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車貸、信貸、卡債…被各式各樣的債務纏身,每個月薪水下來全部拿去還債,壓得喘不過氣?減輕債務的方法有整合負債、債務協商、更生或清算,哪個才適合?該如何申請?本篇幫您整理完整的債務協商攻略!
1. 債務協商是什麼?
債務協商是一種提供給沒有償還能力的債務人,可以一次解決所有債務(如信用貸款、汽車貸款、房屋貸款、信用卡或現金卡等債務)的機制,債權人會依據債務人的償還能力,與債務人共同擬定一個可行的償債方案,以解決債務問題。
當您感覺身上的負債越積越多、開始入不敷出,卻又無法透過債務整合來解決債務問題時,您就可以跟銀行申請前置協商,爭取降低利率或者延長還款期限。
(1) 什麼是《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簡稱消債條例,立法背景是源自於民國94年引發的卡債風暴,造成許多民眾因無力償還債務而走上絕路。為了協助被債務纏身的民眾能迅速清理債務,並可同時兼顧債權人的權益而制定的法規。
而根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債務協商共分成兩個階段:
- 前置協商程序/債務清理調解
- 更生程序/清算程序
2. 債務協商跟債務整合不一樣嗎?
不一樣。債務整合也稱作負債整合,指的是向銀行或融資公司申請一筆額度較高、利率較低或還款年限較長的貸款,來清償掉您名下利息較高的債務、將多筆負債整合成一筆。
整合債務不僅可減輕您的還款壓力、降低負債比,也可以幫助您改善信用評分。相較之下,債務協商雖然也可以減輕還款壓力,但當您提出協商申請的同時,聯徵中心也會註記,那麼在您的債務清償完畢前,是沒有辦法再使用信用卡、也無法再向銀行申請任何貸款的。
因此會建議您,當您發覺還款出現困難時,可以先向銀行申請債務整合貸款,或向股票上市公司裕融新鑫申請二胎房屋貸款,不僅審核比銀行寬鬆,貸款額度最高300萬,可幫助您整合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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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債務協商不一樣嗎?
債務協商其實是一個通稱,又細分為個別協商、前置協商和債務協商:
(1) 個別協商
主動向單一銀行協商債務,以爭取調降利率或延長還款期限,有的銀行甚至可能提供一次清償的方案(欠款的2~3成),但也可能遇到態度很硬的銀行,只提供減免利息的方案。
銀行針對個別協商也有些限制,像是延長的年限不能超過剩餘年限的2倍、最長13年,利率不能低於原本的利率或同類型放款的利率。
(2) 前置協商/調解
主動向您的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再由最大債權銀行代理其他債權銀行,出面和您調解適當的還款方案,未來收款和撥付也統一由該銀行處理。利率最低可到0%、還款期限最多15年。
※前置協商僅針對積欠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債務,不包含資產管理公司及民間債務。若有銀行以外的債務,請向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聲請。
(3) 債務協商
當您已經連續幾個月沒還款,銀行一邊進行催收之餘,也會詢問您是否要協商新的還款方案。
建議您,若意識到自己還款有困難時,應主動向銀行申請前置協商,切勿拖到銀行來找您協商,因為這時候您的信用報告已經留下逾期還款記錄,不僅會影響到您的信用評分,協商過程中也較不容易爭取到理想的還款方案。
(4) 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
針對經濟弱勢族群,銀行也有提供「無擔保債務展延方案」,對任一金融機構之消費金融無擔保債務逾期3個月以上,且符合資格者,該無擔保債務本金及應繳款項償還期限得展延(即緩繳)6 個月,展延期間不計收利息及違約金。
還款困難之經濟弱勢債務人定義:
- 低收入戶
- 重大傷病者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
- 重大天然災害災民
- 近6 個月內非自願性失業達3 個月以上且目前仍處於失業狀態者
- 名下資產不得大於銀行總負債
4. 債務協商的優點?
(1) 整合債務
申請前置協商後,最大債權銀行會統整您在各大金融機構的債務,協商成立後,不用再各別還款,只需繳交款項給您的最大債權銀行,由該銀行撥付款項給其他債權銀行即可。
(2) 延長還款時間
申請前置協商後,銀行會依據您的還款能力(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訂出還款期限,期數最長可以到180期(15年)。
-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 月收入 - 每月必要生活支出
- 還款期數 = 無擔保總債務金額 ÷ 每月最低可還款金額
如果計算出來的還款期數超過15年,符合條件者也可辦理兩階段清償方案,先依約償還72期(6年)後,再與債權銀行協商第二階段的還款方案。
(3) 降低貸款利率
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簡稱銀行公會)的《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清償方案的利率以不高於原債權平均利率為原則。
也就是說,透過債務協商可以減輕您的利息支出,貸款利率最低可以到0%,等於只須償還本金。
(4) 減輕還款壓力
透過債務協商,可以有效減少每個月的還款金額(即月付金),我們實際試算給您看:
假設小明總共有50萬元的信用卡費未繳清,循環信用年利率為15%,如果小明要每個月的還款金額是1萬元,那麼小明至少要繳79期才能還清卡債(前提是不再刷卡消費),利息總支出高達289,553元。
如果小明申請債務協商,協商利率為5%、還款期限6年(72期),那麼小明每個月只需要還8,052元、利息總支出為79,782元。
由此可見,小明不僅可減少每個月的還款壓力,還能省下近21萬元的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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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債務協商的缺點?
(1) 無法使用信用卡
一旦申請前置協商,在最大債權銀行受理之後,金融機構就會強制停用申請人的信用卡及現金卡,也會停止核准新申辦的信用卡。即使未來債務已清償完畢,仍可能會因為聯徵報告上有註記,而無法申辦信用卡或現金卡。
(2) 無法申請貸款
除了無法使用信用卡及現金卡,如果之前申請的信用貸款額度還沒用完,也會被限制動用,並且不得再申請新授信額度。
(3) 聯徵中心註記
一旦進入債務協商、更生、清算程序後,個人信用報告上就會有不良信用紀錄,依據不同程度的協商,各有不同的註記年限。即使未來債務已清償完畢,仍可能會因為聯徵報告上有註記,而無法申辦銀行貸款。
銀行公會消金案件債務協商/消債條例前置協商註記
- 前置協商不成立:「結案日」 起加6個月。
- 前置協商成立: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加1年。
- 毀諾未清償:自毀諾日起加3年。
- 毀諾後清償:全部債務清償日起加1年,但不超過毀諾日起加3年。
個別協商註記
- 個別協商成立者:自協商成立日起,至履約完成日或提前清償日止。
- 個別協商毀諾/終止者:自毀諾/終止日起加3年,惟不超過個別協商協議書約定之清償日。
- 個別協商毀諾後逕行全部清償該筆債務者:自該筆債務清償日加1年,惟不超過該筆債務毀諾日加3年。
更生/清算註記
- 自破產宣告日或裁定清算開始日起,揭露10年。
- 自更生方案履行完畢日起註記4年,但最長不超逾法院認可更生方案之日起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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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我該如何跟銀行債務協商?
(1) 前置協商的申請條件?
想要申請前置協商,您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有積欠金融機構債務且按期還款有困難。
- 未曾參與前置協商、或協商結果為視同未請求協商者。
(需自退件日起屆滿6個月後始可再申請,除申請資格或文件不符者不在此限) - 未曾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辦理之債務協商、或協商未成立者。
- 5年內未從事營業活動、或從事小規模營業活動營業額平均每月20萬元以下之自然人。
(2)申請前置協商要準備哪些文件?
-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前置協商申請書。(詳見附錄)
- 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詳見附錄)
- 債權人清冊正本:(詳見附錄)
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向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申請近1個月內之資料。
民間債權人清冊:向債務人自行填寫非金融機構債務(含民間債務)或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未揭露之金融債務。 - 國稅局近2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清單及最近1個月核發之財產資料清單。
- 近3個月薪資證明文件(薪資單正本或薪轉存摺影本)。
-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及明細正本(向各地勞保局申請)
- 有金融機構出售予資產管理公司之債務者,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向原金融機構申請)。
請備齊以上文件,以掛號寄交最大債權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3) 前置協商的申請流程?
- 填寫完前置協商申請書及債權人清冊後,以書面方式向最大債權銀行(總行或分行皆可)提出協商申請,由最大債權銀行召集其他債權人共同協商債務清償方案。
- 銀行收到申請後,會先調查申請人的財務狀況,將資料提供給其他債權人後,再召開債務協商會議(約25~30天後),針對申請人所提出的還款計畫、還款能力進行磋商。
- 若雙方對於債務清償方案無異議,即前置協商成立(約45~90天後),自下個月10號開始,申請人就依照協商約定的方式還款。
※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與債務人協商期間,至少需面談一次,並詳實記錄面談時間及洽談內容過程,若債務人因不可抗力因素致無法親自參加面談者,協商過程才可改為通訊辦理。
(4) 前置協商的還款期限?利率多少?
前置協商的利率是依個人條件而定,不過銀行公會為加速銀行審核效率,根據償還年限訂出利率區間作參考:
7.債務協商的管道?
(1) 銀行協商或法院調解
債務協商的前置程序包含銀行協商和法院調解,前者僅針對金融機構的債務進行協商,後者則是所有的債務類型皆可聲請調解。
(2) 找代辦公司會比較好嗎?
不會。金融機構只接受本人親自申請辦理,透過代辦公司或債務整合公司並不會獲得更好的條件,而且還要付高額的手續費。如果真的需要委託代理人參與協商,建議委任專業律師,不要委由坊間的代辦業者辦理,以免受騙。
如果對於債務協商有任何疑問,您可以自行撥打電話至各銀行的協商專線作詢問,或至銀行公會的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專區、及金管會銀行局的消費金融債務專區作查詢,也可向司法院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於官網特別聲明:本會並未委託任何代辦公司協助辦理法律扶助,且向本會申請是不收取任何費用,審查通過後,本會將指派律師協助,您無須負擔律師費,請民眾注意代辦公司招攬話術,有時需繳交高額代辦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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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可以委託律師作代理人嗎?
可以。但即使已委託律師充作代理人參與協商,建議您還是要親自出席,一方面較能展現出誠意,也可親自磋商清償方案,有助於協商成立。
8. 如果債務協商失敗,還有其他的方法嗎?
如果協商不成立,您可以要求債權人提供證明文件,證明已經過協商程序但未成立,再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
※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規定,債務人必須先申請前置協商,協商不成立後,才能向法院聲請。
(1) 更生程序
您需要先提供一份債務清償計畫,法院會先請債權人表示意見,如果更生方案未獲多數同意,法院會依據債務人所提供的資料來決定每期的還款金額,持續還款6年後(如有自用住宅得延長至8年),即可免除您剩下的債務(即免責)。
- 無擔保或無優先權債務總額,不得超過1,200萬元(計算至法院裁定開始更生程序前一日止,包含本金、利息、違約金在內)。
- 需提出為期6年且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清償計畫。
※更生方案不一定要債權人過半同意,只要法院認為有已盡力清償即可。
(2) 清算程序
法院會將您名下的財產全部變現,並按比例分配給所有的債權人,清算完後再根據您的財產狀況和生活情形,裁定是否可將您剩餘的債務一筆勾銷(即免責),若法院裁定不免責,您仍需償還剩餘的債務。
※清算程序開始後,有多達121項的工作限制(如金融從業人員、建築師、保險業務員等),也會限制出境和居住地。此外,法院也可以針對債務人的生活支出加以限制(禁奢)。清算程序終結後,待再等法院書面決定,是否能獲得債務免責。
9. 債務協商後,還款還是有困難該怎麼辦?
如果已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且協商成立後,因某些因素導致收入減少、出現還款困難時,您可以再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前提是原協商方案已正常履約1年(含)以上且尚未毀諾。
※若是低收入戶、重大傷病者、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及重大天然災害的災民,申請變更還款方案則不受須履約滿1年的限制。
10.債務協商後,沒按照約定還錢會怎麼樣?
(1)協商毀諾的後果是什麼?
協商毀諾的後果很嚴重,銀行認定您沒有還款誠意、也沒有信用,未來就算還清債務,也很難再向銀行貸款。此外,銀行也會對您進行「強制扣薪」,從您每個月的薪水中扣留1/3作為償債之用,更嚴重的還會扣押您名下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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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協商毀諾後還可以再次協商嗎?
如果已參與「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並成立者,未依約定還款(也就是協商毀諾),但仍有還款意願及還款能力者,還可以再次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但只能申請一次。
11.債務協商的常見問題
(1)我要如何知道哪一家是最大債權銀行?
假設您欠富邦銀行60萬信貸、欠遠東商銀30萬卡循、跟玉山銀行借了10萬預借現金,那麼富邦銀行就是您的「最大債權銀行」。若不確定也可直接向聯合徵信中心申請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裡面就有列出您的最大債權金融機構。
(2)我名下的房屋貸款也可以申請前置協商嗎?
可以,但須符合下列條件:
- 自用住宅係指債務人所有,供自己及家屬居住使用之建築物,若有二棟以上住宅只能擇一。
- 自用住宅借款係指債務人為購買或建造自用住宅(包括取得住宅基地),以住宅設定抵押向金融機構借貸,且約定分期償還之借款。
- 申請前置協商時,自用住宅借款若有逾期不可超過2期。
- 須依原借款契約條件繼續分期償還。
- 逾期未繳付所積欠之本金、利息、違約金等,須於剩餘年限按期平均攤還。
- 逾期未繳付之本金,按原借款契約約定之利率計息。
(3)如果申請協商,銀行會停止催收嗎?
會。最大債權銀行會在收到債務協商申請後,於3個營業日內停止催收(僅限無擔保債權)。
(4)申請前置協商後,多久才會知道結果?
從您提出協商請求的第二天開始算起,債權銀行應於25~30日內開始協商,並於開始協商的第二天開始算起,45~90日內完成協商作業。
(5) 我已經提出協商請求,但銀行都不跟我協商該怎麼辦?
依照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銀行有義務受理前置協商的申請,若協商開始已超過90天,您與銀行仍無法就債務清償方案取得共識的話,即可直接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
(6)我已參加95年度「銀行公會辦理之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協商」,還可以再申請前置協商嗎?
不可以。若有還款困難,建議您可以向銀行申請債務協商/前置協商變更還款條件方案;若已毀諾,請盡速與往來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或向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
(7)如果聲請更生或清算,會對我的生活有影響嗎?
會。聲請更生或清算後,法院可能會針對債務人有以下限制:
- 多達121項職務不得充任或撤銷執照。此外,一般企業若得知應徵者或任職中之職員有更生或清算紀錄,也會對其產生不良之印象。
- 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後,該案件將公告於法院、資訊網路或公報、新聞紙,恐對債務人聲譽造成負面影響。
- 法院裁定認可更生方案時,得限制債務人生活之程度,例如奢華行為或與其日常生活顯不相關或無必要之消費。
- 聲請清算後非經法院許可,債務人不得離開其住居地;法院並得通知入出境管理機關,限制其出境。
- 聲請清算後,配偶的婚後財產,於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賸餘餘額之「半數」,即要列入清算財產,分配給債權人。
12. 附錄:債務協商相關文件
(1) 前置協商申請書
(2)前置協商申請人財產及收支狀況說明書
- 財產目錄
- 每月收入明細
- 每月支出明細
- 依法受申請人扶養之人
- 營業活動及營業額(近5年內曾從事營業活動者)
- 債權人清冊(如有他人積欠申請人債務之情形者)
- 積欠債務原因(勾選)
- 兄弟姊妹人數
- 建議債務清償方案(每月可還款金額)
(3)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金融機構債權人清冊申請書
(4)債權人清冊正本
(5)前置協商保證人同意書
(6)95年度銀行公會債務協商/前置協商毀諾後個別協商一致性方案收入證明切結書
作者簡介-孫鴻貴
■好事貸(新鑫二胎房貸直屬經銷商)創辦人
16年銀行放款經驗,曾任職以下金融機構:
.2003~2006年:國泰世華銀行消費金融處 業務經理
(連續三年入榜TOP10績優業務人員殊榮)
.2006~2017年:日盛銀行消費金融處 業務經理
(連續六年榮獲年度績優業務人員殊榮)
■榮獲日盛銀行最佳保險菁英獎:
.2011年~2015年:最佳保險銷售菁英獎
(連續五年榮獲殊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