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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大戰又來了
2021/11/28 19:40:18瀏覽986|回應0|推薦14

垃圾大戰又來了

 

一、官員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大家從媒體報導可發現,缺水旱情、淹水災情、水果滯銷農損及垃圾大戰週而復始,每隔一段時間就會來一嚇!國家隊不去解決長期困擾的民生問題,只會奪權霸佔官位打壓政敵,報載高雄市長陳其邁宣示高雄不當外縣市事業廢棄物處理中心,決定減燒垃圾,高雄兩座焚化廠都停收外縣市一般事業廢棄物,此舉造成全台垃圾暴動。政府宣稱「會做事」,但只看到監委在做反核四宣導,沒人監督垃圾問題。一、兩個縣市拒收事業廢棄物就引爆垃圾大戰,可見人無遠慮必有近憂,垃圾處裡需要長期規劃統一處裡。台灣廢棄物處理問題存在很久,2015年及2016年都曾爆發垃圾大戰,桃園以南諸多縣市連家戶垃圾都處理不了,紛紛堆積暫存造成環境髒亂惡臭,政府明顯缺乏前瞻的部署,搞一些無用的輕軌前瞻建設,卻連焚化爐問題都不解決,經濟部只顧誇耀台商回台業績,卻忽略企業產生的事業廢棄物處理服務。環保署面對垃圾危機拿不出辦法,是否該有人負責? 

二、從1997年到2015年的垃圾大戰檢討 

   2015年6 月,中南部半個台灣陷入垃圾大戰,中彰投等地還有近四萬噸家戶垃圾待清,估計九月中旬才能結束這場戰爭。垃圾大戰並不是新問題,翻閱舊新聞可知各地都發生過,1997年6月1日中國時報報導中壢垃圾大戰如下:「由中壢點燃垃圾大戰開始,一堆堆垃圾曝曬街頭的景象,各地為阻止垃圾運入而展開的圍堵抗爭,一直是國人所無法揮去的夢魘。在朝野民意代表不斷加溫、叫罵與批評演出後,中壢垃圾堆置在街頭已經「滿月」,但各地卻有蔓延的趨勢。當政治介入垃圾之後,問題似乎愈來愈複雜難解,垃圾大戰幾乎無法停止了。問題是全省的垃圾問題要如何解決呢?中壢市發生垃圾大戰的歷史相當久遠,早從民國70年代開始,中壢就發生了垃圾大戰。中壢垃圾事件一再重演,更點出國內垃圾處理的問題盲點。根據環保署的規劃,至民國90年為止,國內將有22座焚化爐可以完工運轉,屆時可以焚化處理國內70%的垃圾。必要時動用行政公權力,排除圍堵風波。此外,民眾也應該共體時艱,全面推動資源回收減量工作,從源頭減少垃圾 ,以減少垃圾產生量,方能標本兼治。」。 

     2012年6月25日 天下雜誌194期亦有如下報導:「垃圾四處流竄已成台灣社會的夢魘,如何避免一再陷入垃圾危機的惡性循環中?六月的台灣,不僅沒有從白曉燕案後的社會與治安危機中走出,更因為接踵而至的修憲和全省陸續爆發的垃圾危機,陷入更深的不滿中。連垃圾都沒辦法處理好,還談什麼修憲?我們連日子都過不下去了,一位桃園縣民憤怒不已。近年垃圾問題極為嚴重的桃園縣,在這次危機中,甚至有鄉鎮長達兩個月沒有清運垃圾。在連日大雨後,不僅造成台灣繼「土石流」之後,另一個環境災難「垃圾流」,大型疫疾的傳染,成為伴隨垃圾危機後的隱憂。根據民意調查,台灣高達九成三的民眾認為垃圾問題嚴重,而認為非常嚴重的高達八成。天下雜誌「環境台灣」專刊中,即一再指出,當台灣人民對垃圾的態度仍停留在:製造大量垃圾、尋找掩埋場、建造焚化爐,台灣就會繼續陷在抗爭索賠、垃圾大戰的惡性循環中,並進一步將垃圾危機轉化成未來焚化爐所製造的空氣污染問題。」,除了垃圾問題,台灣還有水患、抽地下水地層下陷、旱季缺水、農地侵蝕等問題,更別提封存核四禁燒煤碳後可能缺電問題,再加上發生不久的食安及氣爆工安問題,台灣政治體系生病且病得很嚴重。 

三、2015年垃圾問題剖析 

(一)地方自治制度存有嚴重瑕疵

    台灣缺乏有效率的執政體系,地方上無雄才大略首長,因選票顧慮完全以民粹導向,只會向中央要錢卻不會施政,出了事情往中央推,平時又不聽中央指揮,依環保署早年的簡報規劃,垃圾處理政策之演進早期以「掩埋為主」,以後調整為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政策,1984年訂定「都市垃圾處理方案」,以掩埋為主處理垃圾,並補助地方政府興設垃圾衛生掩埋場。1991年行政院核定「垃圾處理方案」,明定垃圾以「焚化為主、掩埋為輔」之政策,由政府興建21座焚化廠。後因焚化廠興建經費龐大,希望結合民間力量,避免影響政府財政調度,遂於1996年核准鼓勵民間興建15座焚化廠。 

    因此,依當時垃圾產生量全國共需興建36座焚化廠。將「焚化為主、掩埋為輔」再調整為「源頭減量、資源回收為優先」之政策,1997年推動「資源回收四合一計畫」,2001年起推動家戶廚餘回收,2003年推動巨大廢棄物(例如廢傢俱)回收再利用,2003年12月行政院核定垃圾零廢棄政策,2005年推動垃圾強制分類,2006年推動限制產品過度包裝, 2007年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及廢食用油回收,積極推動綠色消費,鼓勵購買環保標章產品。但環保署成立後由於資源回收及強制垃圾分類,使得垃圾清運量大幅減少,因此至2006年3月已取消興建10座民有焚化廠,修正後之興建總數為26座。所以中央並不是無規劃,但問題仍發生了。 

    環保署表示,目前運轉中大型焚化爐共24座,另有台東、雲林林內兩座焚化爐蓋好後未啟用,台東縣政府配合「一縣市、一焚化爐」政策,以BOT委託達和公司興建焚化廠,2004年完工但營運三個月就因民眾抗爭,縣府終止合約買回廠房和土地沒焚化廠,縣府只能將垃圾外運處理。中央規劃好地方執行不力雖不能怪中央,但本案已10年中應與地方配合訴諸公權力執行焚化爐之完工。台東縣政府未運用公權力執行中央政策而中央亦軟弱不管,不依法施政當然出問題。雲林縣林內鄉的焚化廠前縣長張榮味任內委由達和公司蓋好至今15年,最糟糕的前任縣長蘇治芬不依法施政隨鄉民反焚化爐訴求不啟用是罪魁禍首,現任民進黨縣長李進勇也以民粹衣歸不運轉,縣府敗訴判賠29.5億元,除被查封縣府土地,餘額縣府每年須支付一點四五億元利息,瀆職官員亦沒事產生垃圾問題卻怪中央。 

(二)地方抗爭已成國家建設毒瘤

    台東及雲林的民眾抗爭造成焚化爐興建後不准用,浪費公帑並讓中央環保署破功,其遠因也要怪一些短視的政客推波助瀾,例如花3000億蓋好的核四廠亦不准用,未來也可能缺電。民眾除反對興建焚化爐外也抗爭互相協助處理垃圾。高雄資源回收廠協助處理屏東、台東、雲林、南投等外地垃圾,被附近居民抗議周邊環境太差;彰化溪洲焚化廠引道口垃圾堆積三千噸,臨近的台中卻拒收彰化垃圾,也被迫運往高雄,芳苑居民去年則抗爭不讓其他鄉鎮的垃圾進到芳苑,南投沒焚化爐也很奇怪,垃圾長期外運處理,碰到外縣市焚化爐歲修,加上處理事業廢棄物價格較高,排擠家戶垃圾,導致南投垃圾出不去。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去年焚化廠歲修,各鄉鎮垃圾須在芳苑、和美掩埋場和溪州焚化廠暫置,但芳苑居民抗爭,垃圾才塞爆焚化廠區,是這波垃圾大戰引爆點。 

(三)環保署規劃的瑕疵

   環保屬規劃全台26座焚化爐即夠用,雖有兩座未用但也不致於發生大規模的垃圾戰,問題是沒考慮焚化爐故障的緊急應變措施,碰巧遇上今年初禽流感,焚化廠暫停歲修,協助焚燒數萬隻含水量高的雞鴨鵝屍體,加重爐體負荷而接連破管,造成二號爐提前停機歲修,引爆垃圾大戰。彰化縣環保局長江培根表示,除了芳苑鄉民阻止外鄉鎮垃圾進入垃圾暫置場外,最根本的原因是中央對事業廢棄物處理沒有完整規畫,導致事業廢棄物無處可去,只能到處打「游擊戰」。去年環保署強制關閉多家沒做好汙泥管控的民營掩埋場,全台僅剩高雄市一家民營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事業廢棄物就大量湧進公營焚化廠,造成公營焚化廠沉重的負擔。破管就得停止運轉,廢棄物堆積更多,焚化爐搶修好立即啟動,又燒到破管停爐,早年中央雖有「一縣市一焚化廠」政策,後因垃圾成長不如預期喊停,同時也停止事業廢棄物專用焚化爐的規畫建置;彰化工業發展快速,事業廢棄物逐年增加,中央都沒有安排,只好往一般焚化廠燒,彰化縣議員林世賢表示,焚化爐燒事業廢棄物需要更高溫,容易損壞爐體、破管,去年就破管逾十次,長期拿處理家戶垃圾的焚化爐燒事業廢棄物,不出問題才怪。 

(四)政治人物空話解決不了問題

    當時高雄市長陳菊表示,環保議題必須跨區域合作去面對,當其他縣市需要協助時,支援其他區域處理垃圾;高市任何焚化爐的歲修,需時一個月或兩個月,這段期間也會請屏東或鄰近縣市協助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話是不錯但未解決實質問題。台東縣政府家戶垃圾處理費從去年底七百餘元已漲到兩千三百零七元,漲幅超過三倍。台東縣環保局長謝清泉表示,由於垃圾清除處理費隨水費徵收,不排除調漲,屆時縣民的水費每度漲四元,引發民怨惡性循環,期待中央介入協助,其實台東縣府應先解決焚化爐興建問題。當時環保署廢管處處長吳盛忠表示估計八、九月過後,垃圾處理會漸漸回歸正常。吳盛忠說,過去高雄處理垃圾的價格比中部便宜,工廠等事業單位當然會想往較便宜的地方送,那中央為何不統一費率?今年剛好碰到台中舉辦台灣燈會,中部焚化爐垃圾爆量,出現排隊等著燒的狀況,這為何不做風險評估。環保署署長魏國彥表示,因小琉球垃圾事件,環保署兩個月前開始,就已經與各縣市政府達成共識,全台分五區,區域內簽訂合作契約,互相協助分擔垃圾處理;若區域內無法處理,環保署會介入、跨區協調,找還有餘裕處理垃圾的其他區域幫忙處理,那為何還發生垃圾大戰? 

四、垃圾問題及其他問題的正解 

(一)焚化爐應重新規劃計算,不夠就以前瞻經費興建

    台灣屬於海島,土地面積不夠,垃圾處理應以焚化為主,興建焚化爐應由中央環保署主導,經費可由垃圾徵收費用及中央補助。興建焚化爐遭遇的抗爭應由公權力排除。焚化爐所在的地清潔費或水費應酌與優待。若須公投亦可向民眾說明受益者付費原則,使用他縣市焚化爐收費需較高。 

(二)應規劃垃圾填海造地工程

    垃圾填海造地可處理大量垃圾又可創造新生地供工業發展之用,全國至少須規劃北中南三處。  中國大陸在南海填島造礁很快增大國土面積,垃圾除焚化、掩埋外應可規劃海埔新生地之填海使用,以科技解決實質問題。 

(三)源頭解決問題

    解決台灣垃圾問題,必須從源頭將垃圾減量。從個人的節用、資源垃圾減量,到產品的材料、設計、製造、運輸,建立資源回收機制,環環相扣。垃圾不是別人的問題,減廢必須從自己開始,把垃圾減量當成是自己的任務。但面對垃圾危機,最有著力點的仍是政府。韓國前年實施垃圾依量徵收垃圾處理費後,多數家庭自動減少垃圾,制度設計如果只是遷就一時方便,就會造成反效用。例如飽受批評的垃圾隨水費徵收的制度。「用水量愈多,就收愈多垃圾費,因此一般餐飲業者乾脆採用更多免洗的保麗龍餐具,反而製造更多垃圾,」一位觀察者表示。但面對垃圾危機,這個每年可以徵收四十五億元的垃圾處理費用,政府卻仍不敢大刀闊斧改革,台灣累積數十年的垃圾問題,逼得垃圾大戰處處開打,許多鄉鎮或縣市長仍只想解決眼前問題,而不願談垃圾減量和資源回收,環保署要以經費補助限制各地垃圾成長。 

(四)中央與地方職責分工應劃分清楚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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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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