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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0自訴1019補公告1018 EMail:為維護彼此權益:申請「不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以解除律師委託
2018/10/19 15:17:50瀏覽46|回應0|推薦0

20181019 1515 補公告1018 EMail:為維護彼此權益:申請「無法執行、不執行、拒絕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以解除律師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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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0 0505 如原自訴:

解除委託前:「委任律師」已執行此委託:將依法給付委託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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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20 0505 如原自訴:無須找尋昔日書信貼文再佐證

20181018書信20181019貼文:均已具名再自訴

20181019 1515 補公告1018 EMail:為維護彼此權益:申請「不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以解除律師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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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1515 補公告1018 EMail:為維護彼此權益:申請「不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以解除律師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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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委託前:「委任律師」已執行此委託:將依法給付委託費

20181019貼文:有違昔日承諾原則「不具名俺自想像的公眾人物友人姓名

如原自訴:無須找尋昔日書信貼文再佐證

早已公告:

「如委任律師再不依法面議委託人」

俺自想像的友人再毫無知會」

(俺自認僅自想像、如認俺多所冒犯:可依法告俺:各自自在自由行

昨日:忽略簡列姓名:俺自負其責、也等同宣告沒有虛構自我行徑。

再次「公告」:

解除委託前:「委任律師」已執行此委託:將依法給付委託費

:來日如再無「委任律師」回覆:再書信「委任律師」:

「敬請:如實列舉「律師委託費」帳單」

「我本人將依當時自我現況:回覆「律師委託費」給付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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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0320 世事多紛擾 獨舟自飄搖不定 公權依法公事公辦 自舉世公告執政品質保證者 自公告QEQCQA證誓求民主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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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人生座右銘 蘇嘉全:盡力而為問心無愧 | 政治 | 中央社 CNA20181019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8日電)立法院長蘇嘉全今天接受屏東高中校刊訪問表示,人生不管是拚選舉還是做人做事都堅持「盡力而為,問心無愧」;把挫折當作蛻變的動力,克服人生的挑戰與困難。

此君昨日親自回故鄉高中:以「盡力而為,問心無愧」為民主投票權青少年「人生座右銘」

此君為(立法院長):宣誓任職以來:曾經簽署任何法案送出立法院?

此君:如上述為否定:「盡力而為,問心無愧」可為將成人的青少年「人生座右銘」

(:俺我同為屏東阿猴ㄟ過百鄉親:

::此佬鄉大佬ㄟ「人生座右銘」讓我「問心愧」:)

(:因為俺我

::「無力照護佬病父、等同棄至於多寒雨的宜蘭

::問心有愧:依法應論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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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9 1515 補公告 EMail

20181018 EMail:為維護彼此權益:申請「無法執行、不執行、拒絕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以解除律師委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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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李律師已接受委託:[20180109 此書信:特為此[聘任您為「委任律師」].doc]

附件 收件匣 20180109 此書信:特為此[聘任您為「委任律師」].doc - 周慧敏|李偉民|香港01|博評20171010] 曾因此特別書信Vivian:「如我有書信騷擾之嫌,可請李律師告知我」 詳情請詢問Vivian Chow。 昨再寄出[20180108 [20180106 0555

19

也以「委任律師」身份:查證此「私權「審決書」案」屬實。

但此「私權「審決書」司法不行」案:已經數月:

如多次書信/貼文:此案:

相信李律師深知:

本人為何心急:

:不僅我自家事:家父佬病顧慮:以及因本人Proposal3求婚婚約而可能遭殃的朋友

:相信李律師為從業資深律師:也因依法費心費力,卻至今無法告知委託人此案真偽

如先前:

(2)

附件 收件匣 [20180704 特別知會附註:來日將告(委任律師不行=委任律師失職).doc] [20180703 特別知會委託律師.zip] - To: 李偉民律師事務所 , 財團法人臺北市志玲姊姊慈善基金會 , "周慧敏(Vivian Chow) V Vision Workshop 主意工作室" , "雷光夏(Summer Lei) Planet

75

==

委任律師面會/面議不行?幾年幾月幾日?)

已經聲稱:

[20180530 0900特別[聲明:知會][SJJC[真實委任律師]].odt]

除非:[真實:委任律師]沒提出依法證據:

來日將告(委任律師不行=委任律師失職

除非:[真實:委任律師]已提出依法證據:

證明:(台司法不行)左右/阻擾:

來日將告((台司法不行)左右者/阻擾者

==

為維護彼此權益:申請「不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以解除律師委託

李律師「委任律師」可依法:向此案所屬相關司法單位:

:申請「因何故:不執行[私權[審決書]]、或因何故:拒絕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

[私權[審決書]]案發地維台灣、又因故轉中國大陸、又因轉戰「國際法庭」:

因此實有必要向此3司法單位:申請「不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

台灣:

:申請「台灣因何故:無法執行[私權[審決書]]不執行[私權[審決書]]、或台灣因何故:拒絕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

中國大陸

:申請中國大陸因何故:無法執行[私權[審決書]]不執行[私權[審決書]]、或中國大陸因何故:拒絕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

台灣:

:申請「國際法庭」因何故無法執行[私權[審決書]]不執行[私權[審決書]]、或「國際法庭」因何故:拒絕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

「委任律師」可據此「所屬相關司法單位:「不執行[私權[審決書]]」認證書:

:以解除委託人的律師委託:以解除受委託而失職之律師職涯聲譽

我本人也可因此解除此[私權[審決書]]案的相關困擾:

:以自行解決私事:

:也可請「委任律師」轉告知:此[私權[審決書]]相關當事人自行委託律師:

::依法明哲自保:解除此[私權[審決書]]司法不行之災::

====================================================:

All Best Wishes

程志忠 Simon JyhJung Cherng SJJC T120754337

2018.10.18 0900

(:20181018 午後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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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以常為(所謂諸神傳言傳說)騷擾:為特能:

神傳言:MARCH起自0701

神又傳言:「國際法庭」因諸神、細作台灣事件:

(:0701起即審判決:「監管、代管、接管」(台司法系統、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

甚至:

神又傳言:「國際法庭」

因諸神、細作台灣事件:+

0701起即審判決:「監管、代管、接管」(台司法系統、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

::實監實證::

1011起即審判決:由國際法庭PRC團隊「接收」(台司法系統))

1016起即審判決:由國際法庭團隊「接收」(台中華民國政府))

因台中華民國中央政府組織散亂抗拒:1016起又重啟「再證辯」已審判決書相關案情中:

(神又傳言:目前還在:「國際法庭」「再證辯」中

執政政府以「影響九合一大選為藉口:沒公告」

俺我閱報略可知:(傳言侵犯公權涉嫌人:瘋燒新聞依舊)

但俺一直無法理解:[私權[審決書]]司法不行

:原因起自(台中華民國政府)公權、司法不行

:為何(「國際法庭」+PRC司法團隊)已累月:還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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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18 1430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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