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極返格
此象乃官多無官,鬼多無鬼,財多無財,傷官傷盡,
四柱全有者是也,二位見者非是。
財多行身旺運,亦可發財,
官多行身旺運,亦可發官,
煞多行身旺運,亦可烜赫,或煞化成印局、尤妙。
若財煞多、身弱,主孤刑疾夭。
如何知府【戊寅、甲寅、戊寅、甲寅】(#7016441-1),
四柱純煞,皆有長生之火為印,
運行南方火土旺地,以煞化印,宜貴。
此煞多無煞,為{極返格}也。
《總歌》云:
諸般貴氣雖合格,六格大綱難去得,
更看向背運辰行,不可一途而取則。
67. 聞喜不喜
如六【甲】生人,以【庚辛】為官、【戊己】為財,生【寅卯午亥子】月,
【金】絕敗病死,不能為官,
【土神】春死冬囚,不足為財,
縱遇八字元有【辰戌丑未、申酉】財官,福祿亦薄,
運行財官旺地、轉吉,
忽遇比肩,或財官衰地,有始無終,
夫日時見財官、聞喜也,
年月損剋、不喜也。
如【甲戌、庚午、己丑、丙寅】(#7016441-2),
己用甲為官,時逢寅位、祿旺本好,
不合生午月、甲死,
運行西方傷官之地,(壬申、癸酉運)
柱中無財可倚、無官可托,得日主健旺為救,
正為聞喜不喜,一僧命也。
68. 當憂不憂
如【甲】日生逢【申、庚】,本為七煞、當憂,
若春月身旺金囚,歲月日時,見【丙丁】或【寅午】,火制,
或有【卯、乙】合去,是當憂不憂也。
若【乙】逢秋無氣,或見【丙】在水上,卻不能制合【庚煞】。
餘例推。
如【丙寅、戊戌、壬戌、癸卯】(#7016442),
壬見戊,七煞當憂,得癸卯時,癸合去戊,為壬以癸妹妻戊;
壬以己為官,卯為傷官,卻喜戌中辛金制之,卯與戌合,不能傷官;
九月辛旺乙衰,傷官七煞皆無,
運行東北,剋得財聚,寅戌合財局,自然生起官星,是不憂也。
詩曰:
甲見庚申雖七煞,春生逢合或逢熒,
化煞為權官貴顯,英雄唾手占科名。
69. 源清流濁
天干用神,年月通氣,生旺得助,
日時引日主用神無力,或衰敗死絕之地,
或早年運吉、後運無氣,必主晚年孤獨。
賦云:末主孤寒,日時犯衰絕之地。
又云:時衰月秀,有始無終。
又云:月在旺鄉,晚年不足。
詩曰:
年月生旺日時枯,正旺之間福必殊,
兒孫老去皆無立,中末途中一餓夫。
70. 源濁流清
年月財官,用神敗絕,或空亡,早年艱苦,日時卻引財官用神生旺之地,
必主中末榮華,
月令運元,主初年得失,日主中年,時為結果。
月令力輕,日時引旺,故主先貧後富。
詩曰:
源濁流清月令輕,出身寒賤早平平,
日時生旺過年月,晚歲財名福祿盈。
71. 建祿不富
建祿,乃【甲】生【寅】月、【乙】生【卯】月之類,
月為父母、人從父母生身,如人從宅中而山,故月令為門戶,
大運離了月令,故「出門行限運高低」。
【甲】生【寅】月,〈祿〉旺【寅】中,甲木比肩,先祿旺占財,
如人財物在父母家內,先有大哥收管、其弟不能別求名利,
外又不遇財祿,專用見成有數之物,日漸支消,豈能豐富?
運再遇比劫,如人再見弟兄有分之人,算分家財,
在前我已過用,無財分與,必致詞訟爭奪,破財棄妻、失子離父之象也,
故建祿不富。
如【癸亥、丁巳、丙寅、甲午】(#7016443-1),
建祿長生,寅午合局愈旺,雖有壬癸官煞,巳午戊己,傷剋去了。
日主太旺,無官可倚,無財可托,所以貧賤。
又【戊申、甲寅、甲辰、丁卯】(#7016443-2),
月令建祿,辰為財庫,戊為偏財,申為甲煞,儘好。
不合見丁卯時,傷官劫財,
甲以辛為官,被丁傷,
以戊為財,被甲乙奪,
用申為煞,被寅丙衝剋,
丙火為食,被申壬衝剋,
財官食俱傷,所以貧賤。
又【丁巳、丙午、己未、戊辰】(#7016443-3),
月令建祿,日主坐刃,劫財太重,本身比肩,俱各帶刃,
行【壬寅】運,戊己奪壬,財印相傷,寅巳相刑,寅刑祿元無位,
【己丑】年(33歲)衝起羊刃,被刑而死。
72. 背祿不貧
背祿,乃【甲乙】見【丙丁】、【丙丁】見【戊己】之類,
官遇休囚,又被傷剋,不知食神傷官,卻能生財,
運至財鄉、必然發達。
假令【壬癸】生【寅卯】月,【戊己】失時,又被傷盡。
正二月木旺火相,暗中有財,運至財鄉必發,
若見【甲乙寅卯】,在【壬癸亥子】上,
濕木不能生焰,非特財薄,反自招禍,見七煞主災滯。
經云:『日干背祿,歲時喜見財星。』
又云:『但看財命有氣,逢背祿而不貧。』
又云:『背祿逢財若遇時,富豪無相並。』
如【壬子、壬子、丁未、戊申】(#7016444-1=),
日丁用壬為官,有戊傷去,喜時支申中庚金為財,
十一月金雖死地,賴丁壬合化,癸水旺氣,能剋未中丁火,
丁見壬從其夫化木,利於水生,
是南方火、化為東方木,受北方水資養,所以不貧。
73. 背祿逐馬
「背祿」者,【甲】以【辛】為官為祿,
【甲】生春夏,金絕則無官矣,故為「背祿」。
「逐馬」者,【甲】以【己土】為財為馬,
被【乙】及【亥卯未】劫奪,【甲】無財矣,故為「逐馬」。
餘例推。
如【壬子、壬子、丁未、乙巳】(#7016444-2),
定取【壬】為官祿,【壬】、【亥月】建祿,
【丁】生【子】月,【癸】旺是煞,【壬】祿已過為背,
向者有祿,背者無祿;
【丁】取【庚】為財為馬,【子】月【庚】死,此為背祿逐馬,
逢煞運,行劫地,亦不發福,無根元故也。
《珞琭子》云:『背祿逐馬,守窮途而悽惶』,與此不同,解見賦中。
74. 夏草遭霜
夏已炎極,至後則一陰發生,為暑退寒生之漸,金伏水生之候,
如甲乙生夏至後十日內,
遇壬癸亥子,為旺印,
庚辛申酉,為旺官,
不逢衝刑剋奪,必大貴。
丙丁生夏至後十日內,
遇壬癸亥子,為官逢生,
庚辛申酉為財有氣,
大忌見傷官土局,凶橫夭折,
蓋一陰初生,其氣甚微故也。
此象用丙日生於六月,坐下寅午戌火神,見壬癸甲乙為官印,
戊己透剋,運行官印,及身旺鄉,大貴。
忌火敗地不祿。
如【甲戌、庚午、乙未、丙子】(#7016445-1=),
生至後十日內,用金水有氣,貴為都憲。
又【乙酉、癸未、丙子、癸巳】(#7016445-2),
明透官印,不逢傷剋,支下巳未火旺,又祿元互換,故主大貴。
75. 冬逢熱火
冬至,冰成水凍,盛寒時也,
至後,則一陽發動,煖氣初生,有火得用。
如【乙】日,坐【亥卯未】支神,
生於至後,見【丙丁】無【壬癸】透剋合,象天順帝。
【丁未、壬子、乙未、丙子】(#7016445-3),
月上雖透水,丁壬合化,只以木論,所以貴為天子。
又曰:
至後木相火出,
若【庚辛】生人,在至後十日,
逢【丙丁】為官有氣,須要柱中有寅字,為生火之源,方成大貴,
若無【丙丁】明露,日逢【庚午】【辛巳】亦貴,
大忌【申子辰】水局傷剋,主殘疾盲目。
【丑】月不同,若見七煞,多死於水,
【壬癸】日生於至後十日,干見【丙丁】,承一陽為財有氣。
【戊己】日,生於至後十日,干見【甲乙】,承一陽為官有氣,
見【丙丁】為印有氣,合此局富貴,
運喜財印地,逢生旺鄉生禍,甚者夭亡。
如【庚午、戊子、庚寅、戊寅】(#7016446-1),
【庚寅】自坐【丙】煞,得【子】中【癸水】制之,化煞為權,乘一陽之氣為貴。
又【壬辰、壬子、庚午、戊寅】(#7016446-2),
【庚】坐【午】,官印兩全,雖【辰子】會水、【寅午】亦會火,
力停不降,故貴。
詩曰:
壬癸庚辛此地寒,更居西北亦如然,
若見丙丁逢至後,居官定入紫微垣。
76. 吉會凶會
假【甲】日生人,見【子辰】全,會起【申庚】為【甲】七煞,乃凶會也。
有柱【丙】或【乙】合制,是化煞為權,
若無,須日主得令,方免生禍;
生【子辰】水候,化煞為印,貴。
【乙】日生人,見【子辰】合起【申庚】,
【甲】日見【己丑】,俱飛天祿,吉。
【丙】日生人,見【卯未】合起【壬水】,
【丙】日見【申辰】合起【癸】水,俱飛天祿,吉。
餘例推。
竊詳吉凶會,
如命喜財官印食,祿馬貴人,
值大小運歲君俱合會,決主大發富貴,謂之「吉會」;
如命忌七煞傷官、羊刃亡劫,
而大小運流年俱合會,決主大發凶禍,謂之「凶會」。
非專指三合會起一物言也,其理尤長。
詩曰:吉會凶會要推詳,吉會相逢最吉昌,若是凶神相合起,破財剝職主災殃。
77. 四柱暗帶
《壺中子》云:四柱之中逢暗帶,有榮有辱。
如【甲子】年,【丙寅】月,暗帶【乙丑】,
為正印、為貴人、為引進神、為偏祿元,是以有榮。
若【甲子】年,【壬戌】月,暗帶【癸亥】,
為亡神、為正空,是以有辱。
日時同看,四柱暗帶,切於正帶,
即憑暗帶,以言貴賤吉凶,
若夾煞持墓,決主凶死。
78. 五行拘聚
五行相剋,此理之當,
內有拘聚,此理之妙,乃相生法也。
然必陰陽太旺,方能拘聚。
如木旺則能拘火,火旺則能拘土,土旺則能拘金,金旺則能拘水,
造化展轉相生,更為有情。
假日干是【土】,生於【卯】月衰弱,干支有【水】、財煞太重,
日時但得一【未】字,【未】中暗藏【丁己】,
則以水拘木、以木拘火、以火拘土、火土扶身,勝任財煞,決主大貴。
餘例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