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2011/08/18 18:05:30瀏覽837|回應6|推薦0 | |
【既然廢死與死刑都無法解決人性的問題,那我為何還要支持死刑呢?因為我認為某些人就是只能以死才能獲得解脫、贖清罪孽、避免再犯】
【然而對於受害者家屬的傷痛,有人選擇原諒或寬恕對方,我個人表示贊同,但這僅限於個人自由意識而已,請不要以此理由來替廢死團宣揚廢死理念(理念:不原諒就是仇恨,原諒就是大愛「反思:納粹屠殺、南京大屠殺、二二八事件、六四事件等等一堆的殺戮,到底要選擇不原諒還是原諒耶?」),這在我看來,只是變相地以某種目的來洗腦對方而已】 【廢死議題總愛陷入死刑與廢死的存在對治安影響的問題上,這真是無聊至極的問題呢!但蠻適合辯論比賽用來磨練技巧使用(辯論性大於實用性)】 .英皇家律師嗆教宗 包庇性侵兒童無豁免權-社會百態!udn城市 .性侵同病房5歲女娃 13歲韓國男童獲輕判!|NOWnews 今日新聞網 .青少年道德崩壞 倫敦暴動 15歲男孩強暴13歲女孩!|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挪威恐怖屠殺攻擊 已知92死【26日下修至76死】-社會百態!udn城市 .《南非辭典》capital punishment .治安惡化 南非民眾支持恢復死刑-大紀元 由以上例子可看出解決人性問題與是不是具備民主自由國家條件沒有絕對的關係。 現在是怎樣?比賽犯罪年齡年輕化嗎??連看似不該犯罪的人也犯罪了,還真會牽拖呢!!【到底是不是惡魔幹的!?】 .新頭殼 newtalk-唯有「書店」在暴動中不會被搶 耐人尋味 【有趣現象:為何這些暴民不搶書店?莫非都是些不喜歡唸書的人幹的耶??那麼喜歡唸書的人就不會參與暴動嗎?就比較不會犯罪嗎??答案是:當然會,只是手段通常比較高明一些,喜愛使用殺人不見血的那種方式居多呢!!】 【事實上,死刑與廢死都有利有弊(或許問題出在人身上,而非死與不死問題),只是大家(人類)為了自身立場,往往會選擇避重就輕,盡挑對己方論述有利的觀點呢!!】 =========== 其他補充: .法治時報社:為何還不能公開宣示 不執行死刑?(上)-yam天空部落 .法治時報社:為何還不能公開宣示 不執行死刑?(下)-yam天空部落 .劉承武:死刑變無期 無辜被害人怎麼辦?-大紀元 .DNA破冷案 新受害人的血換來的!-華視新聞網【21年前小六女童性侵命案】 .avalokitesvara_456:人權是以被害人的血淚堆積嗎?-樂多日誌【雲林葉姓女國中生命案】 .中華民國沒有事實上的無期徒刑(大多會被假釋)、再加上有期徒刑最多判決30年的規定,因此實際上除了死刑外、台灣沒有真正可以永久隔離犯人的刑罰。 .怕死特派員|台灣替代死刑研究報告,廢死聯盟搶先發表 個人過去言論【或有修正】: ●我認為什麼國家才有資格廢除死刑呢? 1.人民八、九成左右守法(或某種力量約束)且尊重生命。 2.能夠對犯錯之人予以有效的教化或者隔離管制。 各位一定會問,第二項也許做得到,但第一項就太扯了吧!不可能!! 我認為某些宗教立國的國家其實是做得到的,所以宗教力量得大到控制整個國家才行呢!! ●人權大小puppies廢死立場的可悲之處:1.對犯罪的認識不清;2.對受害者的冷漠無情。 所以我要說:惡徒殺人違憲!人權保護傘殺人(袒護罪犯)也是犯罪! 『人間的裁決由死刑完了、靈魂的裁判由上帝決定』 『進監獄的人不可怕,放牠們出來逞獸慾的人才可怕』 ●而【目前】廢死議題點出了幾件事: 1.[社會成本]死刑犯所造成的社會成本負擔與再犯率之可能。 2.[制度停擺與失常]過度縱容的政府司法單位與人權團體們,以目前狀況來說真得很糟糕,因為既沒有配套措施,又不正常執行死刑制度,反而造成法官濫情縱放以及犯人假釋危害社會等問題。 3.[人命價值判斷失常]對於被害之人的忽視反映在對加害者的防治作為上,讓新的被害人不斷產生。同樣是生命,待遇卻如此差異之大。 ●這世界要崩潰了!?我認為還早呢!得看該國軍警是否腐敗而定,畢竟軍警是合法使用武力的,他們一崩解的話...該國的大逃殺戲碼即將上演嘍!! ●其實就廢死團思維來講,牠們自認自己跟大眾一樣得受犯罪被害的威脅,但大眾都忽略了以下這些要素所導致彼此受害可能性的程度上差異: ◆住宅品質與地區差異:在高素質的環境及嚴謹的社區防範及治安維護等差異下,犯罪率就相當低了。 ◆自身思維與自力救濟:具備自我保護的觀念與防身術的學習等差異下,成為受害人的機率就相當低了。 ◆本質提升:人格成長皆有差異,加上自身所學的各種技能與知識累積等差異下,當成為受害人而遇害的機率就相當低了。 ◆...其他尚未想到,可能容後再補。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