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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傳》節義傳之五/蓋將之妻
2012/10/03 04:00:00瀏覽91|回應0|推薦0
  蓋之偏將邱子之妻也。戎伐蓋,殺其君,令於蓋群臣曰:「敢有自殺者,妻子盡誅。」邱子自殺,人救之,不得死。既歸,其妻謂之曰:「吾聞將節勇而不果生,故士民盡力而不畏死,是以戰勝攻取,故能存國安君。夫戰而忘勇,非孝也。君亡不死,非忠也。今軍敗君死,子獨何生?忠孝忘於身,何忍以歸?」邱子曰:「蓋小戎大,吾力畢能盡,君不幸而死,吾固自殺也,以救故,不得死。其妻曰:「曩日有救,今又何也?」邱子曰:「吾非愛身也。戎令曰『自殺者誅及妻子』是以不死,死又何益於君?」其妻曰:「吾聞之:『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君死而子不死,可謂義乎!多殺士民,不能存國而自活,可謂仁乎!憂妻子而忘仁義,背故君而事強暴,可謂忠乎!人無忠臣之道仁義之行,可謂賢乎!周書曰:『先君而後臣,先父母而後兄弟,先兄弟而後交友,先交友而後妻子。』妻子,私愛也。事君,公義也。今子以妻子之故,失人臣之節,無事君之禮,棄忠臣之公道,營妻子之私愛,偷生苟活,妾等恥之,況於子乎!吾不能與子蒙恥而生焉。」遂自殺。戎君賢之,祠以太牢,而以將禮葬之,賜其弟金百鎰,以為卿,而使別治蓋。君子謂蓋將之妻潔而好義。詩曰:「淑人君子,其德不回。」此之謂也。
  頌曰:蓋將之妻,據節銳精,戎既滅蓋,邱子獨生,妻恥不死,陳設五榮,為夫先死,卒遺顯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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