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長黃志芳5月10日早上開車帶著一家人,回外交部打包,沒想到不滿媒體跟拍到地下停車場,於是黃志芳搖下車窗,對著警衛和媒體破口大罵。
《新聞現場》:
黃志芳:「他們怎麼可以進來呢?」警衛:「不好意思,好不好。」黃志芳:「他們怎麼可以進來呢?」警衛:「離開,離開。」黃志芳:「他們怎麼可以進來呢?」警衛:「不好意思。」
一個已經辭職的部長與一般人民無異,憑什麼可以直接把車開進外交部停車場?又憑什麼可以對外交部警衛發飆?顯然是平常作威作福、盛氣凌人慣了,一時忘了自己已是一介平民的身份。
一個已經辭職還被列為被告的部長,還有什麼資格進入外交部部長辦公室翻箱倒櫃?如果有機密資料遺失,誰能負責?在國外,一個普通職員離職,也只能花30分鐘,在公司警衛的陪同下,用一個紙箱子拿走自己的私人物品,離開了就不能再回去拿任何東西。外交部的專業紀律如此鬆弛,也難怪會出這麼多紕漏了。
後記:今天(5月11日)晚上看晚間新聞,竟然看到黃志芳再度進入外交部拿東西,不知道外交部到底是麻木?還是一天長官終身長官?外交部政風室連一點警覺性都沒有嗎?檢方又在幹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