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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命通會》卷11:6.《明通賦》詳解(一)
2010/01/04 02:39:05瀏覽1991|回應0|推薦1

6《明通賦》

東海徐子平撰。易水萬育吾解。

1.
太極判為天地,
一氣分為陰陽,
流出五行,
化生萬物。
為人稟命,貧富貴賤由之,
術士知機,吉凶禍福定矣。

解:
此原造化之始。 

2.
凡看命,以日干為主。
統三元,而配合八字干支。

解:
天有四時,造化萬物;屋有四柱,各立規模;命有四柱,註定榮枯。
論者專以日辰天干為命元之主,支為地元祿。
支內所藏者,為人元壽。
八字即四柱天干、地支共八字也。
繼善篇》云:『
四柱排定,三才次分,專以日干天元,配合八字干支』是也。 

3.
論運者,以月支為首。
分四時,而提起五行消息。

解:
大運以月支起,故月為提綱。
看月支節氣淺深,四時得何節。
如: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初氣中氣,消長不同。
所行之運,或順或逆,或旺或衰。
與八字或助?或泄?或剋?或生者,本乎此。
先言日干,次言月支,舉其所要者以示人也。 

4.
向官旺以成功,
入格局而致貴,
官印財食為吉,平定遂良,
煞傷梟敗為凶,轉用為福。

解:
五行臨官、帝旺,在四柱為本宮成功之地。
入格局則貴,破格局則賤。

如官印、財食,本是吉神,須無傷剋、沖刑、破敗,則為平定遂良,乃入格也。
煞傷、梟敗,本為凶煞,若有制伏,去留合化,是謂轉用為福,亦入格也。
觀下取用諸格局,其喜忌自可見矣。

四吉、四凶,格局之最重者,故首言之。
賦云:『日主最宜健旺,用神不可損傷。』是也。(《繼善篇》) 

5.
全備藏蓄於辰戌丑未,
長生鎮居於巳亥寅申。
子午則成敗相逆,
卯酉乃出入交互。

解:
此言十二支,包藏十干,各有生死成敗、出入交互。

獨步》云:『
辰戌丑未,四庫之局;
寅申巳亥,四生之局;
子午卯酉,四敗之局。

喜忌篇》云:『
財官印綬全備,藏蓄於四季之中;
官星財氣長生,鎮居於寅申巳亥
』是也。
或以子午為天地之基柱,卯酉為日月之門戶,是指其地而遺其理也。 

6.
支干有不見之形,無中取有。
節氣存有餘之數,混處求分。

解:
此總言造化之妙。支干不見之形,節氣有餘之數,
即上十二支中所包藏人元,乃無中取有,混處求分,如{遙巳拱夾}等格。
是以天干而取地支之物,非無中取有而何?

子初三刻,分屬壬水;
丑初三刻,分屬癸水;
寅初三刻,分屬艮土。
是節氣藏於一字,各有所主,非混處求分而何?

《賦》云:『無合有合,後學難知;得一分三,前賢不載。
繼善篇》云:『見不見之形,無時不有』是也。 

7.
善惡相交,卻喜化惡崇善。
吉凶混雜,至怕害吉添凶。

解:
此下專言看命之法,本上文取有求分而言。

如甲日,
見丙丁背祿、為惡為凶,
見戊己財星、為善為吉。
而丙丁化木助財,是用化惡崇善;
怕乙木剋害時星,是謂害吉添凶。
觀下文
財印交差,喜官煞化之。
官煞混雜,喜印綬化之。
無印、喜財馬化之。
無財印,喜羊刃合之,或食神傷官制之。
又如:制煞受破、煞制不住。
印化見財、破化為凶之類,皆是。 

8.是故
得局朝元,非富則貴。
犯垣破局,非夭則貧。

解:
「局」者,三合、四維正局之宮。

如【亥卯未】木局,【辰戌丑未】土局之類。
【甲乙】見【亥卯未】為「本局」,
【丙丁】見【亥卯未】為「印局」,
【戊己】見【亥卯未】為「官局」,
【庚辛】見【亥卯未】為「財局」,
【壬癸】見【亥卯未】為「傷局」之類。

「元」,即本元、垣廟。
如【子】宮【癸】朝元,【丑未】【己土】朝元之類。

凡元垣得之,或用為命元則壽;
為官印則貴;
為財則富;
為背祿生財益富。
但得其一,無沖別剋玻者,功名富貴。

反之則否。

「犯垣」,如【子】貴,忌【丑未】剋破、【午】衝破、【卯】刑破之類。
一【子】二【午】,破盡一半,得半福。

「破局」,如【申子辰】忌【寅午戌】衝破之類,大凶。
若用星虛,成飛天祿馬格,反貴。
餘仿此。 

9.
得失均兼,進退仍復。

解:
得朝犯破,此造化之有得有失,有進有退。
此得則彼失,強進則弱退,中間均兼仍復,變化難測,非精察詳辨不能分也。

如:甲朝垣於寅,忌申衝破,
若有二寅一申、二甲一庚,亦無害,以甲有力而進也。

又:寅被申沖,有亥可救,亥字堅盛,為福十全。
亥或受戊剋、巳沖,則敗。若亥字多,不怕,亦強而進也。

進退相仍,一成一敗,只看歲運助起何邊,為福為禍可知。 

10.
神煞相絆,輕重較量。

解:
神煞。凡財官、印食、傷煞、刃敗皆是。
中間喜忌不同,愛憎互異,如下諸格所論是也。
須輕重較量,何者當時而重為用?何者失令而輕不用?重者留之,輕者去之。
此與上二句總言其理,當如此詳較。

考《珞琭賦》,須要明其神煞,輕重較量。
身剋煞而尚輕,煞剋身而尤重。是指諸吉凶神煞也。
《徐子平》專以官印、祿馬、貴賤之別名解之。

【甲申、丙寅、乙卯、辛巳】(#701b902-1=#淵72=淵156史魏王遠=命理正宗p44,382)
乙用庚為官、辛為煞。
庚官在申,得寅沖去,
丙合辛煞,乙木生旺,故貴。

【甲寅、丁卯、癸丑、丁巳】(#701b902-2)
是身剋煞,(癸丑桑拓木為身?)
身弱財旺、力不能任其財官,故夭。

【乙丑、辛巳、丁巳、己酉】(#701b902-3)
身旺財亦旺,可任其財,所以至富。

【甲子、辛未、乙卯、甲申】(#701b902-4)
乙日用庚官,以辛為煞,庚在申內,
六月生,官旺煞衰,此是正官得位,七煞失所,
又喜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辛丑、庚寅、乙巳、甲申】(#701b902-5)
官衰煞盛,乙木無力化官為煞,
一生嗜酒落魄,至【乙酉】運第五年,【丙申】歲(56)八月十九日死。 

11.
內有雜氣財官相兼,偏正兩印,同宮祿馬,
號為內外三奇。

解:
此正指神煞相絆,乃八字中有財有官、有偏正二印,
或同宮,或異位,或包藏,或透出,相絆難論吉凶,要輕重較量用之,
故曰,內有三奇。

歌曰:
寅午戌酉是三奇,兔蛇隨猴不可移。
巳酉丑中逢子妙,馬猴見豬好光輝。
辰巳子逢即奇處,午亥見寅是貴墀。
豬來趕兔馬當歡,寅酉見巳喜相宜。
豬逐馬兒蛇後援,水鼠未人火龜池。

又曰:
神祿飛來就馬騎,資財官職兩相宜。
旺中更得本元助,上格榮華第一奇。

【己丑、丁卯、壬午、癸卯】(#701b903=#7016410)
壬用己為官,丁為財,丁己歸祿於午,是此格也,故主大責。 

12.
真官時遇命強,早受金紫之封。

解:
此{月令正官格}也。以下詳言格局。

【戊申、甲寅、己丑、丙寅】(#701b903-2)翁仲益進士。 

13.
良馬月乘時健,末遷銀青之職。

解:
此{月令正財格}也。財官二格,官當取貴,財當取富。
今俱以貴言,是從日干取得月內支干之財,無所沖剋者言之。
其福與正官同。

詩云:『
日干愛取月支財,金玉家藏看積堆,
更看天干財為貴,紛紛金帛自天來。
』是也。 

14.
月印附日無財氣,為黃榜招賢。

解:
此{月令正印格}也。

《喜忌篇》云:『月生日干無天財,乃印綬之名。
又云:『
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
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職。

印綬畏財,須天干歲時無財方取。

又,月印難得十全。

如甲日亥月透出癸字,變偏為正,方為十全,
主招恩寵遇貴,又得祖父之財,然亦不免先遭恥辱,
或偏生,以賤至貴,以貧至富,自婢為婦,以吏為官,以卒補將,
皆偏印之所致也。

偏正俱有,又有淺災,
或重拜父母,或僧俗相雜,或過房寄養,或偏生正養,或正生偏養,
又忌比肩爭寵分恩,羊刃多或合去,
或印微,遇而不遇,雖有薦舉,亦不能拔萃超群。

《賦》云:『印旺官生,必掌鈞衡之任。』是也。 

15.
日祿歸時沒官星,號青雲得路。

解:
此{日歸祿時格}也。

大抵印綬,第一最好行傷官食神,財運方發。忌官刑沖羊刃。
以上{真官}{真財}{真印}{真祿},皆十干天地陰陽正氣,生剋至理。
惟月分得之無破,准經文。
有破壞者,隨輕重言之。

時得發福較晚,然皆自救,可以創業垂統。

{歸祿}一格,只喜時上見之,若月支重見,名為{建祿}不富。
月單見,時上卻喜財食見官,是別格論。

 16.
月令七煞,而煞身俱強,當為黑頭宰相。

解:
此{月令七煞格}也。
大抵月令煞,要身煞兩強,方主大貴。
若身強煞淺,須財以生。
煞強身弱,須印以助,或羊刃合之,皆為貴命。
若印合與制星相攻,身弱必夭,不然殘疾。

【癸卯、乙卯、己巳、乙丑】(#701b904-1=#淵53=#余161)
【癸卯、丁巳、壬寅、甲辰】(#701b904-2=#淵52)
【壬寅、乙巳、庚寅、丙子】(#701b904-3)
俱身強煞旺有制,所以大貴。

《喜忌篇》云:『五行遇月支偏官,歲時中亦宜制伏。
所以救賦之偏也。

 17.
時上偏財,而財命並旺,須出白屋公卿。

解:
此{時上偏財格}也。
只一位為吉,見合不為福,忌比肩兄弟爭奪,刑沖剋破。

【丙戌、戊戌、戊子、壬子】(#701b904-4)
戊剋癸為正財,重有子字、壬字,為偏財透露。

又如【丁亥、戊申、壬申、丙午】(#701b904-5=#淵069=命理正宗p372,86)
雖年有丁火,喜有合制,又陰火能奪陽火權,故貴。

喜忌篇云:『時上偏財,別宮忌見。
所以補《賦》未備之義也。

 18.
建祿坐祿或歸祿、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解:
{建祿}以月言,
{坐祿}以日言,
{歸祿}以時言。
此三祿格本身健旺,獨遇財則富,獨遇官則貴,獨進印則秀。
以其干旺,又主長命,安享福祿。
若三者兼有,亦妙。

【丁亥、己酉、壬午、辛亥】(#701c905-1=司徒)
是日祿歸時,午中亦有官星,卻得酉月為印,合格。

 19.
月刃日刃及時刃、逢官煞榮神,功名蓋世。

解:
此三刃格,要官煞、印綬相制化。榮神,印綬異名。
有官煞無印,有煞無官,俱得。
有印化煞尤佳,只怕羈絆。
如有官不可見傷,有印不可見財,有煞不可見食傷壓之。
或制去、合去,皆不成正格。

【壬申、壬子、戊午、乙卯】(#701c905-2=葛參政),日刃有乙卯制伏。
【丙戌、癸巳、戊午、丁巳】(#701c905-3=趙鏘參政),日刃有印綬變化,故皆貴。

 20.
月令專制七煞,身健鷹揚。

解:
《喜忌篇》云:『若乃
時逢七煞,見之未必為凶。
月制干強,其煞反為權印。

即解此義也。

一云:『時上偏官通月氣,主旺鷹揚。』與此少異。

 21.
運元生發三財,命強豹變。

解:
運元、月令也。三財、祿命身也。
此是{日干背祿},即{傷食格}也。
喜逢財星,如甲日逢巳午月,須干頭透出戊字,丑戌未日時。
日主健旺,行東方運,必然大發財祿,白手成家。

一云:『月中正祿會財源,身強豹變。』與此少異。

 22.
年見正祿、正印、正財無破,必承祖蔭傳芳。

解:
重在「無破」,有破不以此論。年為祖宗,故云云。

 23.
日坐真官、真貴、真印有成,號曰福神治世。

解:
重在「有成」,有成即無破。真,即正義。
若參之以偏,為所假借,非真正也。


【丙子】【丁亥】【辛巳】【庚午】等日,為「真官」。
【丁酉】【癸巳】【癸卯】【丁亥】等日,為「真貴」。
【甲子】【乙亥】時日,為「真印」。
柱中無破,有助為福。

 24.
月內偏財,而無敗無煞,富出人間。

解:
此{月令偏財格},與{時上偏財}大同。
怕〈比劫〉相剋,〈七煞〉洩氣。

 25.
日下正馬,而有助有生,名揚天下。

解:乃
【甲午】【戊子】等日。
【甲戌】【乙丑】等日則偏。

與{日坐真貴格}同論。

有助,是別支〈財〉。
有生,是別支〈食傷〉。

 26.
身淺坐煞,運行身旺之鄉,發財發福。

解:
坐煞,乃【甲申】【乙酉】等日。
柱中無土、為身清。
行【寅卯】運,大發財祿。

此格喜〈印綬〉,忌〈正官、食神〉。
犯之非身清,下等命也。

 27.
獨主臨官,運至主貴之地,加職加封。

解:
獨主臨官,
乃【丁巳】【癸亥】等日,又遇〈貴人〉沖〈官星〉為貴。

歲運逢【巳亥】重並者,倍加封職。
或以{日遇官星,行運再遇官地}為解,亦通。

 28.
食神生旺,無印綬刑沖,乃母食子祿。

解:
此{食神格}也。


【戊辰、丁巳、壬辰、甲辰】
(#701b907-1=齊王元帥),貴而且壽。
【丁未、丙午、甲午、丙寅】(#701b907-2=)
食神化作脫局,丁傷辛官,飛來不得,故貧夭。

 29.
主本臨官,沒官星煞敗,為弟襲兄班。

解:
乃【丁巳】【癸亥】日,得【寅】【戌】月類也。
無官煞、比肩、兄弟;本身自旺,必得高長之班,興家立業。
何者?
【丁】之祿在【午】,
【癸】之祿在【子】,【癸亥】為水正旺之鄉,乃【壬】家之祿也。
【丁巳】為火,臨官之地,乃【丙】家之祿也。
得此格者,
謂【丁】【癸】乃【丙】【壬】之弟,
而【巳】【亥】為【丙】【壬】之祿位,
故曰「弟就兄班」;必因兄有為,高兄一班。

又:【丙午】【壬子】日亦是,純粹尤貴。駁雜者,不入格。
若有兄弟比肩,干支駁雜,為兄星填實,便為下矣。
或官星填實,兄弟比肩爭差,身無容處,又作凶斷。
若官星不實、單露天干、雖分星擘祿,亦可再成。

 30.
倒食本宮臨官旺,乃侍臣叨祿之名。

解:
如【庚子】見【戊子】,歲月偏印,在我本宮之上,
名「倒食」,乃我之君父也。
是偏印所坐,與日干同宮,臨於官旺之地,則受我命,生我福氣。
侍臣叨祿,言近君之寵也。

【庚子、戊子、庚子、丙子】(#701b907-3)
是此格也。

 31.
胎生元命無財星,為赤子承恩之寵。

解:
此【庚寅】、【辛卯】、【甲申】、【乙酉】等日。
皆本主天元,自坐絕地,為胎生之宮,即{胞胎格}也。
其生甚微,所以喜印綬,怕財剋。
主少年招受主恩,大概與{印格}同論。
(
【寅】地【庚】絕【辛】胎, 【卯】地【庚】胎【辛】絕,
【申】地【甲】絕【乙】胎,【酉】地【甲】胎【乙】絕.)

【乙酉、乙酉、乙酉、甲申】(#701b907-4=),是此格也。

《喜忌篇》云:『
五行絕處,即是胎元,
生日逢之,名曰受氣。
』是也。

 32.
歲月正官七煞混淆人下賤,時日獨強專制,職重權高。
月時七煞正官雜亂病交侵,歲運衝開合去,官清名顯。
猶嫌過制,最忌爭強。

解:
喜忌篇云:『
四柱純煞有制,定居一品之尊;
略見一位正官,官然混雜反賤;
類有去官留煞,亦有去煞留官。』
又云:『四柱煞旺運純,身旺為官清貴。

又云:『
月令雖近建祿,切忌會煞為凶。
官星七煞交差,卻有合煞為貴。
』是也。

此二格,各有所主。

歲月正官,以官為主,嫌煞混之。
月時七煞,以煞為主,嫌官亂之。
時日獨強,專制歲運,衝開合去,互文見義也。
過制則七煞不顯,爭強則難以去留,其理當細詳之。

【壬子、甲辰、己卯、壬申】(#701b908-1=王狀元)
月正官(甲),日下【卯】為七煞,
得【申】內庚金,合【卯】中乙木之煞為貴。(申卯暗合)

又如,張侍郎八字:
【甲子、辛未、乙卯、甲申】(#701b908-2=701a902-4)
乙日以庚為正官,
申內庚金,近七月生,庚旺辛衰,
六月丁火旺,為{去煞留官},故貴。

又如:【丙午、丙申、甲寅、丁卯】(#701b908-3=)
丙丁雖多,不敵月令之煞,又行官旺運,身旺變鬼為官,故貴。

 33.
天元無氣,卻宜中下興隆。

解:
此{印綬格}也。
如【甲乙】生於冬月、天元無氣,地支有【亥子】水生木,為興隆之類。

又如【丁亥】【丁丑】等日,
丁火無氣,又有壬癸來剋,亥子得之為黨,反能生出甲木,為地支興隆。
喜土來剋財,丑中得之為財,亦利之類。

古人論「中下」,以「日、時支」言。
如日干月令無氣,若所坐之支及時得地,亦為成實之命。
若無氣,而日時又在衰敗之鄉,則終身偃蹇可知矣。

《喜忌篇》云:『凡見天元太弱,內有弱處復生。』是也。 

34.
年本偏官,須忌始終剋害。

解:
此{歲德格}也。
如【甲】日逢【庚申】太歲,為年上偏官,
一名「元神」,一名「孤辰」,其煞最重,終身不可除去,故主始終剋害。

剋害,非專指祖父六親,本身亦在其中矣。


【丁巳、丁未、辛巳、壬辰】
(#701c909-1=府尹),喜一壬合二丁為制。
【乙卯、丙子、己卯、丁卯】(#701c909-2)
喜丁丙化去三乙,皆主貴,但剋害終不能免。

或云:『七煞多根,切忌始終剋害。』亦通。

 35.
羊刃極喜偏官,削平禍亂。

解:
此{羊刃格}也。
大抵羊刃忌財,以刃破財、財生煞、煞剋身,
及刑沖三合、六合。
喜煞制伏;而煞自制者,又作凶斷。

 36.
金神只宜制伏,降肅奸雄。

解:
此{金神格}也。
大抵金神,不畏過制,只忌破制與失制。
歲運同。

甲己日得此三時,惟甲日得之為正。

 37.
陽德陰貴,旺則榮顯,而弱可保名。

解:
陽德:天月二德及日德。
陰貴:天乙貴神及日貴格也。

弱雖不如強,亦可自守。

 38.
天罡地魁,衰則貧寒,而強當絕世。

解:
即{魁罡格}也。
喜強惡衰,忌〈財官〉、要{併踏}。

 39.
官庫財庫,衝開則榮封爵祿,塞閉則貧乏資財。

解:
此{雜氣財官格}也。

如【甲】
見【丑】為「官庫」,
見【辰】為「財庫」,
見【未】為「本庫」,
見【戌】為「食庫」。
官為上,財次之,本庫又次之。

若庫在年月之中,管事太早,難發少年。
喜在日下及時之中,雖晚發,不失為富貴造化。
要見沖刑破害,以開局鑰,
怕有星閉塞。

如【丁】用【辰】為官庫,
或【戊】字僭之,或【戊辰】壓之,是閉塞也。
如此,則【丁】不能官,須柱有【甲戌】或歲遇之,方吉。

 40.
傷官正官,傷盡則獨握權高,半殘則必遭蹇難。

解:
此{傷官格}也。半殘,言傷不盡。

《喜忌篇》云:『四柱傷官,運入官鄉,必破。』是也。

 41.
日月倒沖官祿,無填無絆,而祿馬飛來。

解:
此{飛天祿馬格}也。

 42.
天地制合煞神,不過不失,而名利驟發。

解:
天地制合煞神,乃天干地支,或是{食神制煞},或是{羊刃合煞},
但制合不宜太過,如一煞二食二羊刃,則過而失也。

身煞兩停,制合不過,煞乃凶神,故主驟發。

《喜忌篇》云:『偏官制伏太過,乃是貧儒。』見不可過也。

 43.
惟官印最宜相會,德政加封。

解:
此{官印格}也。

如【甲】日得【辛】為官,又有【癸】為印,或地支有【酉】【子】字皆是。
官印於身,一剋一生,陰陽配合,而又自相生焉。
故主為相,有王佐之才,為將有運籌之智。
為守宰者循良之政,要本身與官印相等,乃極品貴也。

否則,隨力量升降,輕重言之。

 44.
有祿馬極喜同居,官能稱職。

解:
此{財官格}也。

如【甲】日見【己丑】【己酉】及【壬午】【癸巳】等月之類,是祿馬同居。
與上官印相會,皆為三奇格也。
須要本身力旺,或遇時氣可稱此格。
祿身強弱不等,降下論之,身弱難壽。

 45.
印綬
逢煞則發,
逢合則晦,
逢財則災;
破合去財、亦發。

解:
此總論印綬喜忌。

逢煞,謂之印賴煞生,功名顯達。
若遇偏財合去,正財剋去,皆主災晦。
柱中日干健旺,或有比肩破合去財,
則印煞可以雙收,亦主發達,但不清也。

詩云:『
忽逢甲己加金局,丙火尋常便可嗟。
運行旺火生身地,功名何處不光華。
』是也。

 46.
建祿
遇官則貴,
遇財則富,
遇印則秀,
敗財破印、不吉。

解:
{建祿}則身旺;故用官、用印、用財皆吉。
有敗財、羊刃、比肩,則身太旺,皆足以劫我之財,分我之官,奪我之印。
建祿尤喜印與財,故見敗財破印,則偏枯不成造化。
財印俱見混雜,不富不秀,無成之命也。 

47.
官煞兩停,喜者存之,憎者去之。
武能去正留偏,化官為煞。
文能去偏留正,化煞為官。
運逢身旺必加封。
財印交差,欲其進也,忌其退也。
貴能見義忘利,取印捨財。
富則見利忘義,取財捨印。
歲遇命強而進爵。

解:
官煞不可並用,財印難以交留,
故喜增存棄,或去煞留官,或去官留煞,
欲忌進退,或取印捨財,或取財捨印,各從其有力而重者用之。
文武富貴,亦推言其類,未必盡然。

四格皆以身旺命強為主,歲運生扶為妙。通融論之。
身與財旺力停,得官煞來亦可化財助印,為福益厚。
身弱無官煞來化,不惟不勝官煞。
而財印交差,身制不讓,無可為倚,必定貧賤。

 48.
十干背祿,喜見財豐。
敗逢比肩逐馬,
官煞俱有,猶如去煞留官。
印助身強,必定收功拜職。

解:
此言{傷官格}也。

《喜忌篇》云:『
十干背祿,歲時喜見官星。
運至比肩,號曰背祿逐馬。
』是也。

49.
五行食神,許乘馬盛,禍生正印梟神;
官煞一來,誤致反賢敗德。
梟神印旺,立見破敗傷身。

此言{食神格}也。
此因上文背祿逐馬,窮極將官煞而轉為福。
故此章言因財致富,被官煞助印為禍,而反大壞。
互文見義,不可不詳察之。

蓋食神喜財怕梟;官煞生印,則梟愈旺。
傷喜見印,食怕見印,故並言之。

 50.
戊日午月,勿作刃看。
時歲火多,轉為印綬。

解:
此羊刃與印同宮,火多則印旺,故能轉弱從強。
然刃助身強,又得印助,則文理高致,可以隱惡而揚善。
若有【己】字透出,仍以刃斷。
印刃俱有,其人不免性毒。
有好運來成功。
運退刃來,或被財沖起,亦凶。
喜正官制中為妙。

【癸亥,戊午、戊午、戊午】(#701b912),此命正合此論。

 51.
丙日丑月,非為背祿。
支干金旺,反作貲財。

解:
【丙】日生逢【丑】月,【丑】中【己土】,傷官背祿,主貧。
得干支【庚辛】,金氣旺盛,土能生金,卻為財斷。
須【丙】日建,或【寅午戌】火局亦旺,可任其財。

時支是【丑】,支中【巳酉】合【庚辛】透出,【丙火】生旺者,亦合此格。
如【丙】日、本身自旺,單見【丑】月,無【庚辛】透露、及【巳酉丑】局,真背祿矣。

 52.
官坐刃頭終被刑,
貴壓三刑須執政。

解:
如【甲】日見【辛卯】月,及【辛卯】時,
官不得令,反被【卯】中【丁火】傷剋,
歲運又見,定然遭刑。
若官煞制伏得宜,雖以貴論,遇刃年終凶,是羊刃最壞造化也。

貴壓三刑,乃命中犯三刑,雖凶,
若得一個天乙貴人正照,生旺得時,反主掌典刑政,可專征伐。
貴人不生旺者,亦可作從政斷。是貴神,最為吉煞也。

 53.
德蓋七煞,必是安禪之士。
花迎六合,豈非淫蕩之人。

解:
「德」即〈天月德〉,乃慈善神也。
「七煞」,乃〈孤辰煞〉也。
德蓋七煞,主人有道德,因道德而生富貴。

「花」即〈桃花煞〉,乃〈淫蕩煞〉也。
「六合」,乃〈多情煞〉也。
花迎六合,主好色歌唱,大非端士。

又如:
【戊午】生人,見【癸丑】之類,乃支干交合,為「滾浪桃花」。
四柱【子午卯酉】,為「遍野桃花」,主男不媒而婚,女不媒而嫁。

 54.
孤寡雙全帶官印,當膺住持;無則只為道行。

解:
孤辰、寡宿〉二煞,怕雙逢疊見,只一位不論。
帶官印在上,雖為僧道亦貴,如無,只平常僧道而已。

【甲戌、戊辰、庚辰、丙子】(#701b913-1)
【甲戌、戊辰、庚辰、丁丑】(#701b913-2)
俱是清高長老之命。

 55.
控邀隔角逢生旺,必過房舍;絕則終守鰥孀。

解:
〈控神、邀神〉,是「孤寡煞」也。

假令【寅卯辰】人,
見【巳】,【辰】人謂之「控神煞」,又謂之「邀神煞」。
見【丑】,【寅】人謂之「窺神煞」,又謂之「追神煞」。
餘仿此。

更值歲運不和,三元刑戰,為凶尤甚。

 56.
吞啖全排,家人消散;
空亡遍見,親屬離傷。

解:
「吞啖、空亡」二煞,乃剋害孤寡之辰也,須全排遍見,方如經斷。
若食遇吞啖,財食貴祿等格,見空亡尤為不吉。

 57.
財印雙傷,斷其必無上下。
官煞俱去,知其少失爺娘。

解:
此二節專論骨肉。

 58.
純耗純刃交差,牛羊類斷。
純陰純陽排剋,豬狗徒看。

解:
「大耗、羊刃」,乃神煞之最惡者。
孤陰孤陽,乃干支之不調者。
耗、刃攢聚交至四柱上,主賤之極,作牛羊之類斷之。
天干皆是一偏,地支沖刑破害,必是無正性之人,作豬狗之徒論之。

若驛馬六害、華蓋劫煞、亡神年月等煞,見偏陰偏陽,尤凶。

【甲子、庚午、甲子、庚午】(#701b914-1=)
甲用辛為官,庚煞透出,又不得令。
甲用己為財,發祿午月,子午對沖,財又不成,作不仁不義斷之。

【甲午、甲戌、甲午、甲子】(#701b914-2)
三甲並見,用官官不顯,財印俱沖、並無所托,
當是貪圖無厭、不認六親、薄情背禮之人也。

 59.
衰受眾梟,乃是寄食長工。
絕逢重食,宜作屠行牙儈。

解:
梟與食相反,故並舉之,其身嫌衰絕一也。
衰而逢梟,難作偏印;
絕而逢食,難作壽星;故皆不吉。

寄食長工,因梟難得飽食。
屠行牙儈,因食雖得飽而賤。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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