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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2 23:28:50瀏覽3785|回應0|推薦7 | |
影子政府召集人謝長廷今(12)日上午召開【挺身阻惡風 控訴為公義】記者會,謝長廷表示,對於媒體審判之風氣以及對司法公信及人權的傷害,他本人已多年來親身受害經驗及蒐證,今對檢察官羅建勛、TVBS【新聞夜總會】節目主持人李艷秋提起自訴,以阻惡風,重建司法之尊嚴。 記者會一開始播放該節目側錄畫面,高分檢羅建勛檢察針對偵辦高捷案情的部份,向新聞夜總會節目澄清。謝長廷質疑為什麼檢察官要向電視節目的小組澄清呢?「如果個別檢察官都可以把偵辦內容對名嘴去澄清,那何必設發言人呢?」他指出,這就是洩漏偵辦的祕密。 謝長廷表示,羅建勛在節目中說把他列為被告,但是這在偵查中的案子,而到現在他也沒有被起訴,又說要以高捷案適用採購法,要把他移送地院偵辦。他強調,高捷開始偵辦已經七年了,節目播出兩年多過去,他沒有一件被起訴,而當時高捷被起訴的人,也紛紛被判決無罪。 他指出,像這樣輿論的審判,檢察官勾串主持人、名嘴,洩漏秘密傷害別人的清譽,檢察官為什麼還要在節目中澄清呢?謝長廷認為,羅建勛是為了個人的「名」。 謝長廷指出,檢察官本來就是要享受寂寞,而司法人員忍受孤獨,挺得住排山倒海的誤會,才能做公平的審判。他表示今天提出自訴,控告羅建勛檢察官和主持人李豔秋是一系列的開始。 他表示,今天就算是金盆洗手,但仇家還是一直來,但他不死心,不信公義喚不回,會一直告,總有一天會遇到一個跟他一樣有正義感和使命感的法律人,在不畏壓力輿論下,做出公平的審判,而他所付出的一切代價就值得了。 謝長廷表示,會以公文書不實登載罪、洩密罪,來向羅建勛檢察官提出自訴。他指出,羅建勛檢察官兩次手法都一樣,都將公文內容外洩給媒體。第一次洩漏給TVBS說要把他移送;第二次又說他貪汙犯行明確,將公文給壹週刊。謝長廷表示,這些指控他有罪的都不事實。 「如果我犯行明確,應該要起訴啊,如果說我犯行明確,但都沒起訴,就是羅建勛瀆職。」謝長廷補充,高捷BOT案經羅建勛傳訊之12位證人,他都一一訪問過,並無任何人供述說他有賣官或收賄之行為,所以羅建勛檢察官是不實登載。 謝長廷的委任律師林玉芬表示,執法的檢調人員,應該要堅守偵查不公開,本案會提出自訴,羅建勛的部份違反到刑法第132條第一項,身為公務人員卻洩漏應秘密的消息和資訊。檢察官對於偵辦中案件,應保守秘密進行偵查不公開,對照節目中檢方人員把辦案內容對媒體做說明,顯然違反了洩密罪。而李豔秋身為專業的媒體人員,得知檢方所揭露的機密資訊,依刑法132條第三項,同樣要負保密的義務,如果因為業務上知悉,而洩漏的話,也涉犯到了洩密罪。另外羅建勛檢察官的部份,對於明知的不實事項,卻在公務上所載的文書做不實的登載,涉及到偽造文書之相關罪責。 林玉芬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在88年已經明確函釋,高捷案並不適用政府採購法,但本案所洩漏的文書上,卻是應該要適用政府採購法,指稱 許惠峰律師也補充表示,法官是依據法律獨立審判,而不是為了特定人選、上級指示,或是離譜到如記者會一開始所播放的節目影片上看到的對媒體做案情上的澄清,這很令人匪夷所思。他指出,在台灣社會中,不只是政治案件,連一般案件在媒體上評論,都已經超出法治範圍。他強調,台灣不該縱容像評論節目這樣彷彿定罪式的評論。 許惠峰認為,如果台灣將來形成檢察官和媒體配合這樣的結構,司法的獨立性將蕩然無存,對台灣國家法律的進步更是一大戕害,希望國人要去正視這個問題。他表示,司法獨立性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若不能守住這道防線,司法反而會成為正義的亂源,並呼籲執法者不要別人的工具,應該獨立做審判,才是全體國人之福。 謝長廷表示,他是千錘百鍊「有清才敢大聲」,媒體節目上說高捷弊案300天、500天,但到現在沒有一件判有罪,甚至也沒起訴。如果大家對於高捷事件想要更進一步的了解,建議可以去看《高捷無罪》這本書。 記者會結束後,記者詢問為何選在現在提出告訴?謝長廷表示,隔了這麼久(時間)才會冷靜,而他也沒有恨。他表示有一句話「天饒一次、地饒一次、我饒一次」,對一件事原諒三次,但現在都不知道饒了幾十次了。他指出,有些名嘴已經深陷這種惡風中,不能自拔了。另外他也強調,時間久了,事實就會出來,法院的判決就會清楚。 另外對於報導有高中學生像馬英九總統嗆聲,被警方留置一事的看法?謝長廷認為法令可以嚴,也可以鬆,但是要一致。他舉例表示,當初紅衫軍的時候,有學生去作詩上台嗆扁,當時大家說這個學生很成熟、有覺醒。現在這是因果,因為當時建立了這樣的文化,才會導致現在的雙重標準,而這件事也顯現了,我們台灣的自由尺度正在緊縮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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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