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置身家暴
2007/10/31 09:14:02瀏覽729|回應6|推薦26

家暴,對我而言,似陌生、似相識。怎麼說呢?

我們家沙塵豹,絕對的君子,不只不大男人主義,還該歸為大女人主義的熱忱擁戴者(這可是他自己說的!)三個孩子從小到大,只看過怒髮衝冠的媽媽,沒見過失控暴怒的爸爸。

但,在輔導路上,我卻一再置身家暴中。

曾經陪人上警察局做過筆錄,為受害者身上留下的傷痕作證。
曾經在電話熱線上,接過無數家暴當事者來電。
曾經以為自己可以體會受害者自尊被踐踏、恐懼無助、放不下兒女、進退維谷的困境…。
曾經以為自己了解怒氣在失控時、如沸騰火山爆發的恐怖情況。

但,直到親眼目睹…才知道,家暴,不是可以等閒視之的兒戲;家暴,對當事者而言,是一場惡夢,一場可能付上生命代價的惡夢。

上週,為什麼會「置身其中」,自己都覺得荒謬。當時,正坐在 N 車上,聽她傾吐兒女教養、先生外遇等問題,車子就停在停車場。她忽然說「那女人來了!」車子隨即啟動追出,開始了公路飆車…之後,她先生出現,為了第三者,居然在停車場上公然毆打她。不能想像,那時若沒有及時阻止,後果會如何?

也就是在這場荒謬劇中,我看見男人在失控中,爆發出的力量多麼野蠻;我也看見意亂情迷下,一個人會為了第三者,可以如此瘋狂的置髮妻於死地。

究竟「家暴」(Domestic Violence)是什麼?以下是我們郡「危機中心」所下的定義:
Any pattern of behavior in which one person seems to control another person and to prevent them from doing what they want to do through the use of fear, intimidation, and violence.

家暴並不單指肉體上有形的暴力傷害,還包括心理、情感、性、社交、經濟、言語…上,運用種種手段,控制對方,讓對方處在恐懼、威嚇、暴力下,無法按自己的意願行事。

施暴者不一定是男性,受害者也未必是女性。只要任何一方想掌控另一方,開始利用情感虐待(貶損對方價值、讓對方自覺很糟、自覺精神不正常…等,耍些心理遊戲)、金錢上的控制、社交上的孤立、利用孩子作為籌碼、暴力恐嚇、威脅…,多半就會逐步進入肉體暴力的惡性循環中。

這個循環之能繼續,有個原因:施暴者事後往往表現出後悔、道歉、示愛…,讓受害者在殘存的愛中,或為了孩子,而一再選擇忍耐、原諒。但當壓力再生、衝突再現,惡性循環就週而復始、難以砍斷,至終成了習慣性模式!

暴力模式,最可悲的是「上行下效」。父親以暴力方式處理婚姻、親子衝突,孩子小時雖然也是受害者,心中發誓決不要像父親,長大後卻多半踏上相同的行為模式。

「家暴」並不一定局限於「家庭」,美國社會已注意到越來越多男女,在交往中,已落入「家暴」模式。另外,同性戀圈子裡,「家暴」事件的嚴重,超乎想像。

引暴原因,是表面的婚外情、長期失業…等壓力?抑或是不成熟的怒氣處理?溝通技巧不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場家暴,幕後都可找到引暴的近因與遠因。就怕當事者採取「否認」的駝鳥心理,不敢面對問題,總認為日子要過下去,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加州這幾年越來越重視家暴事件,警方只要接到電話趕到現場,發現傷痕,馬上可以將施暴者帶走。對於受害者,也有許多公家或民營收容所,提供避難場所。

施暴者永遠不應該說:自己所以動手,都是因為對方挑釁、自找。這真是最最小人的開託之詞!

家暴,會隨教育程度增加而遞減嗎?我懷疑。大學校園中的教授家暴事件,我看過不少。教育、外在的知識,並不能真正改變人心、讓人成熟。唯有學會彼此尊重、愛;同時坦承自己需要幫助,認識到自己的不足,願意學習溝通技巧、處理怒氣的正確方法、並紓解生活中承受的各種壓力,才可能逐步走出家暴陰影。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我常常想到聖經上這句話。我能與哀哭的人同哭,但,在陪伴傷心人時,這條路若由一哩、二哩…延伸到彷若無止盡時,如何讓傷心人由哀哭轉為喜樂?這真不是人力、知識、技巧所能輕易轉換的,這乃需要從上頭來的力量和恩典。

/瀟碧 10. 30. 2007
/圖:農夫市場買的蘭花

( 創作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FaithHopeLove&aid=1337204

 回應文章

NAPA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家暴的受害者
2007/12/15 23:30

男性有時候是真正家暴的受害者,甚至會被誣陷是加害者,尤其是出現在語言溝通的隔閡的場合及社會上偏見的認定。只有神才能真正的安慰被加害者,拭去他眼中的淚。

瀟碧(FaithHopeLove) 於 2007-12-19 14:47 回覆:
確實如此。

恩典小路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辛苦了!
2007/11/03 17:30

走N哩路的陪伴.   恩上加恩, 力上加力 !!    除祂以外, 別無拯救.


eleganturtle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粉恐怖ㄋ~
2007/11/02 14:40

之前也看到一則新聞在說有個加州婦女被家暴至死,

一張張被甌打成傷的照片,真的很殘忍ㄟ

所以看到心天心地每對恩愛的夫婦都覺得在基督的愛裡,就是很不一樣!


瀟碧(FaithHopeLove) 於 2007-11-03 01:47 回覆:
夫妻,能共同心悅誠服在基督大愛之下,彼此尊重、彼此順服、互相鼓勵、愛對方、看重對方好處,有相似的價值觀、興趣...,哇,那真是「在地如在天」的鰹鰈情深、「神仙伴侶」也!

先決條件當然是「三人行」囉── 神 + 夫 + 妻

恩沛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不喜歡這樣…
2007/11/01 14:18

我還沒出生,爸媽就離婚…聽姊姊說看過爸爸打媽媽,因為那個女人。

男人要捍衛自己當下做的事情,就像爆腦筋一樣,不清楚自己在幹嘛!



↙↙↙快快快...按我按我!
瀟碧(FaithHopeLove) 於 2007-11-02 03:30 回覆:
外遇,又是男女婚姻中一大議題。它所造成的影響、傷害,絕不是一兩年看得出來的。外遇後,若又經過離婚、再婚...,對下一代的影響,就延伸到十幾二十年以上。

我記得曾經看過台灣當年一位知名女作家,將自己身為第三者的「被動、無辜」,全歸之於男方太愛自己,而元配又管不住先生不來找自己。似乎,所有的錯全在別人、全在命運、全在愛情。

當她在寫類似自傳時,提到這段當年藝文界轟動一時的大事,我只覺得她可真太「純情」了,在她心目中,似乎所有的人都不可能會受到傷害,似乎元配後來再嫁,先生原有的孩子長大獨立,全都有自愈本能。

faith信心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對~
2007/11/01 09:06
施暴就是施暴
沒有借口

就像違法就是違法
沒有借口

台灣這幾年經過不斷的努力
終於有 "婦幼保護" 團體了
有起步好過完全都沒有 ^^
瀟碧(FaithHopeLove) 於 2007-11-01 11:24 回覆:
家暴,是個令人心碎的議題,寫完這篇,心中仍然堵著難過。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自己小心
2007/11/01 01:55
自己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