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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形同「滅農法案」
2009/01/10 03:06:16瀏覽707|回應1|推薦4

行政院提出「農村再生條例草案」18日於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一讀逐條審查通過。這個名為「農村再生」的法案,卻完全看不出對於農村的「產業」策略,通篇只在 處理土地問題,其目的只在將農村土地集中、釋出,進行「開發」,可以說是一部「土地開發法案」。

護土地反滅農


尤其在地方政府主導下的「農村再生發展區計劃」裡,涉及農
民土地所有權的部份,竟然只需要「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連公聽會都不需要辦,農民就有可能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面臨土地被強制徵收的命運,草案一旦通
過,不僅將產生如外界擔憂,透過農村土地炒作,而進行選舉「綁樁」效應,更嚴重的問題是,農民失
去土地,對農村、農業發生不可逆的嚴重影響,因此該草案
被批評為「滅農法案」。
(欲取得進一步資訊,請至 http://sites.google.com/site/savefarmland/)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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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nYuanWen&aid=255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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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la
「農村再生條例」不是滅農條例
2009/03/03 09:57
「農村再生條例」不是滅農條例,誠如農委會所解釋
( 1 ) 推動農村再生,係以實際照顧4000個農漁村,嘉惠60萬戶農漁民為目標。
(2)因此,農村再生條例秉持以現有農村社區為核心,突破窒息性的農村發展瓶頸,照顧留在農村社區的弱勢農民,還給農村一個尊榮,並引導外出的子弟回鄉團聚,是對諸多農村發展困境所提出之創新性法案。
(3)在執行規定上,設計促進農村活化再生的機制,解決現有農村土地限制困境,由地方提出自己社區之發展目標與建設標的,排除僅就農村硬體加以改善建設,加強農村環境維護與文化保存等規定,作全面性之整體規劃,且改進農村社區土地管制,以因應農村社區發展之需求。
(4)「農村再生條例」被指為滅農條例,農委會不能接受。但對各界對條文提出之建設性建議,本會除加強說明及溝通外,也將虛心檢討強化相關執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