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6╱聯合報╱第06版╱話題╱記者林河名、洪敬浤、劉惠敏∕連線報導 衛生署訂定三聚氰胺含量標準為二點五ppm的容許存量,絕大多數食品衛生、毒物專家都不同意;雖也有部分醫界人士認為微量三聚氰胺進入人體很容易排出,但認為毒奶粉暴露的食品衛生問題絕對要重視。
曾任衛生署長的民進黨立委涂醒哲表示,從醫政專業角度來看,衛生署訂定三聚氰胺含量標準為二點五ppm引發軒然大波,是把「檢測值」與「核可值」混在一起;對食品不得檢出的物質,牽就儀器檢測能力,容許存在食品中。建議衛生署應重新公布,三聚氰胺的核可值為零,另一方面再來加強檢測能力。
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表示,在不能確定人體忍受標準之前,不可作為食品使用的東西就不該存在。他不認為其他國家會跟隨台灣訂定的標準,反而擔心此舉會衝擊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中山醫學大學副校長王進崑說,三聚氰胺是化工原料,美國、歐盟都禁止添加到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的乳製品就是黑心食物;台灣放寬標準,「等於開放黑心食品來台」。他建議政策要再轉彎,回歸「不得檢出」的標準,才能確保健康。
台中榮總毒物科主任胡松原說,三聚氰胺是製作美耐皿原料,不能吃,不會被消化,他警告,除了腎結石還有致癌的危險,「政府放寬標準,我很難理解」。
不過,台北榮總毒物科楊振昌醫師認為,二點五ppm的標準雖然沒有經過人體實驗,但就毒物的資料來說,少量三聚氰胺進入人體後一天就會排掉,毒性很輕微,不會累積,也沒有致癌性,應該可以接受。但他強調,毒奶粉事件暴露的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值得重視。
楊振昌表示,衛生署藥檢局的儀器可以測到一ppm以下的三聚氰胺,美國可測出零點零五ppm,但國內大部分檢驗機構的儀器靈敏度沒有這麼高,因此必須訂出可供檢驗的標準。至於部分飲料的塑膠容器、包裝中會溶出三聚氰胺,因此歐盟去年訂出容器釋出量不能超過三十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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