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晚間,台北車站周邊與中山商圈發生隨機攻擊事件,嫌犯在高度公共空間中使用煙霧裝置與刀械攻擊不特定民眾,造成多人死傷。截至發稿前媒體報導統計,事件共造成含嫌犯在內4人死亡、11人受傷。這起事件之所以引發社會高度震盪,不僅在於其突發性與殘酷性,更在於它再次暴露出台灣在面對高風險個體時,制度介入長期不足的結構性問題。當暴力以無差別形式出現在交通樞紐與商業核心區域,公共安全已不只是警政問題,而是整體社會安全網是否健全的試金石。
從治理角度來看,這類事件往往並非毫無前兆。多數無差別攻擊者在事發前,已長期呈現高度孤立、社會斷裂、行為異常或情緒失序等徵象,問題在於,制度即便「看見了」,卻未必「接得住」。現行體系中,教育、社政、醫療、警政與司法各自分工明確,但在跨越部門界線的早期風險承接上,卻缺乏穩定、可操作的整合機制。結果是,風險被標記,卻未被妥善處理;第一線人員察覺異狀,卻缺乏足夠權限與資源進行實質介入,最終只能在事件發生後回溯檢討。
國際經驗顯示,對於極端暴力的防治,單靠刑罰或事後執法已不足以回應現代社會的風險結構。近20年來,愈來愈多國家嘗試以公共衛生與社會治理的視角,將暴力視為一種可預防的風險結果,而非純然的道德或法律偏差。日本在2021年設置專責因應孤獨與社會孤立問題的內閣職務,正是承認社會斷裂與極端行為之間的高度關聯;挪威在2011年重大攻擊事件後,官方論述即強調以更開放的民主與公共教育作為對抗極端化的長期解方;韓國近年也強化對社會孤立高風險者的跨部門辨識與支持體系,嘗試在個體徹底失控前介入。這些制度雖各有差異,但共同點在於:不再將風險完全留給警察或司法系統,而是嘗試在犯罪之前,建立承接與轉介的中介層。
回到台灣,真正的制度缺口,正在於這個中介層的長期不足。當個體同時具備精神疾病、社會孤立與潛在暴力風險,卻尚未達到刑事責任門檻時,現行制度往往陷入進退失據的狀態:醫療體系難以強制介入,司法體系尚未啟動,社政與社工人力則承受過高風險。這種「灰色地帶」若缺乏專責制度承接,不僅無法有效治療或輔導個案,也對公共安全形成長期隱憂。
因此,司法精神病院的建置,應被理解為社會安全網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節點,而非單純的醫療或收容設施。所謂司法精神病院,係專門收治因精神疾病觸法、經法院裁定監護處分的對象,結合高度戒護能力與專業治療資源,並透過分級分流機制,區分不同暴力風險與治療需求。這類機構的存在目的,在於填補司法與醫療之間的制度縫隙,使高風險個體不致在社會中反覆游離,卻無人能夠負責承接。行政院早於2020年即提出設置規劃,惟受避鄰效應、醫護反彈與土地取得等因素影響,迄今全國僅約百餘床司法精神病床,與實際需求仍有明顯落差。
一個成熟的社會,無法保證悲劇永不發生,但可以選擇是否從制度上降低其再現機率。補強社會安全網,意味著承認風險的存在,並願意投資於那些在事件發生前、卻不易被看見的預防機制。當制度能在早期就提供跨部門的評估、轉介與承接,讓高風險個體不再被迫在制度縫隙中累積挫折與憤怒,公共安全才有可能不再只仰賴事後的懲罰與恐懼維繫,而是真正建立在可被信賴的治理能力之上。
(作者為科技集團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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