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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百態之社會人心篇
2010/04/20 13:08:23瀏覽338|回應0|推薦0
【母女燒炭案之法規制度的漏失】
認祖遭拒 母殺女燒炭亡|20100419|壹蘋果網絡
NOWnews【重點新聞】官僚殺人?!留不住曹姓女童 內政部本週檢討通報體系
2年前類似案例…強制安置 救了孩子|母攜女燒炭悲劇|聯合新聞網
母女燒炭案 社工能救未救挨批|中時電子報
母女燒炭案為鑑 宜研議防範|聯合新聞網
感言:
基本上這不能怪任何人,只能說法規制度如此,一般人除非是十分熱心(或雞婆)的人,大多數人都選擇以「依法行政」來處理,這樣比較安全(自保)且沒有爭議。此事件可看出不是任何事情都能按照法規章程來處理的,如果這些旁觀者夠熱心(或雞婆)的話,悲劇也許就能避免,但如果是誤判呢?那自己就得「啞巴吃黃蓮」嘍!沒人會同情你熱心(或雞婆)的啦!!

【調酒師勸架不成反遭殺身之禍】
NOWnews【重點新聞】國際調酒師尤港仙 夜店勸架遭酒客打死
自由電子報-冠軍調酒師 勸架被打死
感言:
這也許可以說明為何當今社會如此冷漠的原因了,想見義勇為(多管閒事)是件好事,但跟上則新聞差不多,還是存在著風險呢!
見義勇為成功後,自己出名、上報與身心愉快;
見義勇為失敗後,自己住院、上報與身心疲憊,更悲慘者就是身亡,讓自己親友傷心落淚。
再說現在法律偏向加害人,所以不會判很重啦!故要不要見義勇為、值不值得,請自行衡量!!

【社會混亂價值觀正侵蝕著我們的未來主人翁呢!】
浙碧湖中學女生緣何那麼容易被強姦?-大陸頻道-北美新浪
YouTube-廣州一中學現強暴門.avi
.其他請見本人過去發佈的社會新聞
感言:
小孩子(未滿十八歲?)的天真是社會唯一的良心與天堂。不過目前社會的亂象正逐漸侵蝕這一塊「上帝僅剩的淨土」呢!這不外乎父母、學校(師長)、社會與國家制度的影響,而人權大小puppies也要負擔1/5的責任。
這些小天使會迷失,只能說「這不是你們的錯!錯在我們這些成年人給你們的是怎樣的環境呢!」我實在不想教小孩子讀厚黑學,因為太早學會變得自私自利,但卻能夠有保護自己的基本能力。真是苦惱(有得必有失)!!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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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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