加無情﹐事移勢遷﹐所謂找回公道﹐也往往只能及於一個層面﹐或只能補償受害者﹐或只能懲罰為害者﹐不可兼具。討到的公道﹐少有100% ﹐只有50%。 


若雖見有補償受害者的可能性﹐卻因為已無法懲罰為害者﹐而心有怨憤不甘﹐便連補償受害者的可能性也棄之不顧﹐這是主動剝削了受害者﹗如此不合邏輯﹐何又心甘﹖沒有100%的救濟﹐則50%的救濟也不要﹐對於整體受害者而言﹐公道加多﹐還是更少﹖ 


若雖見有懲罰為害者的可能性﹐卻因為已無法補償受害者﹐而心有怨憤不甘﹐便連懲罰為害者的可能性也棄之不顧﹐這是主動便宜了為害者﹗如此不合邏輯﹐何又心甘﹖沒有100%的救濟﹐則50%的救濟也不要﹐對於整體受害者而言﹐公道加多﹐還是更少﹖ 


亂世濁流裡﹐即使也有受害者冤情大白平反﹑追封晉爵﹐並為害者惡跡終露﹑遺臭萬年的蓋棺論定之日﹐卻常常充斥無盡的辛酸﹑諷刺。 


若在逝去的不公不道的長年歲月裡﹐被害者身心具殘﹐其受累子孫親友故舊﹐已然四散飄零﹐甚至早已隕滅消逝﹐豈不辛酸﹖或當初的為害者雖惡跡終露﹑遺臭萬年﹐然一死百了﹐而所留罪愆﹐又由後之為害者「強迫勒令」前為害者之無辜無涉的後代子孫繼續承當﹐豈不更加猙獰恐怖﹖「平反﹑討公道」云云﹐倒成了無恥政客踐踏前人血跡舊創﹑建自家跳板﹑炒作議題的利己手段工具﹐遂行一波逐一波的政治鬥爭﹐豈不諷刺﹖


甚者﹐為害者之子孫家人﹐或藏其財貲﹐循其舊脈﹐潛匿重出﹐不數年間﹐又臻富貴之境﹗豈不醜惡殘酷﹖在今日所謂民主進步自由社會﹐尤不乏如此﹗ 


古人動輒謂君子爭千秋﹑不爭一朝﹐爭全德至善﹑不爭細德小善﹐爭100﹑不爭50。然而﹐如此取決﹐在封閉專制環境﹐若皆關乎私德﹑私益﹐但行不妨。今之君子漸悟﹐處於現代法治系統﹐若為公德﹑公益﹐欲爭千秋﹐基礎必在爭一朝﹑爭50。 


那麼﹐真求歷史公道者﹐豈可必求100%公道﹖如果不獲100%公道﹐則50%公道也不取﹐寧可0%公道﹐以待「千秋」評論﹐則從不在乎「千秋」﹑從不爭「千秋」之為害者﹐豈不額首稱慶﹐即時行惡﹖足令人唏噓浩嘆﹗豈不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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