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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母出征~還我房子來
2007/08/08 21:50:13瀏覽1894|回應26|推薦69

若果真要挑貓媽的毛病 .... 她這人就是禁不住別人灌迷湯,見不得別人的苦況和哭窮 .......

出門常收不到租,還順道帶上一籃水果,坐下來聽阿婆叨叨絮絮的再講一次集全天下倒霉的事,正巧都落在她身上似的,真是天地不仁,丈夫不義,兒女無情啊 !

這 .... 我都能理解!只是很難接受咱們住家新房子怎麼變成烏七抹黑的神壇? 還住著一臉討人厭,帶著邪氣,挺著啤酒肚,長年打著赤搏的乩童!

這是多年前的舊話了,暫且略過~

我要說的是:您以為經過這一番請神容易,送神難的鬧劇之後,貓媽會因此變得精明些嗎?

她非但天生缺乏精明,簡直就是人饑己饑,人溺己溺

到處做慈善事業!

 

換湯不換藥,她這回是台中大敦路上的新房子!

當初是為了方便時常下台中看望年事已高的外婆,且我們都喜歡在周休二日往台中玩耍,因此而買的鬧區格局方正的好房子!

好景不常!

經商失敗的阿姨姨丈從國外回來,落魄潦倒,到處看舅舅们的臉色~明明一個是祖產偌大四合院,一個是透天厝,都聲稱無法撥出房間給住;正愁無處可去時,媽知道了,二話不說就讓出新居!讓他們只付管理費,一住十年,住到他們在美國求學的女兒大學畢了業,也有好的工作,也跟個加拿大工程師結婚生子了,居然還沒打算將父母接去養老?

這都還不打緊!氣人的是房子住久了似乎變成他們的!

當我們要去還得賠小心,得預約,得經過超雞歪的姨丈同意才行!

連貓媽點頭都不算數!真是誇他胖他就喘了?!

完全不認為自己是喧賓奪主,鳩佔鵲巢?!

 

咱們一夥兒人去住自己家,還要他來指三道四的:

”滴家愛公呆灣話!土生土長的蕃薯吽講呆語像什麼款?!”

 

好極了!要說台灣話是吧?!

貓這就跟你說原住民的話,你能講哪一族的?你搭得上腔嗎?

 

萬一我們”一不小心”太激動就忍不住”全民開講”起來,

這個自以為是的台獨鴉片鬼就屢試不爽的上了身,開始口沫橫飛 .....

從柯林頓,到布希,到江澤民,陳ㄚ扁他都通靈

都與他們很有”糕陪”!乖乖!

 

貓與教官兩次到台中,居然都被他硬生生關在門外

(我們雖有鑰匙,但他卻從裡面反鎖)

氣得貓猛按鈴,還揚言要報警,他這才悻悻然開門,先轟我一頓下馬威;說什麼我們去住讓他生活很不方便 .....

XX的!鬼打架!什麼鬼話連篇?

明明說好了主臥室留著方便我們隨時來住,而你們應該住客房!

你睡你的,我住我的,與你何干呢?

 

貓可不吃他這一套,當場跟他你一言我一語的對槓,什麼平時不好說出口的話都趁機一股腦兒全傾巢而出 

他氣得跟我媽打電話惡人先告狀,還說我沒當他是長輩 ..... 恰杯杯!

 

貓咪說:大家要不當你是精神病患,根本沒人想理你,不敢刺激你!

你搞清楚這是我們家的房子,給你住十年仁至義盡了!

要嘛,你買下來,我們從此不來;

要嘛,你去打聽附近的租金,全額付費再完全歸你使用 .....

妳女兒果真孝順早該接你過去了!她寧可給你無限卡也不照顧你;

每個階段你都在拖延,在騙我媽這個爛好人 .....

你以為我不知道你的把戲?若你自己先像個長輩,誰會不尊重呢?

少跟我義正詞嚴,口口聲聲民進黨好!

幹嘛不去當牠黨棍?讓阿扁幫你打算去!

房子我就是要收回來!寧可關蚊子也不再給你住!

你不搬就等著接我的存證信函!

惹毛了,我就不只是叫你搬出去,我還要你連帶賠償所有損失!

走著瞧!看誰先把誰搞瘋掉!

 

經過這次貓咪當家代表與他撕破臉之後,他終於同意搬家另外租房子

而始終不好意思開口的貓媽 .... 她的感覺居然是”如釋重負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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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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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試這一招↓
2007/08/09 11:19

提高租金(至少提高到當地的租金水平~~最好高一點以示懲罰)

寄存證信函要求支付否則限期搬遷

(先去詢問律師或土地代書)

meow (Effie0210) 於 2007-08-09 11:22 回覆:

太感謝囉!

妙招!~是說 .... 如果他夠不要臉的話

我就用您的錦囊妙計!

謝謝囉!認識您真好!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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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期租賃
2007/08/09 11:13

http://www.rsea.gov.tw/report/law5.htm

http://www.tmm.org.tw/pub/rentlaw-6.htm

請參考上列網址。

請神容易送神難~~小心了

meow (Effie0210) 於 2007-08-09 11:20 回覆:

謝謝張爺

貓先前已看過如下案例 ....

第100條 不定期租賃收回房屋之限制

  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當然法律儀文都是條列式,這其間還有許多自由心證的空間

我都清楚明白!!


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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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啪~~啪~~啪~~~~)))
2007/08/09 02:03

為妳喝采~~~

對於惡人真的不用拿道理去講,妳做得好!!!    

(我下次去台中是不是有地方落腳了!?    ^_^)

meow (Effie0210) 於 2007-08-09 11:26 回覆:

台中是個好吃玩又有趣的地方,腹地又廣,適合黑道跑路和偷渡 .....

呸,呸,呸.... 貓扯太遠囉!

是說 .... 歡迎妳隨時回來落腳 ! 套一句0204愛用的話~等妳ㄛ


Victoria今晚不想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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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2007/08/09 01:34

地點有點眼熟,南園嗎?

貓媽氣質真好!

meow (Effie0210) 於 2007-08-09 11:34 回覆:

您眼力好極了

我們家有幾個人都在聯合報!貓很喜歡南園的建築

更感念大家長王惕吾~有早年報業聞人的良心和軍人的風骨!

貓媽心地好自然氣質活像穿藍袍的”師姐”

謝謝妳的讚美~我若跟她說,她一定會很高興順帶補上一刀:

”對啊!我這麼拙口笨舌,總不會跟人吵架;怎會生出的女兒都是伶牙利齒殺人不帶刀!”


Victoria今晚不想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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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
2007/08/09 01:33

怎麼我覺得,如果不是因為他政治不正確,貓妳會讓他多住兩年咧...

活該,這種賴皮鬼,走了,連我也覺得如釋重負。

meow (Effie0210) 於 2007-08-09 11:47 回覆:

哈哈!虧妳講得出來 .... 政治不正確

咱們這才叫亂黨呢!!


faith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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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出一身冷汗
2007/08/09 01:24
幸好最後他們搬出去了~

因為... 妳知道嗎? (妳應該都知道的)
法律上如果沒有租賃契機
連續住超過二年後(那怕是白住也一樣哦)

那屋主好像會有麻煩耶(就是請神容易趕鬼難)

妳母親心很軟~ 現在的人跟以前不一樣了

還好有妳可以保護她~
meow (Effie0210) 於 2007-08-09 11:13 回覆:

Hi Faith,

貓吃飽閒閒研究民法是興趣之一

( 之前貓也用之對付過惡霸計程車司機和另一個小貨卡的肇事者 )

您所說的並不正確 (請參民法土地法 第三編/第三章:房屋及基地租用 / 第100條 及 民法 第三節 債之效力 & 民法 第五節 租賃432~455條法規 )

別被貓外表所惑! 貓小四就為了別人嘲笑我媽是再嫁之婦,憤而與該名男生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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