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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2/18 15:39:53瀏覽19446|回應93|推薦14 | |
針對馬英九杯葛中選會查證是否具外國籍一事,民進黨長昌競選總部發言人群今(18)日召開「馬英九,你在怕什麼?」記者會。徐國勇指出,擁綠卡者申請入美國籍時,綠卡號碼就是美國入籍證明書的號碼,且馬英九之前所說都無法證明綠卡已失效;鄭文燦呼籲馬英九尊重法律、對人民忠誠,依法提供資料。 鄭文燦首先說明,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且「經發現具有外國籍者,中選會必須在投票前撤銷其候選人資格,或在當選後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因此,這是個嚴肅的法律問題,現在不釐清,選後一定會引起不必要紛爭與社會成本。鄭文燦抨擊,馬英九昨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予中選會查證的反應相當不恰當,遮遮掩掩,是心虛表現。 徐國勇指出,美國在台協會新聞科科長已清楚說明,凡是申請任何一種美國移民服務的外國人,美國國土安全部都會給予一個永久的A開頭檔案編號,申請者取得綠卡時,此號碼就會變成綠卡號碼,而當歸入美國籍,此號碼也就會是入籍證明書的號碼。因此,徐國勇強調,既然「綠卡號碼就是國籍證明書號碼」,已承認有綠卡的馬英九,怎麼可以不提供號碼以玆查證,而只說20年前已經放棄,這是近乎耍賴的方式,損害國民知的權利。 徐國勇並指出,馬英九辯稱曾一年多沒有進入美國,已喪失綠卡資格,但是美國在台協會也已說明,如果構成「視為放棄永久居留權」的行為態樣,將構成失去永久居留權的「要件」,之後必須接受移民法庭裁決是否仍擁有美國居留權。因此,徐國勇強調,馬英九所說其實只是構成要件,而如果還沒有經過法庭裁決失效,綠卡當然就是有效。徐國勇也再次說明,綠卡失效只有兩條路,一是填寫I- 40 7表主動放棄,另一則是構成要件之後經移民法庭裁決失效。 蕭美琴說,她無法理解馬蕭競選總部為何要杯葛中選會的依法調查,為何不願意光明正大將自己的過去攤開由人民檢驗。她指出馬英九不僅有五個英文名字,且針對綠卡何時失效,競選總部前後也有不同版本,先是發言人說20多年前失效,後說至少在1990至1996年失效,接著又表示1992至1994之間沒有出國所以失效,但是馬英九又說印象中在1985年左右失效。蕭美琴質疑,中選會依法審查候選人資格,要透過綠卡來查證他是否有具外國籍,為何不願意提供細部資料,而對外語焉不詳的模糊回覆人民。 鄭文燦也提出疑問,馬英九在中華民國護照和綠卡所使用的英文名字是否一樣?他在綠卡上的英文名字是「Mark MA」,中華民國護照上的英文名字也是「Mark MA」嗎?且馬英九說大學時代後就不再使用「Mark」,顯然馬英九還有其他名字,而這些名字並不用向政府報備,若他沒有提供名字的完整使用紀錄,將何以查證馬英九是否擁有綠卡或是外國國籍。因此,鄭文燦呼籲,提供完整資料是查證的條件,馬英九不提供就是杯葛,呼籲他尊重法律、對人民忠誠,把事情攤在陽光下讓社會各界檢證。 謝欣霓表示,如果馬英九的綠卡真的失效,應該迫不及待提供綠卡號碼給中選會,讓中選會好好的查他有沒有美國國籍、綠卡是否有效,因為綠卡號碼就等於未來的國籍號碼,中選會可以依此儘快查明。謝欣霓強調,選前查明總比選後才發現當選人擁有其他國籍,再來打選舉無效官司來得省事,也減少政治紛爭,她呼籲馬蕭陣營如果要證明確實沒有第二、或第三外國國籍最快的方式就是提供綠卡號碼,這是全國人民,尤其是相信你們的人民的誠懇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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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