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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2 20:59:25瀏覽596|回應1|推薦0 | |
大家可曾發現,人民在乎的是「生活過得下去嗎?」、「人身安全有沒有保障?」等問題。
再來看看這些參與司法議題的人的職責: ●法官:是司法機構中審判人員的通稱,司法權的執行者。在不同法系中法官的角色不盡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響或制肘、大公無私地根據法律判案(取自:維基百科)。 ●檢警調:檢察官均是進行刑事訴追的主導者,在一些法制中,檢察官也是公眾利益、國家利益的代表人(取自:維基百科)。偵查與蒐證的主體。 ●律師:受當事人委託或法院指定,依法協助當事人進行訴訟,出庭辯護,以及處理有關法律事務的專業人員(取自:維基百科)。所以當事人是否真實有罪並非律師的重心所在,打贏官司替當事人爭取一切能享有的利益才是重心所在。 有趣的是,現今參與司法議題的人不再是上述的這些人了,只要是對司法或社會議題關心的人都能夠參與、號昭以形成輿論。因此建議大家(人民)還是趁早學學法律知識(常識)吧!不管你是支持廢死還是反對廢死的,遲早有一天還是得用到律師的。不幸得遇到檢察官的話,律師與人權團體可能是你唯一的靠山呢!但它們會不會幫助你的因素可能有:案子夠不夠大(看它們是否需要名聲)、有沒有錢(窮人可找法扶)等等。 律師與檢警調(含法官!?)的戰爭!人民看似得當砲灰的啦!因為這些搞司法的人經濟基礎大都不低,罪犯要找上它們實屬不易,況且它們有「法律」這利器在手呢!如果各位不想當砲灰,除了以下幾種人外,所有人(含罪犯)都要充實自己的各方知識與法律常識呢!智慧型犯罪是未來的趨勢呢!! ●十分富裕的人:你只要負責賺錢,世紀辯護律師團隨時為你效命。 ●亡命之徒:命都可以不要了,還怕什麼呢!再說這種人大都是人權團體所關注的焦點。 以下是律師與人權團體圍剿對手的範例: .陸正案-維基百科 .邱和順案 (陸正案) 最新進度:高院更11審昨天首度開庭-PeoPo 公民新聞 .TAHR>>無罪推定是一切的根本~對邱和順案的看法 .司改會-[法庭觀察]邱和順案22年更11審第4次開庭,邀請您參加!! .陸正案主嫌 更十審仍判死(聲援團體詛咒法官)|20090414|壹蘋果網絡 .思考陸正案筆記 1|周星星評論|中時部落格 .TAHR>>國際人權聯盟FIDH與台權會 致台灣法務部長曾勇夫之公開信 .無罪推定原則不能讓步 | 苦勞網 .2010年3月29日新聞聲明:廢死聯盟協助近44位死刑犯提出釋憲聲請 | 苦勞網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2009?搶救司法! 部分網友辯論文章: .[2010-3-17]駁作家張娟芬2010-3-17〈被害人保護與廢死刑 並不相斥〉-FAGACEAE-udn部落格 .資訊不對稱下的廢死爭議【黃瑞明】@國立中正大學哲學系 哲學與公共事務研究室 真相揭露: 生命無價!?未必喔! 生命活著的確無價,看看死刑犯的身價如何!! 生命停止(死亡)卻是有價,看看受害者的價碼值多少!只是不知是論斤?還是如何方式來論價呢!! 唉!~無言中 還是看看Hero律政英雄吧!! .公視-罪惡之城Sin City Law .為20萬 逆子與女友殺養母|20100402|壹蘋果網絡 .自由電子報-法律辭典/殺養母 就是殺直系血親尊親屬 感言: 又一個廢死團表演的舞台誕生嘍! 放心!有廢死團在,這種人不可能會判死刑執行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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