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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樑/台股4萬點 健保竟向國庫揩油?
2026/05/13 10:54:24瀏覽5|回應0|推薦0

陳國樑/台股4萬點 健保竟向國庫揩油?

2026-05-12 00:00

當台股在資金浪潮中推升鉅額交易量,證交稅收繳庫豐沛,政壇遂浮現一種看似合理的主張:何不將這筆「意外之財」直接撥補財務連年吃緊的健保?此議乍看兩全其美,實則不僅混淆「稅」與「費」的本質,更可能鬆動現代法治國家最基本的財政紀律。

在公共財政的基本原理下,政府收入依用途配置與預算編列方式,大致可分為兩類:一是供政府整體統籌運用、採「統收統支」的普通基金;二是基於特定政策目的或受益原則、採「專款專用」的特種基金。證交稅屬普通基金,本應納入國庫統籌調度,以維持整體政務運作彈性;相對地,健保保費則屬特種基金,須專款專用運作,以確保全民健保財務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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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拿台股證交稅挹注健保保費,不僅預算科目錯亂,也動搖財政法理根基。任意指定證交稅撥補健保,則在法理上,是否也意謂健保費亦能挪用於購置槍砲彈藥等國防支出?此舉若成先例,將使「稅」與「費」界線蕩然無存,導致國家財政體制徹底失序。

最先提出以證交稅挹注健保費之政委,對於財政資源配置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對財政紀律之認知亦顯不足。必須嚴正提醒的是:若強行「以稅補費」,不僅在法理上站不住腳,更有適法性的疑慮。

「財政紀律法」第七條規定,各級政府及立法機關於制定或修正法規時,不得以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加以保障,亦不得將既有政府收入透過設立基金方式予以專款專用。準此,證交稅作為既有之普通基金收入,本應維持其統籌運用性質,不宜另行指定用途。若強行指定證交稅挹注健保基金,除直接牴觸法律對於「保障經費」或「專款專用」之明文禁止,更是對預算完整性原則與法治國家原則的重大戕害。

健保財務既經嚴密精算,若有收支失衡之虞,理當回歸「全民健康保險法」之機制檢討費率,以落實制度規範。捨此不為,竟轉向國庫「揩油」、非法挪用稅收,不僅公然違背「財政紀律法」,更將嚴重侵蝕其他政務支出。

健保保費收入係由費基與費率共同決定。健全健保財源,除調升費率外,擴大計費基礎(費基)亦是關鍵手段。耐人尋味的是,衛福部長石崇良於就任之初,曾公開宣示將推動擴大補充保費費基,展現了改革的魄力;然而,這項觸及結構核心的方案,何以無疾而終?

此外,石部長過去任職健保署長期間,亦曾高調提出開徵酒類產品之「健康捐」,挹注健保財務的構想。這些曾被寄予厚望的政策藍圖,是否已不再考慮?

話又說回來,台股市場確實能實質貢獻健保財源。只要將賺得盆滿缽滿、卻一毛稅都沒有繳的證券交易所得,納入補充保費費基,不僅能有效落實「一點一元」的點值理想,更能回過頭來調降一般保費費率,達成「社會公平」與「減輕受薪階級負擔」的雙重紅利!

更有甚者,此舉亦能讓長期將台股視為「提款機」的外資,在獲利之餘回饋台灣社會。石部長是如此熱衷於讓證交稅挹注健保,對「證券交易所得納入補充保費費基」這項既合法理又具正義的改革,不知您是否也同樣「舉雙手贊成」?(作者為政大財政學系教授暨主任、財稅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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