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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人權公約後
2009/04/19 00:03:28瀏覽345|回應0|推薦0

是否立法院三讀通過人權公約,我國的人權機制就已經燦然具備?尚未完足。按331通過之公約施行法第2條,雖明文公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但其他相關法律與兩公約規定之位階高低,施行法並未釐清

 

司法評論10

是否立法院三讀通過人權公約,我國的人權機制就已經燦然具備?尚未完足。按331日通過之公約施行法第2條,雖明文公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但其他相關法律與兩公約規定之位階高低,施行法並未釐清

例如公民政治權利第21條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依現今民主國家之通例,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事屬當然,並非政府賜予人民的恩惠,依此精神,我國集遊法就室外集會採取許可制,警察機關裁量權與禁制區過大等問題,以上缺失若不加以修正,我國通過兩大人權公約之意義,就相對失色不少

據報載,馬政府準備以一千二百位人權種子教師,對全國政府公務員,進行人權教育,筆者贊同此種用心。但台灣現實情況是人權相關書籍不足,熟悉國際人權公約及憲法基本人權的學者及律師恐怕不及一百人,而政府各部門事務不同,所需人權種子教師的種類也不同,如何產生足夠的人權種子教師,也是另一個令人頭痛的問題。

再者,我國現行法律有許多不符合兩大人權公約規定,政府公務員、政治人物與新聞媒體之言行亦時有侵害人權的情形,此皆需要獨立專門機構負責監督與推動,並非法務部就能勝任。

數年前,少數人權關心者,鼓吹設置獨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在立法院通過兩大國際人權公約後,馬政府是否有配套的作法,建立完善的人權機制,吾人且拭目以待?【律師 魏千峯 蘋果4.18.2009摘要】


分析評論:

1、 立法院三讀通過人權公約,在扁政府時代就準備通過,但是國民黨立委杯葛,而且紅衫軍不支持人權法案。這是所有紅衫軍一生的恥辱。

2、 人權公約,應該在蔣經國時代就要通過立院三讀,但是,馬英九不支持,當時絕對多數的國民黨立委也不支持,誰敢否認!

3、 人權公約,應該在李登輝時代就要通過立院三讀,但是,馬英九不支持,當時絕對多數的國民黨立委也不支持,誰敢否認!

4、 目前台灣的羈押法、集會遊行法、公投法,都與立法院三讀通過人權公約,有嚴重衝突,造成人權法有跟沒有一模一樣,為什麼?因為絕對多數的國民黨立委看不懂法條,沒有法律常識,亂修法、亂通過、不知道要有配套法案,誰敢否認!魏千峯一定不敢。

5、 馬英九政府為什麼不選魏千峯當法務部長?好讓人權法案完整通過?馬英九認為,官員應該「徳勝於才」顯然,馬英九的心裡認為,魏千峯的品德一定不如王清峰,所以沒有機會。

6、 但是,事實上,魏千峯是遭忌妒,魏千峯也許品徳不如王清峰,但是才能勝過馬英九太多,對民主、人權的實質貢獻,魏千峯超過馬英九太多,誰敢否認!

7、魏千峯一生最大的汙點是,參加紅衫軍,反貪腐可以,但是沒有順便推翻國民黨把持的立法院,沒有追討不義黨產,不符合比例原則,這是最大的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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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rkKnight&aid=286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