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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7 10:31:04瀏覽430|回應0|推薦1 | |
【2011-12-07 自由時報 全頁廣告 施曉光 】 提案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涂醒哲指出,一般針具使用後還要將針頭套回針帽,很容易造成針扎。醫護人員經常暴露在經血液傳染的致病原環境中,推估台灣有高達八十七.三%的醫療人員有被針扎的經驗,其中護理人員被針扎率更高達九十三%。 由於安全針具成本比一般針具高,多數醫院在成本考量下,都未使用安全針具。立委主張修法明定,凡是不符上述規定的醫療機構,經警告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次連續處罰。 此外,院會也三讀通過「護理人員法修正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護理機構設置,或擴充相關審查事項辦法的授權依據;同時附帶決議,要求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中央勞動主管機關,就護理人員勞動條件及護病比例進行檢討,改善護理人員超時工作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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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