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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官的風骨
2008/05/26 10:34:08瀏覽3626|回應1|推薦15

2000年民進黨的陳水扁當選,當時的駐美代表陳錫蕃在總統大選當天,開票結果揭曉後立即請辭。陳代表認為國民黨與民進黨的政治理念完全不同,他沒有辦法效忠這樣的政府,所以忍痛離開熱愛的外交工作崗位。當時的外交部部長程建人,卻在陳水扁詢問他留任的意願時,毫不猶豫的表示願意繼續為外交意識型態迥異的民進黨政府效力。

2008政權二次輪替,扁政府的外交部駐美代表吳釗燮日前主動向外交部長歐鴻鍊請辭。時任外交部部長的黃志芳卻自爆巴紐建交醜聞,出賣提拔他的陳水扁向國民黨輸誠,想繼續在外交圈謀一席之地,其後,案情越滾越大,被迫辭職後,又哭爹喊娘的向媒體訴說他的委屈

依照外交慣例,駐外大使對外既代表國家,也代表元首個人。總統換人,依例須重新遞送國書。所以,陳代表及吳代表適時的提出辭呈,都是正確、識大體而且有骨氣的。相形之下,前後兩位前外交部長的表現可說是忝不知進退,缺乏政務官的風骨。無獨有偶的,黃志芳曾經擔任過程建人的機要秘書,這主從二人的志節倒是頗為一致。不知是物以類聚?還是近墨者黑的緣故?

嚴格說來,其他民進黨政府政治任命派駐無邦交國的大使級代表,包括駐日本代表許世楷、駐義大利代表鄭欣、駐巴西代表周叔夜、駐德國代表尤清、駐巴林代表張旭成、駐新加坡代表郭時南、駐斐濟代表尤哈尼、駐歐盟代表高英茂、駐世界貿易組織常任代表林義夫、駐瑞士代表劉寬平等人,也應該比照辦理。

由於我國的公務員體系分為政務官與事務官兩大系統,政務官係本政黨政治的理念,經執政黨同意提請任命,參與國家政策與大政方針的制定,不受任用資格的限制,但隨政黨更替與政策成敗而進退,負行政、法律與政治責任,身分不受保障。常任事務官則由考試院對外公開考選任用,遵循既定方針或政策,本依法行政的原則執行職務,為永業性的常任公務員。

因此,新總統上任之日,理當所有的政務官與半官方機構董監事、駐外使節、國營或公營事業機構負責人、乃至各部會駐外單位主管,不論職位高低,都應該隨舊政府的下台而遞出辭呈,以落實政權輪替的真諦。

可惜,扁政府的政務官個個要錢不要臉,選舉後紛紛落跑佔位置,你罵你的,好官我自為之。還有等而下之的是做了政務官又想同時享受常任文官的退休金,那就是扁政府的法務部長施茂林和外交部長黃志芳。施茂林在卸任後還想回任檢察官被新部長王清峰否決;黃志芳不甘願只領政務官的退職金,想兼顧他之前擔任常任文官的21年年資;兩人頻頻向媒體放話喊冤,無恥之極,讓人嘆為觀止。

   而我們的人事行政局竟然還出來幫他們解套,像話嗎?政務官跟事務官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系統,由常任文官轉任政務官之時就應該把常任文官的部分做個總結,再去做政務官。而不是先放在那裡不管,想混水摸魚,兩頭拿。最離譜的是人事行政局說:黃志芳也可以申請資遣領取資遣費,我想問的是憑什麼?資遣的法定要件有三:
一、因機關、組織變更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
二、現職工作不適任或現職已無工作又無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者。
三、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者。

請問黃志芳合於那一條可以申請資遣?外交部裁撤了嗎?他有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不能勝任工作嗎?想用第二條嗎?太牽強了吧?他是辭職耶,如果他可以引用這一條,其他政務官不是全都可以適用嗎?那還要分什麼政務官和事務官啊? 人事行政局的陳清秀局長,您昏了頭嗎?還是您也該被資遣了?!

   「風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嚮而已。」扁政府執政8年,人民對政府的信賴跌到谷底,政治操作扭曲了社會的核心價值,人民用選票將這個無能的政府換了下來。希望新上台的馬政府能深刻體會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的真諦,讓政務官擔負起政策成敗之責、並且知所進退,事務官秉行政中立之原則、依法行政,務期各守其分、弊絕風清,樹立文官體系之新典範。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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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DNY&aid=1902044
 引用者清單(1)  
2008/05/28 07:27 【★★ 李深耕 虛擬世界的虛擬信賴 ★★】 扁政府的政務官個個要錢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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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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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直氣壯;天真無邪
2008/06/06 11:23

理直氣壯;

可惜馬幫不肯!

馬扁一窩,只是包裝不同.

十年歷史為證!



夏荷樂(DDNY) 於 2008-06-07 00:28 回覆:
馬政府剛上台,應該給他們一些時間去做事證明,而不是用過去的歷史來否定可能得未來.
要被騙我寧可讓長得帥的騙^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