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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0 23:08:46瀏覽1421|回應3|推薦24 | |
真的,一到了要選舉,再怎麼不合理的事都可以發生,以前想都想不到的,現在都實際在眼前演出了。 話說,執政黨想辨個入聯慢跑活動,但碰到了藍營執政的縣市,也不清楚是不小心忘了還是睹氣不想申請,或是體委會以前不用申請的活動辨多了,這次依慣依沒辨申請。 這下給「郝」市長抓到小辮子,那就「好」不起來了。怪怪,綠營要在藍營的地盤上撒野踢館,好歹先拜個碼頭吧。惹毛了當地父母官,來個公事公辨,大家來看行政程序怎麼玩。 綠營一聽也火了,好歹我們這廂弄了個掛總統銜的角頭老大出面,你小小一個地方父母官,居然有種不給面子。所以,角頭老大嗆聲了:「有種就來抓。」。 話講完沒多久,綠營發現這樣講不太對勁,我們雖然走的是流氓黑社會的行逕,但招牌現在掛得是執政黨咧!以總統之尊學角頭老大嗆聲,總有些不太對頭,得改一改。這個時候,掛名當主辨的體委會說話了:「諸位老大,體育活動以前好像不用先申請咧。」這話一出,綠營老大群可就樂了,原來不用申請,那之前還給小郝這芝麻綠豆官罵假的,得快點嗆回去。 以上,用我的角度把事情重述一遍,不管他有多少精確度,純粹是我個人解讀。不過,接下來要怎麼演?我說,這「入聯」兩字要是還不夠政治,這世上夠政治的事情還真的不多。下次紅衫軍再集會,也不用申請了,可以改名叫「全民紅衣接力做體操」活動。不但集遊法管不著,還可以順便申請金氏世界記錄,成為另一個台灣奇蹟。你看,台灣人多愛做運動。 陳總統想做點運動,消滅三年多前替他擋了兩顆子彈的鮪魚肚(算不算誅殺功臣),帶頭跑跑步倒也不錯。但要運動,就專心點,不要老把入聯兩個字放在心上,寫在身上,掛在樹上,蓋在信上....有辨法就從頭到尾不要見到入聯兩字,改活動名稱叫「全民路跑」。那我服了你,確實不是政治活動,小郝阻人運動減肥,這罪過不小。 但他明明叫「入聯路跑」啊!如果入聯還不夠政治,難道還另有他意?叫「深入家庭的民眾聯合」路跑活動。好吧。要是他們有辨法這樣睜眼說瞎話到底,我也認了。 言歸正傳,總統再怎麼說,也是全國公僕的代表,這帶頭違法到底要怎麼解釋?他自己就是政府,自己站上街頭是向誰嗆聲?台灣沒政府了?每次自己想幹些什麼,必稱全民民意。這全民指誰?中華民國的民意?那就怪了,原來這些不贊成入聯的全是外國人;台灣國的民意?台灣國現在在那裏? 若是為了搞清楚這是否為全民民意,所以辨公投。那等公投辨完再說呀!怎麼現在已經變成政策了?現在國內自己都吵成一團,要怎麼跟全世界說這是「全台灣人的意志」,當外國人都瞎了? 再說,總統和執政黨帶頭違法,以後大家遊行集會,都當體育活動來辨吧。當初紅衫軍不想到這招,阿扁沒下台,自己倒先下不了台,差點連小馬都拉下台。這下總統帶頭示範怎麼樣違法,施明德先生,學著點吧。下次先替紅衫軍申請個XX體育協會的招牌,天天到凱達格蘭大道慢跑,反正又不違法。 說個正經的,政治活動就政治活動,不要沒事把體育拉下水。活動沒申請,擇期改辨補申請也就是了,這個月沒辨,下個月再來,反正聯合國會期也過了,差一個月也沒差。老老實實照行政程序走,相信郝市長也沒法擋。但現在,扁皇說要做什麼,就一定要做什麼,台灣還有王法嗎?要行政程序是做什麼的?如果所有行政程序和法律,都是隨扁皇高興而改,請不要再稱民主,那是再明白也沒有獨裁政治!否則,要怎麼去解釋這種總統帶頭違法的情況? TO 郝市長,台北市的違法犯紀做亂份子,就麻煩你依憲法付予的權責逮捕了,小弟100%支持。雖然那傢伙不見得抓得到,就算抓到也暫時判不了刑,但是,至少讓大家知道台灣還是有王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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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