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甲乙
1.
甲乙春生寅卯月,喜逢金火是榮名,
莫將水土推為用,曲直類趨另一評。
【甲乙】生正二月,其木專旺;
遇金用金(官殺),是「木要成材、定見金」也;
遇火用火(食傷),是「木火通明」之象也。
水土(印財)此二月休死,難為用神。
若成〈趨乾〉〈曲直〉〈類象〉等格,雖無金火(官殺食傷),亦可功名。
用金(官殺)不宜見火(食傷),
用火(食傷)不宜見金水(官殺印)。
用金者(官殺)尚宜水印,
用火(食傷)最嫌金水(官印)相戰。
且如【甲木】遇【申庚】,柱有【巳酉丑辛】字,扶其金旺皆吉。
如金既輕,遇火而行火地,難以金為用。
若【辛】字虛立,干支別無金位,只是常人。
【甲】日【丙】透(食),不遇梟煞,
更得【寅辰】二字多,兼以身旺行火地,皆主富貴。
柱不忌【丁】(傷),惟怕【丙】(食),如有去配之神,亦不執定。
四柱無官(庚辛金),專用食傷(丙丁火),
身旺行火地(食傷方),亦主利名。
如【水火金】互相攻戰,更無去配,乃下命也。
《獨步》云:『
甲乙生春月,庚辛干上逢,
離宮推富貴,坎地卻為凶。』是也。
2.
甲乙夏生四五月,庚辛帶水卻為宜,
土神未月連金用,不透傷官貴可知。
【甲乙】夏生(巳午月),乃食傷(火)與財(土)為用,
如火土不露、只是金水(官印),運行金水(官印)得宜。
如【甲】用【庚壬】(殺卩)、有根,行東(比劫方)則吉。
若【丙丁(食傷)庚辛(殺官)】互露,行西(官殺方)不吉。
專用【丙丁】(食傷),不遇金水(官印),柱有比肩,行東(比劫方)大發。
如【戊己】(財)透干,更無水(印)佐,行西(官殺方)難云「向祿」,以不吉論。
【乙】見【壬庚】(印官)兩露干頭,行西(官殺方)富貴,
若是火(食傷)透,行東(比劫方)發。
遇火(食傷)無水(印),反焚其主。
故【甲乙】二日,在夏宜用〈比肩〉。
用火土(食傷財)不宜見金水(官印),
用金水(官印)不宜見火土(食傷財)。
如
【庚申、壬午、乙卯、戊寅】,
【庚辰、壬午、乙未、壬午】二命、用金水(官印),
【丙辰、乙未、甲申、己巳】,
【丙寅、乙未、甲申、乙丑】二命、用火土(食傷財),
皆吉命也。
#7014269-1 1980/6/11同八字 | #7014269-2 2000/6/6同八字 | #7014269-3 1976/7/31同八字 | #7014269-4 1986/8/8同八字 |
財日印官 戊乙壬庚 寅卯午申 | 印日印官 壬乙壬庚 午未午辰 | 財日劫食 己甲乙丙 巳申未辰 | 劫日劫食 乙甲乙丙 丑申未寅 |
3.
甲乙秋生兩樣言,乙多金貴甲單尊,
兩干飛臨無射月,戌內有財官要印存。
甲木秋生,不宜金多,見印則吉。不宜水多,多則流。
乙不忌金多,得印則貴。
俱忌火土傷官壞印。
如甲生八月正官,忌丁卯火局,運順行,不妨貴。
柱有壬癸子辰之水,雖有火行南亦吉。
如用土兼官入墓,名利難進。
甲生九月,宜〈比肩〉及【亥卯未】佐之,
或得一金一火,入格無破,皆為吉論。
若【亥申庚巳酉丑】類,不遇【丙丁戊己】,別是一用。
或〈趨乾〉〈胞胎〉〈煞印〉,皆可言吉。
柱【戊己】透,要身旺行旺方可。
不宜再露火金,用金不宜見火土、用火土不宜見金。
如只用金,辛虛露,別無地支之金,已是平常。
乙日九月,【戌】中原有【戊辛丁】(財殺食),
得遇【巳酉丑庚辛申辰】(官殺),須見【壬癸亥子】之印方妙,丁火配制無妨。
如專用【戊丙】無破,只以富斷。
若金火互相攻戰,及兩干只是火局,又行火地,乃驅馳不足之命。
如
【丙申、戊戌、甲午、乙亥】,狀元尚書,是甲趨乾,又地天交泰。
【己亥、甲戌、乙亥、癸未】,官給事,巳運死。
#7014270-1 1896/10/8同八字 | #7014270-2 1959/10/20同八字 |
劫日才食 乙甲戊丙 亥午戌申 | 卩日劫才 癸乙甲己 未亥戌亥 |
(盲師訣:甲生酉月喜水潤、乙生酉月用火攻。) 4.
甲乙冬生木本枯,若逢金土反宜乎,
金多成格為官印,用火尤嫌水土敷。
【甲乙】冬生、本印,無金火土、則不足持印之美。
柱多【申酉、庚辛、己丑】,乃擬〈煞印、官印格〉,作上命論。
如甲只一辛,乙只一庚,干支別無金透藏,又不行金地,官露無根,虛名虛利。
如得【丙丁戊己】,食傷兩旺,行東南運發達。
若【壬丙】相見,【丁癸】相持,皆不吉。
用【壬癸】印,行【丙丁巳午】方,梟遇食,刑戰不吉。
用【申酉】官煞,若水太盛,亦不作吉。
當細詳之。
5.
甲生春季夏間來,丙火干頭作壽胎,
戊本是財壬是印,運臨酉地雨風摧。
【甲】生三月與夏間,以【丙戊壬】為用神,
行【酉】地向祿本吉,豈知是【壬丙戊】敗死之地,運行其中,皆不作吉論。
如【辛亥、丁酉、甲辰、丙寅】,是貴命也。
#7014270-3 1971/9/16同 |
食日傷官 丙甲丁辛 寅辰酉亥 |
6.
甲生秋月主逢財,印綬官星併帶來,
運轉南方名利顯,傷多只恐子星乖。
甲日生七八月,官煞印綬多,
又見戊己土財,運行南傷煞之地,官貴太過,宜行剝削之方,乃得中和。主進爵加祿。
但火金交戰,賴財生貴,子終有損。
經云:『木嗣併絕於南,子息則損,縱有別生。』
如【癸酉、辛酉、甲申、戊辰】;【已未、癸酉、甲寅、己巳】二命,俱行南運,雖進職無子。
#7014271-1 1993/9/20 | #7014271-2 1859/9/13 |
才日官印 戊甲辛癸 辰申酉酉 | 財日印財 己甲癸己 巳寅酉未 |
7.
甲申酉月煞官俱,莫要猜疑作混看,
干上再逢庚字透,地支煞黨總一般。
甲申日生八月,莫言官煞混,柱中辛庚多,總作煞論。遇印扶身及制煞皆吉。
若火多無水,盜氣不吉。
如遇巳酉丑時,亦非金神,皆以煞論。
8.
甲生八月祿當時,最怕卯丁來破之,
誰信北行終富貴,運南有水亦能支。
甲生八月,辛官得時,柱遇卯丁火局本畏,
如順行運經北地,其火遇制,不能害金,不可言卯丁玷之不貴。
若原無水破,帶病行東南,則真不吉。
如柱有壬癸子辰亥水,干不遇土,行南亦能發達。
若此月柱無火土,用印再行水地,盜盡金氣,亦不為吉,勿執官印之名。
9.
甲寅庚透夏春生,煞淺身強最有情,
羊刃如逢時月下,卻將高貴反常評。
甲寅日生春夏,柱遇庚金,煞淺身強,本吉,緣春夏庚金力輕。
遇乙刃與煞暗合,自旺無倚,不作吉論。
若庚金有根,或別有庚字,不在此論。
10.
甲申春月喜重庚,壬乙相逢入帝庭,
無乙只宜名利淺,丙丁玷破作常評。
甲日春生,庚金多,遇有乙壬亥丑取貴,無乙則減。
若遇丙丁重戰,金力輕,不勝火剋,乃不足之命,須有印去配方可。
11.
甲戌干支三兩重,火金卻喜格中逢,
如無金火復行水,此命終須主困窮。
甲生九月,若有兩三重甲戌,干頭宜一丙,或一庚一戊,得地支申辰,可言成人。
如十支無金火,又行水地,則無用。
倘運得火鄉,可獲其福。
若身弱土火多,亦不足之論。
12.
甲日如逢乙亥時,庚金透出喜乙妻,
丙丁若也無相混,歲運申庚名利齊。
甲日逢乙亥時,趨乾格,喜柱有庚合乙,故忌見丙丁害庚,及泄主之氣。
歲運遇申庚,主功名。
忌行主死用敗火焚之地。
13.
甲生季月乙巳時,壬癸推他作印奇,
火土相逢名利遂,火金運底更多非。
甲生季月,有財官等物,時遇乙丑已巳、直見壬癸印助,非金神忌水之論。
逢土火主發財,金水之方不利,別月及癸酉時,忌見壬癸。
14.
甲日無他丑巳時,金神格也定非疑,
赤黃運遇成名利,水木之方又不宜。
甲日他處別無取用,遇乙丑、己巳,乃金神格,宜行火土運,
忌入金水方衝折,作不吉論,主稱意中亡。
15.
甲生冬月亥午多,以亥破午反中和,
局中更得申庚用,定主功名掇顯科。
(《四言獨步》74.甲日乾提,見煞喜比,金水栽根,忌行卯未。)
16.
甲午冬生遇子時,格全印綬喜同支,
莫言死敗為無用,柱有酉辛貴莫疑。
甲生冬月,亥午字多,謂之「兩門遇貴」,
甲木死午,庚金敗午,本塞否之象,遇亥子共支,甲木生亥,乾天庚方,否而反泰,
如甲年日生子時,莫言金逢死敗,得酉金助之,皆富貴命。
17.
甲日冬生水盛期,高明不遇嘆支離,
歲時如得辛庚見,運入東南夢協羆。
(原第四句為: 運入東南夢叶羆,叶=協)
甲木冬生本印,遇金土則有用,
若柱得辛庚巳酉丑,有一字、或得行西方,發達名利。
如火土多互見,則兩用不專,顧此失彼,亦不稱情。
若只見丙丁火、戊己土輕微,得遇東南之地,忽然發蹟,
或遇貴相投,不宜見金水。
18.
甲在春生乙在秋,煞官重疊福優游,
甲秋春乙如多遇,有印須知亦貴儔。
甲木春生官煞多,要印助之則吉;乙木秋生官煞多,遇印亦富貴。
若甲生秋,乙生春,官煞少富貴多則不貴,無印尤不利。
如【庚申、甲申、甲申、庚午】煞重木死,無印困窮。
【庚寅、庚辰、甲申、壬申】甲日春生煞多,有印富。
如【丁酉、癸卯、甲申、壬申】甲木春生純煞,有印貴。
如【乙酉、乙酉、乙酉、壬午】乙木秋生純煞,有印貴。
#7014273-1 1860/8/8 | #7014273-2 1950/4/19 | #7014273-3 1957/3/13 | #7014273-4 1945/9/13 |
殺日比殺 庚甲甲庚 午申申申 | 卩日殺殺 壬甲庚庚 申申辰寅 | 卩日印傷 壬甲癸丁 申申卯酉 | 印日比比 壬乙乙乙 午酉酉酉 |
19.
甲乙春逢金火期,分行南北利名宜,
火宜南地金宜北,反此而行兩不時。
甲乙生正二月,
金為用神、無火戰,宜行北地,主名利;
火為用神,無水金重戰,宜行南地,則可名利。
如原火局行南方,木被火焚,故
用金見火、入火方,
用火見水、入水地,乃平常之命。
20.
甲乙生炎火土敷,西行營利貴難圖,
行東遇劫成家業,值水西通甲怕枯。
甲木夏生、遇火土露,本為用神,
行西見金,乃捨去火土用金,
金遇原火交戰,亦不能為用,乃來而不來、去而不去,只是營利之輩;莫言見貴祿,便擬富貴。
若行東則吉,原有壬癸水生,不足破用。
如甲日遇火土,重遇水生,行南與西,俱不為吉;
乙日遇官印虛露,西地吉。
《三命通會》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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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丙丁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戊己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庚辛
4. 論十干生月吉凶 論壬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