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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18 12:04:03瀏覽287|回應9|推薦0 | |
![]() 前兩天,有位熟人朋友藉故跑來找我,因為我與這朋友平時並沒有什麼特別的交情與互動,因此,對她這次特別來找我的動機,我的心裡多少存有「無事不登三寶殿」的狐疑、且懷著「戒慎恐懼」的態度以對。 果然,這位熟人處心積慮來找我可不是沒有原因的;她是特別來告訴我某人的一些事的。原本我並不計劃去聽那些事,但基於禮貌的緣故… 欸?禮貌?好吧,就老實說吧,基於好奇的緣故,我豎著耳朵,專注地聽完了那些事。 這位熟人口沫橫飛、嘰哩咕嚕地說完了那某人的事後,她特別對我強調說:「千萬不要告訴別人哦!」 為什麼不可以告訴別人呢?因為,那些事其實是某人的祕密,而那些祕密是某人的好朋友告訴她的,而且,那某人還特別交代她的好朋友,千萬不要把她的祕密告訴別人;可是,因為她是某人好朋友的好朋友,所以某人的好朋友忍不住就把某人的祕密也轉述給了她的好朋友,也就是我的這位熟人朋友知道了。而且,某人的好朋友也特別特別叮嚀我的這位熟人朋友說:「千萬不要告訴別人哦!」 聽完了她轉播的祕密, 我很好奇地問她:「這些祕密還有誰知道?」 她回我說:「我們那群媽媽朋友們都知道了!」 原來,案主某人的好朋友也有她自己的好朋友,而她的好朋友也有她自己的好朋友;分享祕密是好朋友的基本特色之一,因此,當然要與好朋友分享祕密。好朋友是「自己人」,不是「別人」,所以,「千萬不要告訴別人」,在好朋友的好朋友及好朋友的好朋友的好朋友中轉了一圈,結果,所有的好朋友都知道了!祕密,已經在鄰里之間口耳相傳 ,已經不是什麼祕密了。 適巧,我在網上看到了一則「 女人嘴, 靠不住,保密時效不到48小時」的研究報導。這項英國的調查研究結論是,女人保守祕密的極限是兩天,也就是說,每聽完一個祕密後,四十八小時之內,這個祕密就不再是祕密了。 此外,為何要把他人交待的、不可與外人道也的祕密給說出去呢? 這些接受研究調查的人的理由是:「因為憋在心裡不舒服。」 聽完這位熟人朋友對我說的已經不算是祕密的祕密,再加上閱讀過這件對女人嘴的研究報導後, 對於這個現象,不覺讓我有點感慨,女人真就是難脫「兩舌」、「多嘴」傳統負面評價嗎?而「兩舌」、「多嘴」、「藏不住話」,真就是女人的專屬劣根性嗎? 我的經驗告訴我,不盡然!「藏不住話」的男人,也所在多是;而「守口如瓶」的女人,其實也很多。 因此,我認為,能否守住祕密,其區別不在性別,而在個性與品格的自我要求標準的差異。 這個結論告訴我們,傾訴祕密,必須慎選對象;如果對方的個性是口沒遮攔,且自我的品格道德約束標準也不高的話,那麼,千萬不要告訴此人你的祕密,除非,你對說出自己的“祕密”的態度與我一致,那就是,只要是從我口中說出去的,就不算是祕密;真正的祕密會始終藏在我的心底,頂多以代號的形式外顯。比如說,MYSVM. 請別問我那代號是什麼意思,因為那是我的祕密。我不喜歡有祕密,但如果有的話,我會守口如瓶。 對於他人祕密,我也會儘量守口如瓶, 頂多與當事人不相識的人、且因“利他”的因素才會提起。 雖然我可以替人保密,但我其實並不喜歡肩負替人保密的重責大任,所以,除非必要,我極少主動探人祕密。是以,請儘量不要找我說你或他人的祕密,因為,「千萬不要告訴別人」的負擔我承受不起, 請千萬把那千萬不要告訴別人的祕密留給你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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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