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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06:02:49瀏覽177|回應0|推薦0 | |
20210226
民國三十六年二二八孫運璿日記:
「~~~
提及此不幸皆感痛心,
尤其是
令日人看見我們自己火拚,更覺難堪!」
「VVV=孫運璿日記載錄228當天:本省排外風潮 遇見外省人即打
孫運璿紀念館裡,有收錄著時任台電工程師,孫運璿先生在2月28日當天的日記, 內容寫著「昨晚太平町專賣局職員,因緝私烟發生聚毆,結果民眾死傷各一,惹起公憤。 今日上午民眾數千人圍攻專賣局,分局內職員多被毆傷,且有數人斃命。 下午後包圍長官公署與警察發生衝突,復被擊斃數人,事態愈行擴大, 演變成本省排外風潮,遇見外省人即打。 下午三時許,長官宣布戒嚴令,暴徒四出滋擾。 余在公司三時半,蔡課長來告知外間情勢緊張,應提前下班以免生事, 當即召集緊急會議,提前於四時十分下班,五時左右聞暴徒已至台北支處, 乃急尋黃協理同至蔡課長家中躲避,及暴徒至公司後,內地人皆已避難,故未肇事。 晚間與蔡瑞唐、周春傳提及此不幸皆感痛心,尤其是
令日人看見我們自己火拚,更覺難堪!」
(01:02 2021/02/24 中時新聞網 江飛宇 原稿) 持平而論,緝私造成1群眾死亡,當然是緝私員執法過度的錯, 然而當天行政公署就逮捕6名緝私員 葉得根、鍾延洲、趙子健、劉超群、盛鐵夫、傅學通, 其中開槍誤殺臺北市民陳文溪的傅學通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以槍托打傷林江邁的葉得根判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這樣的處份已是標準的「從重量刑」, 群眾還有什麼理由和立場在包圍官署?闖入官署破壞,甚至毆打職員更是無理暴力, 當然屬於犯罪。
到了228下午,甚至出現見外省人即打,加害人成了本省人,受害者是外省人,
這樣的228真相,如今有幾個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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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美麗島如何自審度二二八或不再自重犯招惹???
「二二八事件誰是誰非1947至今全球國際探證辯真實是非如何!
今年和此後美麗島又將如何安度二二八或不再自重犯招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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