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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10 21:54:10瀏覽54|回應0|推薦0 | |
司法界是不是屎。如果不是,為什麼蔡英文在就職大典上一宣布司改,底下歡聲雷動、鼓掌不止?如果不是,為什麼蔡英文宣布司改時,我們的司法院、法務部上上下下都沒有覺得專業受藐視。 蘇永欽政績 【摘要2017.2.28.自由 金恒煒】司法界是不是屎。如果不是,為什麼蔡英文在就職大典上一宣布司改,底下歡聲雷動、鼓掌不止?如果不是,為什麼蔡英文宣布司改時,我們的司法院、法務部上上下下都沒有覺得專業受藐視。 真正詆毀法官、檢察官的,不是無權無勢的小小律師,而是有實力的大大總統!我們也沒有看到任何一個法官、檢察官為了維護自身的法格而抗議,不要說「切腹」的恥感,連憤而辭職甚至集體辭職都沒有。接受司改,就是接受司法是屎的前提。 司法院、法務部要張律師拿出證據來,尤其「收錢」的指控。老實說,「有錢判生無錢判死」都是黑來暗去,有的不過是耳聞證人而已,誰能舉證?張律師所憑不過是以37年資歷與經歷,就遭司法、法務雙殺。試問,哪個人敢公開質疑? 至於恐龍法官、酷吏法官/檢察官、拖拉不守時法官等等,不是結構性問題,也不是台灣獨有。台灣是不是更厲害一些?可以研究討論。 台灣最可怕也最嚴重的是司法的深層結構。審判機關淪為黨國的奴婢,這個現象已到積重難返、病入膏肓的地步。對付前總統、追殺扁朝官員,一案一案都是斑斑血淚;司法院、法務部還有臉要張律師舉證!? 台灣司法的問題在「人」,這些那些法官、檢察官都是─套蔡英文的說法─「選擇服從」,一直到現在都不變;最新的案例就是行政法院院長許瑞助的「一黨獨大」說法。那麼怎麼辦?如果不能像德國一樣全數驅逐納粹法官、檢察官,陪審團制絕對是另一種也是唯一且較好的選擇。 下面再回應一下司法院長許宗力的說法。他認為陪審團制有嚴重違憲之嫌,不然。憲法上既沒有涉及或明文禁止陪審制,用美國獨立後推動制憲的紐約律師亞歷山大.漢彌爾頓的說法:「若是憲法上沒有提到陪審團的問題,國會有權決定是否採用」。 至於許宗力拿「不附理由」當否決陪審團的理由,也不能成立,因為權在立法院。其次,許宗力說,陪審團制與我們的大陸法系的法律體系扞格云云,這又是恐龍司法心態。大陸法與英美法互相滲透已是常態,「歐洲聯盟」(European Union)出現後,法律融合更是如水之於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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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