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03/25 13:44:21瀏覽1010|回應0|推薦0 | |
新聞時事:
.NOWnews【重點新聞】覬覦證人美色逼上床 狼檢二審判7年半 .無恥惡檢 逼美女證人上床|20100325|壹蘋果網絡 .逼姦美女證人 檢官收押|20060808|壹蘋果網絡 .辦案辦上床 惡檢重判8年6月-瀚林資源回收公司 我的回應: .請站出來捍衛人性 反對廢除死刑 週六見(請見回應文「我反對廢死,但也不支持變態殺戮」)-社會百態!udn城市 回應文「我反對廢死,但也不支持變態殺戮」 只是目前比較麻煩的是有關強姦犯的問題,因為強姦犯只要不殺人,根本罪不及死,但要如何有效防止強姦犯再犯,這是很頭疼的問題!特別是受害者心靈上的創傷該如何撫平?如何處置強姦犯而讓受害者感到社會尚有公平正義存在?這些才是人權團體應該用心的地方,畢竟雙方 (受害者、強姦犯)都是活人ㄚ!! .唉!這就是我越來越不想回應網友的原因之一呢!(請見回應文「原來事情就這樣簡單ㄚ!」)-kennery分身用的網誌 回應文「原來事情就這樣簡單ㄚ!」 以上例子如果套用到司法上的話:法官、檢察官就是兇手(持刀者);菜刀、西瓜刀等工具就是司法制度(死刑);死刑犯就是被害人。現在有人說「死刑會造成冤獄」,那就是菜刀、西瓜刀的錯了,不是持刀者(法官、檢察官)的錯嘍!那禁用菜刀、西瓜刀的話,持刀者(法官、檢察官)就會由罪人變成聖人了嗎?以後就不會再有冤獄的事發生了嗎?原來事情就這樣簡單ㄚ!怪不得我的腦袋瓜無法理解呢!! ...省略 所以我才一直呼籲要雙管齊下:宗教力量與人權組織力量的相互配合,一個柔與一個剛,彼此相互搭配。只可惜大家都想出頭天、當老大。宗教力量應該在人性的教化上努力,而人權組織應該配合宗教力量進行,不可操之過急,引發眾人反感,也不應急於一時的表現與功勞呢!! .人權團體的迷失(請見回應文「我的另類建議」、「遇到這種人不動氣也難!」)-kennery分身用的網誌 回應文「我的另類建議」 ●【制度面】這就是大家爭議最多的地方所在。因為人性的多變,導致沒有一種方法能夠完美無缺零失誤,如同撰寫電腦程式一樣,不可能沒有漏洞的存在。像:死刑可能導致冤死,但卻能真正防止殺人魔的復出;終生監禁雖能防止冤死,但誰能保證這段時間不會有任何變化,致使犯人復出,再說終生監禁未嘗不是另一種不人道的行為;鞭刑雖能使犯人印象深刻、永生難忘,但畢竟也是不人道的行為,況且會不會有人被鞭打後,犯行更加邪惡?所以我認為這是制度方面的缺失,得從這方面改進,方法請見我之前的文章。當然,人權團體絕對是等不及啦!他們沒這個耐性等你政府慢慢改變呢! ==================== 回應文「遇到這種人不動氣也難!」 引用文中:『如果我們的法官錯判了一個人死刑,這也叫做「正義」嗎?』 我的反應:前面講了一堆這才講到重點,就是不相信法官的能力,怕他們誤判啦!但這是司法人員素質的問題,犯不著要廢除死刑。我認為也許以後司法人員應該受完整、成套的教育訓練,像軍事院校體系一系列的規劃與培訓,而那些插班生、半路出家者也可以經由像指職軍士官班或專科班等方式進入,但司法核心與升遷管道還是以本科班體系的為第一順位才是。並且唸此體系的人的篩選標準是興趣、品行與志向為第一要務,智育類的成績反倒不是很重要。 .電影賞析~BOY A(心靈鐵窗/蠻童之歌)-社會百態!udn城市 題外話:我認為廢不廢除死刑,根本沒必要討論,因為就算廢除了死刑,司法、教育、社會風氣等等不改變的話,想改過向善的人一樣會待不下去的,這種「生不如死」才是最可怕的。影片中Eric Wilson不就是受這種「酷刑」所死去的嗎!! 延伸問題(含根本所在): .當今社會哪種職業最需要「純潔無私」?-kennery分身用的網誌 .我只是犯了全天下父母都會犯的錯-陳銳事件[重整版]-kennery分身用的網誌 |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