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ownews.com/2007/10/22/138-2175953.htm
涉收錢關說 立委高志鵬遭起訴求刑9年(2007/10/22 17:15)
記者魏宏卿/南投報導
南投地檢署偵辦國有財產局位於台中市一處市場用地承租案涉及官商勾結,案情有了重大發展,立委高志鵬的國會辦公室副主任姚昇志轉為污點證人,向檢方坦承高志鵬涉嫌向財產局關說,並且收了50萬元政治獻金,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將高志鵬起訴,求處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7年,併科200萬元罰金。
今年8月23日,立委高志鵬國會辦公室副主任姚昇志被收押,檢方追查高志鵬涉案程度,姚昇志轉為污點證人,主動供出台中市建商為了向國有財產局承租國有非公用市場用,打算收購後轉售牟取暴利,因此透過他請立委高志鵬向國有財產局關說,並且約定事成之後會交付高志鵬好處。
南投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宋恭良指出,經高志鵬同意之後,就邀集國有財產局至立法院國會辦公室召開協調會。
姚昇志坦承建商順利承租土地後給了200萬,其中50萬元作為政治獻金,轉交給高志鵬的林姓國會助理。
檢方認為,高志鵬身為國會議員,卻營求私利,犯罪後還狡辯,依貪污治罪條例將他求處9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7年;姚昇志因為有悔意,從輕量刑。
.....[ 正義連線」─還真正義阿,高志鵬與阿扁都因貪汙而遭到起訴,怎能不互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