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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基督徒的投票觀
2012/10/31 09:53:06瀏覽140|回應0|推薦1

一個基督徒的投票觀:按照聖經教導投票

又是四年一度的美國總統大選,基本上兩大黨推出的候選人都不是上選,一個是在位求連任的歐巴馬先生,另一個是卸任州長想挑戰繼位的羅姆尼先生。總統是一國家的領袖,他將決定未來至少四年的國家、國運、政治、外交、社會、司法(未來四年有兩位大法官退休,由總統提名任命)、文化、財經、教育、內政、宗教信仰等等的走向,所以對每一位公民都非常重要,不能抱持有沒有我這一票,並沒差的心態而不投票;也不能隨俗的投賭爛票,選一個比較不爛的人。事實上,我們既然決定落籍美國,就應該積極的融入,做為一個基督徒,我們不單是自己力行聖經教導,更要能夠影響週遭的朋友、同事、鄰居朝著對的方向前進,做為這世代的光與鹽,而非隨著‘自以為的深思熟慮’、‘週遭環境的拉力’、‘世俗媒體的輿論看法’所引導,因為聖經要我們「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疪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腓立比書 二15b-16)

那麼,我們到底應如何應用聖經原則來做呢?套句論語公冶長 五:10 宰予晝寢的故事來看,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糞土之牆不可杇也,於予與何誅!”子曰:“始吾於人也,聽其言而信其行;今吾於人也,聽其言而觀其行。於予與改是。” 翻譯成現在的說法就是→宰予在白天睡覺。孔子說:“一塊腐朽的木頭是無法雕刻,用糞土砌成的牆壁是無法粉刷的。對於宰予這個人,責備對他還有什麼用呢?”孔子又說:“起初我對於人的態度,是聽了他說的話便相信了他的行為;現在我對於人,是聽了他講的話還要觀察他的行為。這是在宰予這裡才改變了我觀察人的方法。”是的,孔老夫子的真知灼見歷經兩千年,依舊是句句鏗鏘有力。身為基督徒處此亂世,除了聽其言而觀其行之外,感謝主,祂還賜下聖經,讓我們有一個法則作為判斷的標準來投票,因為 上帝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大有能力。

羅姆尼是摩門教徒,雖然摩門教是掛上”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招牌,但是其教義大幅度地不同於傳統的基督教信仰,而且混雜著各種其他信仰的基礎,所以與其說是異端,不如說它是另個與耶穌基督無關的宗教。歐巴馬據說是基督徒,他的信仰之路是基於蜜雪兒鼓勵他從政,讓他先加入美國聯合基督教會以博取同胞認同與支持。這也就是四年前很多基督徒支持他的原因。而歐巴馬在今年五月九日對媒體公開發表說,同性婚姻應屬於合法,他並引用聖經馬太福音七章12節「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的處世金律來作為他論點的依據。之後,美國基督教福音派許多牧長們公開與私下的告訴歐先生誤用聖經、誤解聖經、甚至誤導民眾,要求歐先生回歸聖經真理,他毅然拒絕了教會的立場,所以「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馬太福音十八章17)

對於兩個外邦人的選擇,有人認為兩個都不好,所以我們選一個對己有利的就對了,甚至基督教的若干自由派刊物亦同出一轍。從世俗的眼光來看,『人不為己天株地滅』乃理所當然的,但是筆者認為既然是基督徒,既然也承認「基督是主」,那麼在考量上就應該依據候選人的語言與行為是否【阻擋基督】來作為投票的考量,「原來 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馬書一章18) 。阻擋『真理』就是阻擋『基督』, 上帝的忿怒是因為地上的惡行太多。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七章18節說,「我也知道在我裏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 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真的,這正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寫照,憑著老我,我們選擇罪惡的機會居多,因為我們認定的有利、不利,並不客觀,也不準確,撒旦都會裝作光明的天使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14) 來迷惑我們的心智;再者「 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阿摩司書第八章11)。聖經更明確的告訴我們「凡稱呼我主阿, 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馬太福音第七章21)。截至目前為止,羅先生的言論或許有些是蠻荒謬幼稚的,但是並沒有嚴重的違反聖經真理,而歐先生的同性婚姻立法論點與對聖經所謂罪的觀點,卻完全推翻聖經教導。

以下是個人從聖經所領受的對【婚姻】與【罪】的感想與心得,或有疏失偏頗,但可為公論。

一、耶和華 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2:18) …只是那人沒有遇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 神使他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她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2:21:24)

二、 神在創造亞當夏娃這一對夫婦後並要他們照顧管理伊甸園, 神告訴他們倆「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2:16-17) 蛇對女人說:「 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 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 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 神能知道善惡。」( 3:1-5)

在第一個場景裡,配偶原先是指幫手,是事業與家庭裡的幫手,也就是亞當的妻子,這是 上帝所應許並成就的第一對夫妻典範。今有自由派的人士說 上帝認為人不能獨居,所以人要有個伴,這個伴可以是任何性別,聖經裡湊巧造個女性給亞當作其妻子,可是 上帝並沒有說同性不可以結婚。

在第二個場景裡,上帝說的必定死是指我們靈性死亡,也就是喪失與 上帝的親密關係。蛇帶著挑戰的口氣問夏娃:上帝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這意味著當 上帝對亞當與夏娃講規則的時候,蛇應該也在現場,否則蛇根本就不知道有這段對話;而蛇與夏娃對話時,亞當雖在場但沒有立即制止,反而選擇閉口不言、當沉默的大眾(蠻像現在基督徒的處世心態)。蛇全然了解上帝的目的,因為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狡猾的人說的話都是似是而非,希望能夠誤導人來相信他的謊言;眾所周知,網路上的高級謠言幾乎都會有七成真的環境來掩飾或潤飾那三分假的結論,來達到他騙人的目的,也就是說用誤導的方式誘惑人信以為真。當夏娃開始懷疑且誤入歧途時,在亞當沒有制止的狀態默許下,蛇順理成章的加上牠的三分潤飾,你們不一定死,因為 上帝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那時你們便如 上帝能知道善惡。這裡蛇的三分潤飾對夏娃(或包括亞當) 而言是『得到好處』,吃了果子就能【如同上帝】一般的知道是非善惡,像 上帝一般的神。蛇的目的就是故意抬高人的自我,進而破壞人與 上帝和諧的關係;此外還有一個關鍵是「神豈是真說」,白話的說法就是「 上帝那裡有真的這樣子說,你的理解對嗎?」就是撒旦挑戰 上帝的話的權威性與絕對性,來打擊人對 上帝的信心。而自由派的人士說:依照他們的認知,聖經是說一男一女可以結婚,因為 處世金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此要立法讓同性結婚合法化,讓這些人同享社會福利與權利、免得被別人歧視,他們的權益不應該被大多數人所抹煞,一個進步的民主社會裡『多數得尊重少數』,比較合理。

其實,很顯然的歐巴馬先生先是在挑戰 上帝的話,並告訴別人他講這話的好處是可以與人為善、廣結善緣;根據《華盛頓郵報》五月十日的報導,歐巴馬競選團隊與其金主都認為,『同性婚姻議題可作為競選募款的利器』。所以他五月九日當天就得到同性戀團體百萬美元的贊助支持,他數度訪問南加洛杉磯影劇圈募款每每都是上千萬入袋。他這個說法的邏輯《部分真理、挑戰潤飾,得到好處》是否與創世紀的「神豈是真說」雷同?

或有人會說筆者誇大其辭了,歐巴馬先生只不過是贊成同性戀,立法只是為競選募款、同時還保障這些人的福利與權利而已,對於社會不會有多大的影響,就算不對,只是小錯。然則,一個小人物的想法最多影響他家族,而一個領袖卻是影響整個國家,如果因而立法,則是影響未來整個國家社會,漸漸改變了文化與風氣,『勿以惡小而為之』此是矣。再者,將來在大法官的任命上,他必然會任命那些支持他自由派觀念想法的法界人士擔任最後仲裁的大法官,由這些心中沒有上帝的人士出任,就像瞎子領瞎子,至終整個國家社會都得掉進坑裡;姑息養奸正是這個道理。

亞伯拉罕(亞伯蘭) 的姪兒羅得自小就伴隨亞伯拉罕東奔西跑,學習到不少的管理技巧,他的財富並不少於他叔叔,一直到他倆出哈蘭(那一年亞伯拉罕是75) 移居到伯特利和艾之間時,那裡再也容不下他倆家,亞伯拉罕讓羅得選地分區,「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亞伯拉罕住在迦南地,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蓬,直到所多瑪。所多瑪人在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記十三章11-13到了亞伯拉罕99歲時,兩位天使造訪所多瑪,羅得坐在城門口迎接(創世記十九章1),經過二十四年所多瑪文化的薰陶,只有義人羅得一家能夠逃離該城,但是之後,其女用酒灌醉羅得與之亂倫,最後導致摩押人與亞們人的滅亡。這件事說明了經過24年他們漸漸向「所多瑪文化」妥協,在不知不覺中孩子們被這種世俗化的超強拉力下,漸漸遠離了上帝的話與對上帝的敬畏,而陷入魔鬼撒旦編織的網羅,無法自拔,想要全身而退,幾乎根本不可能。這個就是所謂的『青蛙效應』最終導致滅亡。

歐巴馬先生四年前講改革”(CHANGE),如今講向前”(FORWARD),不論是改革,還是向前都必須要有《根基》,有了正確的根基才能改進或向前。約翰福音15:1-8教導我們基督徒的根基必須植基於主耶穌基督,故耶穌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裡面的,我也常在他裡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 你們若常在我裡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裡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你們多結果子,我父就因此得榮耀,你們也就我的門徒了」。一個基督徒若是離開了上帝的話,走自己的路、說自己的話、以自己為中心,我想這只能榮耀自己吧。 一個沒有正確根基的,最後只能「像場上的糠秕被狂風吹去」(何西阿書13:3)

至於對像筆者這般的靠政府吃飯的人,很多人認為選民主黨才能維持大政府與好福利,所以一定要支持歐巴馬先生,個人認為「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約伯記1:21) 這句話應該是正常基督徒的基本原則。我們是要像出埃及的以色列人民在曠野埋怨上帝、像法老硬著頸項反對上帝、還是像眾先知置個人於不顧而遵循上帝的話,都在我們一念之間,而它可能影響未來四年,甚至這一代美國國家的運祚。

最後,「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聖經就是 上帝的話,在福音書裡記載著「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太 24:35,可 13:31,路 21:33),聖經是沒有錯誤的;「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 17:9),所以聖經警告基督徒處世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馬太 10:16),要能夠分辨自己(林前 11:31)所信的是誰,分辨自己是否遵循聖經教訓來分辨好歹( 5:14d)

願 上帝祝福你。10/3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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