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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服務-知識常識篇
2014/07/01 18:02:25瀏覽1107|回應2|推薦67

A)在中國禮儀上,所謂不孝有三,是指:
一、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不娶妻生子,斷絕後代,這是孟子所說的最大的不孝);
二、阿諛曲從,陷親不義(一味順從,見父母有過錯而不勸說,使他們陷入不義之中);
三、家貧親老,不為祿仕(家境貧窮,父母年老,自己卻不去當官吃俸祿來供養父母)。

B)人有三急:心急,手急,性急;

C)七情六欲:一般地說,

七情指的是:喜、怒、哀、懼、愛、惡、欲;

在醫七情指的是喜、怒、憂、思、悲、驚、恐;

六欲一般指的是生、死、耳、目、口、鼻;

在佛家六欲指的是色欲、形貌欲、威儀姿態欲、言語音聲欲、細華欲、人想欲;

D)胡說八道:原指「胡人」到內地講解佛經。
胡,中國古代對西、北部少數民族的稱呼。
胡說∶胡人說講。
八道:不信佛的人認為,胡人講解佛經是說荒誕之言。
胡人講解佛經八聖道簡作“胡說八道”。
故後世以胡說、胡說八道,一派胡言等詞語喻不可信。
今泛指一切沒有根據的說法。

E)五大三粗:“五大”是指雙手雙腳大再加上頭大;“三粗”指腿粗,腰粗,脖子粗;

F)六親不認:當今“六親”泛指親屬。
其實歷史上“六親”有特定的內容,其代表性的說法有三種:
一、據《左傳》,六親指父子、兄弟、姑姐(父親的姐妹)、甥舅、婚媾(妻的家屬)及姻亞(夫的家屬)。
二、據《老子》說,以父子、兄弟、夫婦為六親。
三、據《漢書》說,以父、母、兄、弟、妻、子為六親。
後人比較贊同第三種說法,因為此說在血緣和婚姻關係中是最親近的。

G)五毒俱全:蛇、蠍、蜈蚣、壁虎、蟾蜍五種動物為五毒,人的五毒是吃、喝、嫖、賭、抽。

H)三長兩短:“三長兩短”通常用來指意外災禍,民間多作“遇難”、“死亡”等諱詞。
“三長兩短”和以前的人死亡入棺木有關。
棺木是用六片木材拼湊的。
棺蓋、棺底、左梆、右梆這四片是長木材;
前頭、後尾這兩片是方形的短木材。
為什麼不叫四長兩短?因為屍體入棺木後才上棺蓋,所以只稱三長。
“三長兩短”作為死的別稱流傳的範圍越來越寬廣,便由俗語轉為成語了。
另解:《禮記•檀弓上》有如下記載:“棺束,縮二,衡三;衽,每束一。”
“棺束者,古棺木無釘,故用皮束合之。
縮二者,縮縱也。縱束者二行也。衡三者,橫束者三行也。
衽(rèn),每束一者。

衽,小要也,其形兩頭廣,中央小也。
既不用釘棺,但先鑿棺邊及兩頭合際處作坎形,則以小要連之令固,並相對每束之處以一行之衽連之,若豎束之處則豎著其衽以連棺蓋及底之木,使與棺頭尾之材相固。漢時呼衽為小要也。”
也就是說,古時棺木不用釘子,用皮條把棺材底與蓋捆合在一起。
橫的方向捆三道,縱的方向捆兩道。
橫的方向木板長,縱的方向木板短,“三長兩短”即源於此。

衽原本指衣服的縫合處,此指連接棺蓋與棺底的木楔,兩頭寬中間窄,插入棺口兩旁的坎中,使蓋與棺身密合。衽與皮條聯用,就是為了緊固棺蓋。

發展到後來用釘子釘棺蓋,既方便又快捷,衽也就逐漸被淘汰。

三長兩短的捆棺材皮條也隨之消失,但這個詞語卻一直流傳下來,在現代漢語中也經常使用。

I)十惡不赦:指罪大惡極,不可饒恕。
魏晉南北朝時期,歷代都進行了法律法典的編纂,而在這些法律法典中,比較有影響的有魏時的《魏律》,北朝時的《齊律》,而後來據說的“十惡”最早也就出現在《齊律》中,當時稱為“重罪十條”。  
重罪十條把這十條罪行稱為“十惡”,並且規定絕不赦免,到了隋唐就正式形成了“十惡不赦”的說法,所以說隋唐“十惡不赦”實出自于《齊律》的“重罪十條”。它的主要內容有:

1、謀反,這歷來都被視為十惡之首;

2、謀大逆。指毀壞皇家的宗廟、陵寢、宮殿的行為;

3、謀叛。謀叛是指叛逃到其它敵對國家;

4、惡逆。指打殺祖父母、父母以及姑、舅、叔等長輩和尊親;

5、不道,無道。

6、大不敬。偷盜皇帝祭祀的器具和皇帝的日常用品,偽造御用藥品以誤犯食禁;

7、不孝。指咒駡、控告以及不贍養自己的祖父母、父母。祖、父輩死後亡匿不舉哀,喪期嫁娶作樂;

8、不睦。

9、不義。指毆打、殺死長官(一般指州縣長官),丈夫死後不舉哀並作樂改嫁等。

10、內亂。指與祖父、父親的妾通姦。
唐《永徽律》所列舉十惡與隋同。此後,除元代將十惡改為“諸惡”之外,明、清兩代均將“十惡”列入刑律名例篇。
現今十惡多為泛指。

J)三姑六婆:三姑為尼姑、道姑、卦姑;六婆為牙婆、媒婆、師婆、虔婆、藥婆、穩婆。

K)五光十色:五光:紅、黃、藍、白、黑。十色:赤、橙、黃、綠、青、藍、紫、黑、白、外加一個透明。

L)四體不勤、五穀不分
四體:四體指雙臂雙腿。“五體投地”中五體是加上頭。
五穀:一說是黍、稷、麥、菽、稻;一說是黍、稷、麥、菽、麻。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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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珍珠 綠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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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2 23:36
請問,一人犯法,誅及九族的是那一條?
蕫詩韻來也(DDPisShit) 於 2014-07-04 15:11 回覆:

誅九族與夷三族 夷三族系秦、漢時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雖無犯意之聯絡,但基於政策上之考慮,處以誅滅三族之極刑,以收威嚇懲戒之效。此乃親屬一體之觀念在刑事法上具體之表現。依史記奏本紀說:‘文公二十年,初有夷三族之罪。’楊終傳亦說:‘秦政酷烈,一人有罪,延及三族。’可見夷三族首創于秦代之刑名。

中國古代「抄家」和「滅族」經常是伴隨使用的,目的在斬草除根--完全除去復仇的實力和人脈。少康中興「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就是除之不盡的後果,吳子胥與吳伐楚是滅族不徹底的結果。因此,秦始皇開始有「族誅」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後代越來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連最廣的是明成祖殺方孝孺,誅其「十族」。

【十族】
明朝燕王朱棣入南京,建文帝自焚死。棣即位,命方孝孺起草登基詔書,孝孺恥其所為,拒不肯起草,被誅十族。見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卷十八˙壬午殉難。後於宗親九族外加入門人一族,稱為十族。


心之 (休息)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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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2 09:03
不同的時代不同的階級有不同的道德觀念
進入工商時代人們對一些古禮好像也都忘了
蕫詩韻來也(DDPisShit) 於 2014-07-04 15:14 回覆:
政客(民代)亂國!!媒體(名嘴)誤國!!意見領袖(學者)害國!!此為國之三大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